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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岩鹏 《经济技术协作信息》2011,(16):7-7
国资委日前派出8个调研组赴央企调研,涉及到央企改革重组52个课题,其中就包括国资委直接持股领域的研究。接近调研组并了解此情况的消息人士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此次调研聘请了主管部门的官员和专家,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中介机构、高校人士共同参与研究,对国资委直接持股的相关理论进行了深入分析,基本上达成了共识,将进一步明确国资委的直接持股资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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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媛媛 《经济技术协作信息》2010,(9):14-14
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关系到企业员工的福利、管理层的薪酬和企业税后利润,因其影响面广,一直来受到政府监管部门的关注,从最初的劳动部、到后来的财政部、直至最近的国资委。其间质疑诟病之声也从未间断。围绕工资总额的诸多异议,监管部门——国资委何去何从,不仅关乎国有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也关乎国资委自身的定位与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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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英 《经济技术协作信息》2011,(24):101-101
当前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上仍有一些值得关注和探讨的问题,这些问题有些是在国资委成立之前就存在,有些是在国资委成立之后才出现,这说明国资委成立后的国有资产管理事业依然是任重道远。要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的管理,更好地发挥国有资产的效用,很有必要对这些问题继续进行深入的研究,积极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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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根正苗红”的央企汽车大集团,一汽集团、东风集团和长安集团(前两者直接隶属于国资委,后者隶属于国资委直属央企中国兵器装备集团)顺理成章地成为了“央企电动车产业联盟”的成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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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大股东还是小股东,都希望股市健康发展,大小股东之间今后应加强沟通和理解,否则很多事情无法推进。国资委积极提倡中央企业所属的上市公司分红。不分红的问题在国内上市公司中确实存在,中小投资者对此也非常有意见。为此,国资委提醒中央企业所属的上市公司注意这个问题,积极倡导分红,只有这样,才能让投资者树立起长期投资的信心。但是分红应该由董事会提出,由股东大会决定,国资委只能作为出资人表明观点,倡导分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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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8月15日至10月31日,国资委开展2013年国资委系统监管企业职工薪酬调查工作,调查内容首次包括职工工资外收入情况。可以预见,此轮国企薪酬“摸家底”,在其可能性上,不仅可以成为规范国企系统收入分配的一个起点,也可以成为推进全社会收入分配改革的一个支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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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自成立以来,其法律地位的定性一直是模糊不清的,学界对此也多有争论。有的学者认为国资委应当是完全的出资人角色,有的学者认为国资委应该是兼具出资人和监管人的角色,有的学者则认为国资委就应该是纯粹的监督管理机构。而当前中国的法律法规也未给予国资委一个明晰的法律定位。国资委应当作为政府机构回到自己的监督者本位,将出资人角色托付给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由法律授权其实现国有资产的市场化运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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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7月29日30日,湖北省政府国资委召开了“全省实施‘三个一批’战略工作座谈会”,参加会议的有各市州经贸委(国资委)、省直部门负责同志和列入“三个一批”(即在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结构调整方面,使一批大型国企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一批国有骨干企业转制为民营企业,一批民营企业成为经济发展的排头兵)企业的主要负责同志,会上,襄樊市、孝感市、东汽、蒲纺、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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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底,中国大型国有企业的管理层收购(MBO)行为由于存在大规模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而被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委)叫停。国资委在叫停大型国企MBO的同时,也放缓了中小国企的MBO步伐,为中小国企实行MBO提出了诸如对企业原经营者进行离任审计、严禁自买自卖、必须公开竞价、不得以被收购企业资产做抵押向银行贷款等条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