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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镇化进程中土地征收模式转型研究——从保障农民生活到保护农民权益
引用本文:王华华.中国城镇化进程中土地征收模式转型研究——从保障农民生活到保护农民权益[J].重庆商学院学报,2017,27(1):18-29.
作者姓名:王华华
作者单位:1.中共江苏省无锡市委党校,江苏 无锡214086;2.南京大学 政府管理学院,江苏 南京210093
摘    要:以“保障被征地农民现有生活水平”为政策基调的“保障式”土地征收模式,在快速推进中国城镇化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也由于利益分配矛盾凸显而带来相应的社会风险和社会矛盾,进而引发了一些群体性冲突。“保障式”土地征收模式,在制度设计上存在《土地管理法》与《宪法》及《物权法》之间的衔接矛盾以及土地征收政策效果与城镇化目标之间的政策悖论,在运行机制上则体现为政府(开发商)与农民之间只有“自上而下”的单向对话机制以及对土地征收“行政强制”的约束和监管不足。随着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和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国家有经济能力对土地征收实施更高水平的社会赔偿,土地征收模式应在马克思主义社会公正理论指导下向以“保护被征地农民长远发展权益”为目标的“保护式”土地征收模式转型升级。“保护式”土地征收模式的建构,关键在于利益分配的公正和对话机制的公平,需要修订征地补偿政策,构建多元化的土地征收社会赔偿政策体系,并建立和完善“公示—反馈—公告”的民主决策机制以及“农民—政府—开发商”合作的平等协商机制。

关 键 词:土地征收  新型城镇化  社会公正  土地征收补偿  共享发展  土地权益  社会赔偿  民主决策机制  平等协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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