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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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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上海会计》1987年第5期刊登了叶一宽同志写的《浅谈借贷记帐法中的“多借多贷”与“同借同贷”问题》一文(以下简称“叶文”),文章对“一借多贷”或“一贷多借”问题提出了很有见解的看法。“叶文”的中心思想是:遇到复杂一点的经济事项,如拘泥于“一借多贷”或“一贷多借”原则,会把一个完整的经济事项予以肢解,使它变成不伦不类的东西,或使本来就复杂的经济业务更加复杂化,因而只有采用“多借多贷”、“同借同贷”的分录方法才能“顺理成章”。在借贷记帐法中,到底是采用“一借多贷”、“一贷多借”原则好呢,还是采用“多借多贷”、“同借同贷”好?我们有些不同的看法,提出来想与叶一宽同志商榷。  相似文献   

2.
对于《“多借多贷”有时是必需的》一文之我见上海生电技术公司李乐天《上海会计》1995年第2期所载《“多借多贷”有时是必需的》一文,笔者有不同的看法,特提出,供商榷。我认为:多借多贷有时为分录简便起见是可以使用的(如涉及多个科目的转帐事项),但并非是必...  相似文献   

3.
编制会计分录是会计原理在反映会计事项的实务中的重要模式。根据会计原理,会计分录应该按照资金运动的客观规律,反映经济活动的实际情况。由于客观经济活动有简单和复杂的不同情况,会计分录也有简单分录和复杂分录之别。长久以来我国的一些会计教科书和会计制度对复杂会计分录中“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却列为禁区,这是科学的概括吗?  相似文献   

4.
借贷记帐法的记帐规则是“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孟森刚同志则认为“记帐分录不必拘泥于有借必有贷”需要调整某些科目的会计处理时,显出这一规则的不足”(见上海会计1989年第11期,下文简称为孟文)。对此,不敢苟同,提出来与孟森刚同志商榷,并请教于诸位同行。  相似文献   

5.
借贷记帐法的记帐规则是“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但碰到需要调整某些科目的会计处理时,显出了这一规则的不足。 假如发生了一笔通过银行结算,应直接记入某项工程成本的支出费用,在编制记帐凭证时误入了管理费,并已登记入帐。根据我们行业使用的“公路养护会计制度”,原分录是借施工管理费,贷银行存款,现要进行  相似文献   

6.
“多借多贷”有时是必需的江西省华东交通大学彭鹏翔例一,某企业购入丙公司股票10’000股,每股1元,购入时实际支付款项110,00元,其中含有已宣告发放但尚未支付股利1,000元;一个月后,企业将该股票在未收取股利的情况下出售,取得收入10’500元...  相似文献   

7.
尽量避免使用复杂分录江西财经学院邱宜干我们知道,会计分录可分为:(1)一借一贷的简单分录;(2)一借多贷和多借一贷的复合分录;(3)多借多贷的综合分录,笔者称之为复杂分录。下面笔者仅就复杂分录的不足取之处谈谈自己的看法:1.帐户间的对应关系模糊不清会...  相似文献   

8.
《会计师》2016,(14)
借贷记账法的基本规则是: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这个基本规则是不容置疑的,但表现形式可以是多样的。传统的借贷分录只能一借多贷或一贷多借,借方和贷方栏上同时要有相应金额,这固然有一定的好处,但实际经济业务有其多样性,为如实反映这种经济业务,就要突破传统的借贷分录表现形式,允许分录中出现多借多贷,有借有贷也可以表现为借方有正有负或贷方有正有负,不必拘泥于原有的借贷表现形式。  相似文献   

9.
我国自 1 994年会计制度改革以后 ,会计记账方法已经统一到世界普遍运用的借贷记账法了。但实践中 ,许多会计初学者对“借”、“贷”含义模糊 ,混淆了会计业务中增减记账方向与借货记账符号的关系 ,造成学习障碍。为解决这一难题 ,笔者认为快速理解掌握借贷与增减关系的诀窍有三点 :1 抛开“借”“贷”字义 ,理解记账符号复式借贷记账法发展到今天 ,“借”、“贷”二字早已失去了它本来的字面含义 ,会计上也不再单纯地表示增或减的意思 ,只是把它们作为一对单纯的记账符号。有许多会计初学者容易混淆的也正在这两个字义上。学习时始终抛不…  相似文献   

10.
《上海会计》1989年第11期发表孟森刚同志的文章(以下简称孟文),例举“一笔通过银行结算,应直接记入某项工程成本的支出费用,在编制记帐凭证时误入了管理费,并已登记入帐。”的具体更正办法,认为“记帐分录不必拘泥于有借必有贷。”笔者不敢苟同。  相似文献   

11.
1998年起实施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在实际业务操作中,笔者认为有些条款尚需进一步完善。一、《制度》规定的有关固定资产的核算分录,既难以从会计角度上去理解、运用,又难以充分、确切地体现出所要表述的经济业务内容,有必要进一步修订。1. 《制度》规定“购置固定资产”业务的核算分录存在着三个方面的不足。分录(1):(借)专用基金(专款或事业支出)(贷)银行存款分录(2):(借)固定资产(贷)固定基金一是不少单位的会计认为:既然花钱购买固定资产,在制作会计凭证时,就应该在减少银行存款的同时,增加固定资产,…  相似文献   

