轻微刑事案件在检察环节适用刑事和解制度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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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春涛.轻微刑事案件在检察环节适用刑事和解制度的思考[J].重庆商学院学报,2008(Z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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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春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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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重庆市綦江县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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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应在有力打击和震慑严重刑事犯罪,维护法制严肃性的同时,正确理解和把握适用轻缓刑事政策的规律和要求,积极探索检察环节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办案机制,以有效地钝化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抗,使案件得到公正、高效处理,尽可能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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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轻微刑事案件 检察环节 刑事和解 构建设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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