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46 毫秒
1.
近年来.某市国税局稽查局在对食品制造行业进行2006年度增值税检查时发现.一些企业往往在农副产品购进环节进项税上做“文章”.采取自行开具收购发票的方式.或虚构收购业务.或提高收购单价.利用需增进货成本多抵扣进项税进行偷税。某食品公司购进的75吨牛肉暴出了这个秘密. 相似文献
2.
2011年根据稽查局工作安排,检查人员对某乳业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在检查的过程中,通过认真核对该企业的会计资料,从中发现了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的异常情况,检查小组重方法、讲策略,一方面对检查的意图严格保密,另一方面采取突击检查的方法,深入实地调查取证,最终在铁的事实面前,该公司不得不承认在收购牛奶时,存在对多家农户合并开具收购发票的违法行为,一举查补税款、罚款、滞纳金共计56万多元。 相似文献
3.
2004年5月13日.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国税局税务人员在审核悦泰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注销申请时.发现清算报告中的一连串涉税数据令人可疑:该公司2003年11月成立.至2004年4月期间共计领购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70份.开具的有效专票价税合计2147万多元.销项税金合计312万多元,进项税金合计305万多元,申报缴纳增值税6.7万元,税负仅为0.37%。审核人员决定暂缓办理该户的注销手续,并于当日将该公司的税负异常情况移交给稽查局作案源处理。 相似文献
4.
农产品收购加工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完善税收征管的办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收购发票管理方面。一是擅自扩大开具范围。对一些不该开具收购发票的购进货物行为开具发票,借此多抵扣进项税额,造成税款流失。二是擅自扩大收购对象。实际操作中,收购加工企业直接向农业生产者收购比例较小,很大一部分与中间商进行交易。一些企业即使可以取得销售方开具的发票,也不向对方索取,从而为多抵扣进项税额,违规开具收购发票入账抵扣留下余地。 相似文献
5.
农产品收购专用发票是特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抵扣凭证,与一般发票相比有其特殊性。一般的发票都由收款方向付款方开具,而农产品收购专用发票则是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并自行计算进项抵扣的金额。在进项税抵扣上,购进免税农产品所使用的农产品收购专用发票与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由于收购农产品的业务大多采用现金交易,税务机关在核实收购凭证的真伪时困难重重,不法分子容易利用农产品收购专用发票骗取国家税款。目前这方面的漏洞主要有,格式和内容不统一,操作规范不统一,开具时间不规范等。针对农产品收购专用发票上存在的不足,笔者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加强管理:1.加强对农产品收购专用发票的规范管理。一是以法规形式明确其基本联次、基本内容、式样和发放、使用、保管的方法,使全国税务人员有统一的认识,便于规范操作。二是目前农产品收购专用发票普遍使用万元版,有的甚至是十万元版,为了降低税收风险,建议对农产品收购专用发票的版面采取千元、万元两种版面,取消十万元版面。对使用对象要区别对待,只有零星收购业务的单位限其购买千元版,每月购买的数量作一定的限制;收购业务规模相对较大、纳税信用良好的企业,才能允许其购买万元版的发票。三是引入增值税管理制度... 相似文献
6.
近日,湖北省京山县国税局稽查局在对某冶炼企业3年的增值税纳税情况日常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购进货物支付运输费用时,所支付款项的单位,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不一致抵扣进项税的问题。 相似文献
7.
近来,某市国税稽查局对某私营汽车零部件企业2006年度增值税纳税情况实施检查。这家企业主要从事汽车排气管加工销售,2006年企业申报销售收入65.52万元,销项税11.14万元,进项税8.91万元,进项税转出0.13万元,申报缴纳增值税2.86万元元,税负为4.36%。面对这户企业并不算异常的税负水平,检查人员没有掉以轻心,提取2005年纳税资料进行案头分析。这时,检查人员发现:该企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2%,而税负却从同期的5.38%下降到4.36%,从汽配行业生产经营规律上看,这种现象有些反常,这里面到底有何玄机呢?检查人员决定以此为突破口,实地查个究竟。 相似文献
8.
近来对辖区内红枣加工企业进行了一次行业调查,发现部分企业使用农产品收购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抵扣税款时存在一些问题,就此谈谈笔者的看法。一、存在的问题(一)开票具有随意性由于农副产品收购发票是由纳税人自行按收购的数量和买价开具的,这样就给纳税人开具农副产品发票提供了随意性的条件。利用收购发票管理上的漏洞逃避国家税收的主要表现形式有:一是擅自扩大开具的范围,对不属于农副产品收购的范围,以农副产品收购的名义开具收购票。二是擅自提高农副产品的收购数量和价格,多抵扣税额。 相似文献
9.
10.