12.
新会计制度对计提折旧的核算分录规定为: 借:生产费用 贷:应交折旧基金 借:固定基金——企业固定基金 贷:折旧 我的学习体会是,如调整为如下分录后,更符合会计原理和新科目的含义。即: 借:生产费用 贷:折旧 借:固定基金——企业固定基金 贷:应交折旧基金  相似文献   

13.
《工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在会计科目支出类设置“结转自筹基建”以核算单位自筹资金进行的基本建设业务。为探讨有关问题,结合制度规定对本科目业务核算方法举例说明如下:  某单位1998年自筹新建办公楼一幢,预算600000元,于年初转存建设银行。年末决算实际工程造价550000元,并收回余款。  根据规定,应编制以下分录:  (1)年初转存时,  借:结转自筹基建600000元  贷:银行存款600000元  (2)收回余款时,  借:银行存款50000元  贷:结转自筹基建50000元  (3)年终结转时,  借:(事业)结余550000元  贷:结转…  相似文献   

14.
周有德同志在《齐鲁珠坛》2001年第4期上发表了一篇题为《揭开“借”、“贷”之迷》的文章。(以下简称《揭》文)。笔者觉得,在《揭》文中所提的“许多会计初学者对借贷含义模糊”这个问题很重要。因为它不仅对今天的“初学者”有困难,而且还是曾经长期困扰过我国会计界并为之争论几十年问题。所以这个问题的提出是很有意义的。在“借、贷”含义的问题上,我国为什么争论得这么久呢?笔者认为,可能有以下几个原因:1我国使用收付记帐法的历史太久,影响太深。我国是世界上会计产生最早的国家。据史料记载,早在距今二千五百年前的春秋时期,我国就…  相似文献   

15.
银行信贷体制上的一项重大改革,就是实行农工商信贷资金大包干的办法。多存多贷和多收多贷,则是“大包干”的核心,它关系到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的问题,也是我们在国民经济调整过程中,进行信贷体制改革的根本指导思想。从实践来看,多收多贷这个问题比较好理解,便于掌握,而且也容易为基层干部和有关方面所接受。由多收带来的多贷,也不致于影响到信贷计划的综合平衡。而多存多贷呢,则比较复杂,它的作用,并不象我们  相似文献   

16.
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小贷公司”)创立的初衷是有效配置金融资源,引导资金特别是民间资金满足三农、中小企业等的融资需求,但目前,部分小贷公司大量开展“倒贷”业务,帮助企业“还旧借新”续贷银行贷款,其中蕴含的风险应引起关注。而针对这一问题也折射出目前小贷公司经营发展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值得我们思考。  相似文献   

17.
间接法是以权责发生制的净利润为起点,通过调整计算出收付实现制下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的方法。为了不遗漏,我们按利润表净利润开始,自下而上依次分析各重点科目按以下八个方面进行加减计算与调整。一、调整与“所得税”相关的“递延税款”(为便于理解假设该“递延税款”仅因一项时间性差异而产生)科目。加“递延税款借项”的期末数小于期初数的差额及“递延税款贷项”的期末数大于期初数的差额,减“递延税款借项”的期末数大于期初数的差额及“递延税款贷项”的期末数小于期初数的差额。(一)当“递延税款”期初期末为借方余额的情况下:如果期末数大于期初数,是因为本期所作分录借记所得税和递延税款,贷记应交税金所致。计算本期净利润时减去的所得税小于实际付现交纳的所得税(减少了),其差额正好是“递延税款”本期发生净额,也即该科目期末数大于期初数的差额。所以应在净利润基础上将其差额再减去。如果期末数小于期初数,是因为本期所作分录借记所得税,贷记应交税金和递延税款所致。计算本期净利润时减去的所得税大于实际付现交纳的所得税(减多了),其差额正好是“递延税款”期末数小于期初数的差额,所以应在净利润的基础上将其差额加回。(二)当“递延税款”期初期末为贷方余额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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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多存多贷属于金融宏观调控政策范畴,其主要内容是:以各项存款为基础,根据其增减变化,按一定的比例确定其可使用于贷款的份额,多存多贷,少存少贷。其实质是以资金来源制约资金运用的一种信贷规模管理办法,所以也是专业银行信贷资金计划管理的形式之一。 在银行信贷资金计划体制改革过程中,曾一度提出和试行过多存多贷,如在“小包干”、“大包干”和“实贷实存”管理阶段,都实行过有限度的多存多贷。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这一办法没能得到较好的贯彻执行。1988年以后,实际上取消了这一做法。  相似文献   

19.
银行、信用社的收贷,过去一般都是采取教育和协商的手段,后来又逐步采用了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近年来,由于信贷业务的发展和法制教育的普及,金融部门开始学会运用法律手段收回到逾期贷款(以下简称为“以法收贷”)玉林地区农村金融系统的各县、市农行和信用社联合社去年以来,也普遍开展了以法收贷并收到一定成效,从去年“以法收贷”的情况看,各地做法不一,有利有弊,因此,认真调查研究这个问题,对正确运用法律手段收回到期逾贷款,保证信贷资金的安全,具有很大意义。下面笔者对“以法收贷”各种形式的利弊作些分析并就如何正确运用法律手段收回贷款问题谈些浅见。  相似文献   

20.
在借贷记帐法中,对复合(复杂)会计分录的列示,在学习苏联会计理论中,有一条禁例,即在一笔经济业务(会计事项)中,不应出现“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从此,此说也便成为我国会计教材的“公认”准则——或者说是“忌讳”。究竟当否,本人不揣冒昧,谈点一孔之见,请大家指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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