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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监督与选择》2005,(8):60-60
1.保持和提高免检产品的质量。免检产品生产企业获得产品免检资格后,应珍惜荣誉,保持和提高免检产品的质量。企业领导要重视和加强产品质量工作,继续提高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运行的有效性,向用户和消费者提供质量可靠的满意的产品。免检产品生产企业要模范地执行国家四委局颁布的关于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并可结合免检产品实际,  相似文献   

2.
2000年开展免检的8类产品——电视机、电冰箱、空调、洗衣机、皮鞋、尿素、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水泥,目前前7类已公布了具体结果,共有145家企业的163种产品获得了免检资格。免检产品自获准免检之日起三年内,在全国范围内免除各地区、各部门在生产和流通领域实施的各种形式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免检产品生产企业获得免检资格后,应当珍惜荣誉,保持和提高免检产品的质量。企业领导要重视和加强产品质量工作,继续提高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运  相似文献   

3.
获得免检资格的产品及企业,3年内免于质量监督检查,但这并不意味着一劳永逸。 按照《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规定,免检产品及企业每年要向所在地的省级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一次免检产品的质量。 免检产品生产条件或者企业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以及产品标准修订的,企业应当在30日内向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国家质检总局报告。免检产品生产条件或者企业组织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以及产品标准修订后,可能导致产品质量不稳定或者不合格时,企业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拄术监督部门应及时向国家质检 总局提出停止产品 …  相似文献   

4.
产品免检是指产品在免检有效期内免于各地区、各部门、各种形式的质量监督检查。产品免检制度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免检产品的审定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实施;产品免检申请的受理和审查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委托授权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开展免检产品种类目录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确定并公布。产品列入开展免检种类目录的,生产企业可以自愿申请免检。《产品免检证书》是企业依法获得产品免检的有效证明,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统一制作;产品免检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企业需要继续免检的,应当重新提出申请。产品“免检标…  相似文献   

5.
2001年2月11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第一批54家企业生产的电视机、空调、洗衣机、电冰箱等4类72种产品符合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的条件,授于这些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资格,并为获得免检的生产企业颁发了免检证书。推行产品质量免检,企业是主体。2月11日上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召开免检家电产品生产企业座谈会。会上,企业代表针对国家出台的这项扶优扶强,减轻企业负担的免检制度,畅所欲言,在肯定免检制度的同时,也对如何更好地搞  相似文献   

6.
产品免检是指产品在免检有效期内免于各地区、各部门、各种形式的质量监督检查。产品免检有效期内免于各地区、各部门、各种形式的质量监督检查。产品免检制度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免检产品的审定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实施;产品免检申请的受理和审查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委托授权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 开展免检产品种类目录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确定并公布。 产品列入开展免检种类目录的,生产企业可以自愿申请免检。 《产品免检证书》是企业依法获得产品免检的有效证明,由国氟质虽技术监督刚门统一制作;产品免捡有效期…  相似文献   

7.
申请免检需要具备的条件 申请免检所需的前提条件,当然是企业生产的产品已被列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确定并公布的准备开展免检的产品种类目录.那么除此之外,企业还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呢?《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9号)的第八条中规定,免检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相似文献   

8.
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无法通过产品监督检查获得有关企业产品的质量信息。为维护免检产品质量信誉,加强对免检产品质量的动态管理,免检产品生产企业必须指派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免检产品信息报告制度。(1)年度报告《免检实施细则》规定:“免检产品生产企业应当每年6月份向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一次免检产  相似文献   

9.
2001年2月11日,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第一批54家企业生产的电视机、空调、洗衣机、电冰箱等4类72种产品符合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的条件,授于这些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的资格,并为获得免检的生产企业颁发了免检证书。推行产品质量免检,企业是主体。2月11日上午,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召开免检家电产品生产企业座谈会。会上,企业代表针对国家出台的这项扶优扶强,减轻企业负担的免检制度,畅所欲言,在肯定免检制度的同时,也对如何更好地搞好产品免检提出了许多好建议。他们的发言,…  相似文献   

10.
免检产品的初级审查工作由谁负责依照《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免检产品的审查工作由企业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免检产品的审查内容包括哪些(1)申请免检的产品是否是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免检产品类别目录范围内的产品。(2)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即《产品免检申请表》的填写是否正确,《免检实施细则》中所规定的材料企业是否均已  相似文献   

