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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81 毫秒
1.
徐晓建 《中华商标》2014,(10):11-14
正《商标法》第十五条规定:"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上述规定旨在禁止代理人或者代表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恶意抢注行为。本文将结合"惊天动地及图"商标争议案对依据《商标法》第十五条保护被代理人商标的适用条件进行阐述。  相似文献   

2.
马东晓 《中华商标》2007,(12):39-41
我国《商标法》第十五条规定,"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对此条款中"代理人"的概念,长期以来有三种不同的理解:(一)指商标代理人,即接受委托办  相似文献   

3.
一、引言我国现行商标法第十五条规定“: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或禁止使用。”  相似文献   

4.
应苏楚 《中华商标》2006,(10):10-11
我国《商标法》第十五条规定:“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目前,对本条中“代理人”概念的理解存在分歧,直接影响到《商标法》的正确贯彻施行。因此,亟需对其进行深入研究和统一认识。  相似文献   

5.
史新章 《中华商标》2005,(11):46-48
《欧共体商标条例》第8条就驳回注册的相对理由作出了规定,其第三款规定:“商标所有人的代理人或代表人,未经该所有人的同意而以自己的名义申请商标注册的,在商标所有人的异议下,该商标不应予以注册,除非该代理人或代表人证明其行为是合法的。”此款的立法目的在于制止代理人或代表人恶意抢注的行为,保护被代理人或被代表人的商标权利。我国商标法在2001年10月27日修改之后,在第15条中也规定了对代理人恶意抢注行为应予以制止。  相似文献   

6.
崔树磊 《中华商标》2023,(11):33-37
<正>要旨:适用商标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前提在于确定商标权利归属于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对于商标权利归属的认定,需要结合创意来源、各方约定、商标使用等在案证据作出妥善认定。在商标已经实际使用的情况下,特别需要注意区分实际使用人是对自己商标的使用,还是基于被授权许可而对他人商标的使用。对于共有商标,认定是否构成“未经授权”的注册,应当根据在案证据,对商标注册行为是否获得了全体共有人的授权作出判断。  相似文献   

7.
倪杰 《中华商标》2012,(7):47-50
我国《商标法》赋予了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跨类保护的权利,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只有符合"误导公众"的关键条件,驰名商标注册人才能享受到跨类保护。何为"误导公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指明"足以使相关公众认为被诉商标与驰名商标具有相当程度的联系,而减弱驰名  相似文献   

8.
正一、对在中国进行注册并被社会公众广为知晓的驰名商标要给予较宽范围的保护被社会公众广为知晓的商标一般都使用在日常消费品上,例如服装上的"李宁"、"耐克"商标、饮料中的"可口可乐"商标等。对于涉及此类商标的纠纷,法院在审理中,对于驰名商标的判断标准要求是"基本证据",但只凭一份判决书或者一份《全国重点商标保护名录》,  相似文献   

9.
应苏楚 《中华商标》2007,(12):56-56
我国《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  相似文献   

10.
《商标法》第28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也就是说,复审商标因为有在先权利的存在而被驳回,其中的在先权利包含的重要一款即是:中英文商标具有唯一对应关系的,应予驳回。  相似文献   

11.
张宇 《中华商标》2009,(12):49-52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后续程序主要包括国际注册的后期指定、转让、删减、放弃、注销、变更、续展等业务。一、后期指定 1.后期指定的定义 后期指定是指如果一个国际注册原来没有在一个缔约方发生效力(比如在国际注册申请的时候没有指定该缔约方,或者原来指定了该缔约方,但是被终局驳回或被宣布无效或被放弃),  相似文献   

12.
律师问答     
《合同法》第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这是我国立法上首次设立表见代理制度。这一规定侧重保护无权代理行为中善意第三人利益。  相似文献   

13.
李芹 《中华商标》2013,(4):50-54
正在"BMW"商标异议复审案件中,宝马公司以其在"汽车"产品上的"BMW"商标为引证商标,要求对申请使用在"瓦斯炉"等商品上的被申请商标"BMW"商标不予核准注册。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经过审理认为,宝马公司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引证商标"BMW"在"瓦斯炉"等行业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不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误认,因而被申请商标的注册未构成《商标法》第  相似文献   

14.
吴建斌 《董事会》2011,(2):90-91
董事经理不能因为其公司代表人代理人的身份,就在仅仅获取工资、薪水的情况下能包揽一切或者代人受过,否则容易导致利益失衡  相似文献   

15.
目前司法实践中,尤其是在建筑施工程周转料具租赁领域,对表见代理的认定存在扩大化的趋势,由此导致承包人因不服判决而反复申诉、上访,降低了司法判决的权威性,不仅不能使法律秩序的裂痕得到恢复,而且浪费了更多的司法、行政等社会资源。我国《合同法》第49条对表见代理作了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  相似文献   

16.
2014年1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称北京市高院)出台了《北京市高院关于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的审理指南》(以下称《指南》)。《指南》第五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其在先注册的普通商标主张他人申请注册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或者第三十条的规定不应予以核准注册或者宣告无效的。不予支持。当事人依据其在先注册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主张他人申请注册的普通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或者第三十条的规定不应予以核准注册或者宣告无效的,不予支持。”  相似文献   

17.
胡刚 《中华商标》2015,(2):65-67
我国《商标法》第15条第2款规定:"就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申请人与该他人具有前款规定以外的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而明知该他人商标存在,该他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该条款体现了"申请在先"原则下加大对在先使用商标的保护,以有效遏制恶意抢注行为的立法意图。为使该条款的适用具有明确的指导作用,本文认为以下三个问题应得到重视,并亟需尽早澄清。  相似文献   

18.
正2012年,仿佛注定要与注册商标"傍名人"这个话题绑在一起。年初乔丹体育上市被爆侵犯美国著名篮球明星乔丹姓名权;随后,美国华裔篮球明星林书豪被一家篮球生产企业抢注;近日,又有媒体曝光,奥运冠军孙杨、叶诗文的姓名被他人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经查询,"孙杨"由河南某公司于2011年8月30申请注册,拟使用在游泳衣、体操服、运动衫等商品上,目前尚未通过初审。而"叶诗文"则由成都一家公司于2011年8月16日申请注册,拟使  相似文献   

19.
环球资讯     
《中华商标》2015,(4):91-92
欧共体法院在判决中明确了"商标真实使用"的要求近日,欧共体法院在一起商标纠纷案件的判决中明确了"商标真实使用"的要求。本案申请人在第21类和30类的商品上注册共同体商标(图一),被他人提起异议,引证商标为注册在第30类的焙烤食品等商品上的文字商标Walzertraum(可译为"华尔兹之梦")。欧共体内部市场协调局异议处支持了异议。随后,上诉委员会推翻了异议处的认定,认为异议人并没有提交充足的证据证明在先商标的真实使用。异议人上诉,被欧共体普通法院驳回后,又向欧共体法院上诉。  相似文献   

20.
赵毅 《中华商标》2011,(11):23-25
随着中国企业对自身品牌保护意识的增强,大多数中国企业特别是生产、外销型企业在计划开拓海外市场时,首先会想到注册商标或外观设计等来实现知识产权保护。然而,当进行注册时,中国企业往往会发现自己在中国成功注册的并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已经被自己在境外的独家代理商或者其他销售商抢先注册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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