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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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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近日,笔者对行政事业单位进行纳税检查时发现,行政事业单位普遍纳税意识相对薄弱,总是想方设法规避地方税收,逃避纳税检查。行政事业单位规避营业税,主要体现在:故意混淆收费项目,将应征营业税的收费张冠李戴成不征收营业税项目;对列入不征收营业税的收费项目,擅自超过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收费,蒙混税务检查;收费单位未将已收取的不征营业税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时、足额纳入预算管理或财政专户管理,财政部门未主动向税务机关提供这方面的情况,导致税务机关无法适时进行跟踪;一些部门、单位擅自制定收费项目,其收费部门、收费名称、收费…  相似文献   

2.
《理财》1998,(5)
关于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7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税收政策的规定,现对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凡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依法注...  相似文献   

3.
对行政事业性单位收费的征税现行政策规定:凡经中央和省级财政部门批准,纳入预算管理或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无论是行政单位收取的,还是事业单位收取的,均应征收营业税,未纳入预算管理和财政专户的,一律照章征收营业税。为了方便征管,由中央及省级财政、税务部门分批下达不征收营业税的收费项目名单,到目前为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分别以财税字[1997]5号、财税字[1997]117号、财税字[2001]31号,三次下发不征收营业税收费项目名单430项。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地税局也分别以财税法字[1997]858号、财税法字[1998]392号、财税法字[1998]878号、财税法字[1999]1087号,四次下发不征收营业税收费项目名单204项。为减少征缴工作的矛盾,安徽省在下发第三批不征税收费项目名单时,还对中央未明确的8项收费项目是否征税以前,决定对这一部分收费暂缓征税,待中央明确规定后,再作调整。下发不征税收费项目名单不但前后时间跨度达四年之久,而且名目繁多,加之到底还有多少不征税收费项目,基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都不得而知,弄得税务机和纳税人都无所适从。  相似文献   

4.
关于下发不征收营业税的收费(基金)项目名单(第六批)的通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7]5号)的有关规定,现发布第六批不征收营业税的收费(基金)项目名单。对列入名单的收费(基金)项目,自2003年2月1日起不征收营业税,此前已征税款不再退还,未征税款不再补征。对列入名单的收费(基金)项目,今后凡经财政部、国家计委发文明确调整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的,从调整之日起,征收营业税。附件:不征收营业税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项目名单(第六批)一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二12行政事业性收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保存人事关系档案费出国政审费协调调入调出争议费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工本费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费、报名费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费、报名费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注册证书工本费房地产经纪人注册证书工本费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印章工本费报刊出版许可证工本费布图设计登记费布图设计登记复审请求费著录事项变更手续费延长期限请求费恢复布图设计登记权利请求费非自愿许...  相似文献   

5.
洪军 《财政监督》2007,(10):34-34
规费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为加强社会经济技术管理,凭借国家赋予的特有职能,利用行政手段收取的费用。近几年通过一系列的治理整顿和清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乱收费顽症已经得到有效遏制,正步入良性发展轨道。从目前情况来看,原来规费保留的部分基本分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如港务费,分别有对船舶征收的和对货物装卸征收的,前者现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后者则属于经营性收费。为了进一步规范规费收入的管理,近期,上海专员办对港口系统和民航空、管部门经营性收费进行了调研,发现经营性收费在管理上仍需进一步理顺和完善。[第一段]  相似文献   

6.
《财会学习》2012,(8):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77号)的相关规定,现就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公告如下:一、专门从事股权(股票)投资业务的企业,不得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二、依法按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取得的转让股权(股票)收入等转让财产收入,应全额计入应税收入额,按照主营项目(业务)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计算征  相似文献   

7.
《中国工会财会》2006,(3):59-60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8.
《会计师》2012,(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77号)的相关规定,现就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公告如下: 一、专门从事股权(股票)投资业务的企业,不得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依法按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取得的转让股权(股票)收入等转让财产收入,应全额计入应税收入额,按照主营项目(业务)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计算征税;若主营项目(业务)发生变化,应在当年汇算清缴时,按照变化后的主营项目(业务)重新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计算征税.  相似文献   

9.
《中国工会财会》2009,(3):59-5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对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明确如下:  相似文献   

10.
《税收征纳》2010,(7):49-50
为加强对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的规定,现对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1.
《中国税务》2010,(7):45-45
为加强对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的规定,现对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2.
《税收征纳》2010,(3):53-53
为加强和规范建筑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的规定,现对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3.
李新周  李洪东 《理财》2003,(8):21-21
新密市审计局在对市直某行政单位2002年度财务收支的审计中,发现其账面竟然有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记录,这是怎么回事呢?真可谓老审计遇到了新问题。在审计准备阶段,鉴于该行政单位收费项目多、下属二级机构多及自收自支人员多的情况,审计组首先进行了充分的审前调查,初步了解到该单位收入大致分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两种。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发现,该单位近两年一直向税务部门领购税务发票并申报纳科税,交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该单位财务科长含糊其词地解释说,他们确实存在纳税的情况,具体业务是由质监站、测绘队、造价办3个事…  相似文献   

14.
《会计师》2012,(18):79
<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77号)的相关规定,现就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公告如下:一、专门从事股权(股票)投资业务的企业,不得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二、依法按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取得的转让股权(股票)收入等转让财产收入,  相似文献   

15.
规费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为加强社会经济技术管理,凭借国家赋予的特有职能,利用行政手段收取的费用。近几年通过一系列的治理整顿和清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乱收费顽症已经得到有效遏制,正步入良性发展轨道。从目前情况来看,原来规费保留的部分基本分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如港务费,分别有对船舶征收的和对货物装卸征收的,前者现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后者则属于经营性收费。为了进一步规范规费收入的管理,近期,上海专员办对港口系统和民航空管部门经营性收费进行了调研,发现经营性收费在管理上仍需进一步理顺和完善。  相似文献   

16.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7.
企业所得税是我国现行税制结构中主要税种之一。笔者现就科学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一些问题作如下探讨。一科学事业单位过去一直实行财政拨款制 ,经费来源比较单一 ,没有征收企业所得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 ,科学事业单位收入渠道呈现多元化趋势 ,从1999年1月1日起国家向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 ,这对科学事业单位来说是财务中新的变化 ,在具体执行中存在一些问题。(一)《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征收管理办法》)与科学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处理办法存在着较大…  相似文献   

18.
《会计师》2013,(2):78-80,F0003
为加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2]40号)等文件的精神,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现予发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9.
《会计师》2010,(5)
<正>国税函[2010]1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加强对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的规定,现对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对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明确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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