11.
企业十分关注产品免检工作,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企业如何申请免检并且有什么条件? 1、申请免检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申请免检的产品连续稳定生产两年以上,出厂的产品未出现批次质量不合格;在两年内未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过造成用户、消费者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未发生对用户、消费者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不依法履行“三包”规定,造成较坏社会影响等质量事故。 (3)企业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具备健全的质量检验机构,能够保证出厂…  相似文献   

12.
免检工作开展以来,获得免检资格的生产企业更加注重提高产品质量,增加产品的科技含量,完善服务机制。很多商家适时推出免检产品宣传促销活动,扩大了免检产品的社会知名度,一个争取获得免检资格、放心购买免检产品的社会氛围正在逐步形成,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扶优扶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  相似文献   

13.
国家免检制是指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产品实行免予政府部门实施的质量监督检查(以下简称免检)制度,获准国家免检的产品在一定时期内免于各级政府部门的质量监督抽查。实行国家免检制度同开展中国名牌产品评价活动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是我国质检部门扶优扶强,减轻企业负担,扩大我国优势产生及产品的社会影响,提高产品竞争力的三大举措。日前,国家质检总局下发了相关文件,对2006年度免检工作进行了部署,省质监局也已下发文件要求各级质量部门积极组织我省企业申报国家免检产品。我省企业应对2006年度免检政策充分了解,才能顺利申报国家免检产品。[编者按]  相似文献   

14.
免检证书是证明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和练习产品使用免检标志的证明文件。根据新发布的《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规定,免检证书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制作、编号和颁发。获得免检证书的企业在免检有效期内,可以自愿将免检标志标示在获准免检的产品或者其铭牌、包装物、使用说明书、质量  相似文献   

15.
2005年国家免检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名单于12月9日新鲜出炉了,1108家企业的产品符合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的条件,荣登免检榜,山西省南风化工、水塔老陈醋等16家企业18种产品榜上有名.  相似文献   

16.
为鼓励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扶优扶强,引导消费,国家质检总局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9]24号)要求,制定了《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规定对质量长期稳定在较高水平,执行的产品标准达到或者严于国家标准要求,经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连续3次以上监督检查均为合格.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生产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国家产业政策,经济效益在本行业排名前列等条件的产品授予免检资格。1月6日,国家质检总局在北京公布了2003年度国家免检产品及生产企业名单,又有395家企业的产品符合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的条件,被授予免检资格。本期“圆桌恳谈”我们请来了国家质检总局有关部门的领导和企业家一起围绕实施免检制度取得的效果,以及对企业的帮助等问题展开讨论,下面就听听他们各自的看法。  相似文献   

17.
备受企业关注的国家级产品免检工作8月中旬起在全国开始实施 ,电视机、电冰箱、空调、洗衣机、皮鞋、尿素、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和水泥等8类产品上了首批免检产品目录。为减轻企业负担 ,扶优扶强 ,给企业创造一个宽松、良好的外部经营环境 ,依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定了《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其中规定 ,企业对其产品申请免检应该符合以下要求 :产品连续稳定生产两年以上 ,出厂的产品未出现批次质量不合格 ;产品质量长期稳定 ,企业有完善的质量保…  相似文献   

18.
为做好产品质量国家免检工作。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程序,强化监管,不断提高免检工作的科学性,根据《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制定了《产品质量国家免检工作规范》,于2007年4月23日公布并实施,原《产品免检有效期满重新申请的规定》及《关于印发实施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有关问题说明的通知》同时废止。新的规范共分8个部分,对各级质量技监部门在免检工作中的职责;免检产品类别目录的确定的原则、范围及程序;申报免检的基本条件和证明材料;申报、审定的程序;免检证书和标志的形式、内容、使用、变更;对获准免检产品的监督管理等要求做出明确规定。为使广大读者和相关企业及时了解新的规范,积极做好2007年的产品质量国家免检工作。现将工作规范主要内容刊发如下,以供参阅。[编者按]  相似文献   

19.
《监督与选择》2006,(2):80-80
免检产品自获准免检之日起三年内,在全国范围内免除各地区、各部门在生产和流通领域实施的各种形式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同时,免检产品生产企业应当做到:  相似文献   

20.
《监督与选择》2006,(4):11-11
免检证书是证明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和产品使用免检标志的证明文件。根据新发布的《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规定,免检证书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制作、编号和颁发。获得免检证书的企业在免检有效期内,可以自愿将免检标志标示在获准免检的产品或者其铭牌、包装物、使用说明书、质量合格证上。不得以非免检产品冒充免检产品,不得伪造免检证书或免检标志,不得转让免检证书或免检标志,不得擅自扩大免检证书或者免检标志的使用范围;违反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追究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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