基本案情 某建筑安装公司的会计采用大头小尾开具发票的形式少记收入400万元。市地税稽查局接到群众举报后,对该公司进行专项检查,于2002年5月22日,向该公司下达了补缴营业税12万元的《税务处理决定书》和将对其处以少缴税款1倍罚款的《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2002年6月4日,该公司将12万元的税款缴入了金库, 相似文献
11.
一、免税项目未做进项税金转出。电力产品销售价格,是按照不同类型的使用者确定的,因此,供电部门对不同的使用者,执行不同的价格。目前,一般执行三类电价,民用电价、工业电价、农村电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8]47号文称,1998年1月1日起,对农村电管站在收取农村电价时,一并向用户收取的农村电网维护费(包括低压线路损耗和维护费以及电工经费),免征增值税。这一政策在执行过程中,企业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将免税项目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做进项税金转出。据不完全统计,某市2001年供电企业应税收入97000万元,农村电网维护费免税部分3800万元。应转出而未转出进项税额100余万元。以致造成税款流失100余万元。二、免税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电部门向执行农村电价的一般纳税人售电时,向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包括随农村电价一并收取的免税项目,农网改造费。未按照皖国税函[1999]215号文“按规定需开具增税专用发票时,其收取的农村电网维护费应另开具农村电费发票”规定执行。以致,一般纳税人用电单位多抵进项税金,少实现增值税,给国家税收造成损失。三、计算售电量环节不统一,不... 相似文献
12.
某国税稽查局于2003年4月,对某汽配有限责任公司2002年度税收执法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于2002年5月26日记账凭证中有一份于同年元月5日外购原材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的复印件,作为抵扣联抵扣进项税额16600元。经查明,该公司取得的专票记账联复印件的原件是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 相似文献
13.
某烟草公司今年初对下属各仓库库存的商品,进行了盘点清查.对盘盈和盘亏的包装物和烟叶,由于财务人员在涉税问题上处理不当.留下了隐患.近日,被税务机关检查发现.该公司盘亏包装物和烟叶.少转出增值税进项税88510.80元.要求该单位补缴税款88510.80元.并给予1倍的罚款。 相似文献
14.
案例 甲企业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5年4月报送的2004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中反映亏损100万元,当年6月某市国税局稽查局对其进行所得税汇缴检查时发现:甲企业2004年5月铺售货物48万元.由乙企业代其开具销售发票。账上没有记载销售收入(简称前一手段),而销售成本已结转;年内未按独立企业之间业务往来作价向关联乙企业多支付仓储费、码头设施费(简称后一手段),全年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2万元。 相似文献
15.
某服装公司2006年5月纺织厂签订了一份债务清偿协议。即服装公司用自产的5万件夹克服抵偿多年拖欠纺织厂的布料款1030.55万元。由于夹克服的正常销售价格为150元/件,而成本价为134元/件。所以,服装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按照正常的销售价150元/件.不仅计提了增值税127.50万元(5万件×150元/件×17%),而且结转了销售利润80万元[5万件×(150元/件-134元/件)]。同时.该服装公司还按照协议为纺织厂开具了价税总额为877.50万元(5万件×150元/件×(1+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对于应付纺织厂的纺织布料款1030.55万元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税总额877.50万元之间的差额153.05万元.服装公司则记入了“资本公积”科目。 相似文献
16.
17.
近年来我们在审计中发现,粮食加工企业在核算增值税业务中漏洞较多,为了加强对粮食加工企业增值税的审计,我们通过实践,总结出了以下3种方法。 1.运用验算法。审查是否多提进项税。粮食加工企业购进免税农产品,其进项税额按买价的10%计提。审查发生的进项税额真实性和正确性应逐笔验算。如某面粉厂1996年9月购进免税小麦839万元,提进项税143万元。经验算,该单位不是按买价的10%计提,而是按买价的 相似文献
18.
在一些地方,个体农副产品收购户5年间增长了2.5倍。农副产品产量逐年递增并不大,为何农副产品收购户且发展如此之快呢?答案很简单:利润丰厚!经抽样调查表明:在农副产品收购期间,也就是2—3个月时间,规模较大的收购户每年平均获利百万元以上,中等规模的收购户每年平均获利40—50万元左右,较小规模收购户每年也能平均获利10万元左右,“游击”收购户每年也能平均获利3—5万元。而生产农副产品的农民辛辛苦苦劳作一年,平均每户的收入也就一万元左右。收购户与农民的这种收入反差确实值得思考。 相似文献
19.
基本案情 山东省某家电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公司为扩大自己的市场占有份额,2002年下半年开始在福建省某城市设立了办事处,办事处主要负责该家电公司在福建省的家电调拨和通知购货方取货,该办事处在驻地开设了银行户头,在向福建省的购货方收取货款后汇回山东公司,发票由山东的家电公司向购货方开具。在2003年5月份,该办事处驻地的市国税一分局在检查中发现从2002年11月份到2003年3月的4个月时间里该办事处共收取货款530万元,均未向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