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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分析
外汇质押项下人民币贷款政策的演变从一侧面反映了我国不同时期的经济发展形势和外汇政策监管重点。随着近年来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特别是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进行了多次调整,2005年2月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调整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05]7号),对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管理办法进一步作出重大调整。首先,将境内机构超限额结汇期限由10个工作日延长为90日,允许境内机构在其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余额超出核定限额后的90日内仍可保留其外汇资金。其次,扩大了按实际外汇收入100%核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的企业范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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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目前我国对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的基本模式是由外汇局对开、销户实行事前审批、核定账户限额并依托限额实施账户监管。近年来在结售汇体制改革过程中,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政策不断放宽,境内机构外汇资金运用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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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会财会》2004,(8):58-58
汇发[2004]23号2004年3月30日为便利企业经营,扩大企业灵活使用外汇的自主权,降低成本,简化手续,同时继续推进结售汇体制的改革,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进一步提高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保留现汇的比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根据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收支的实际情况,分档次核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将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可保留现汇的比例,由现行的20%调高到30%或50%。具体调整内容如下:(一)上年度经常项目外汇支出占经常项目外汇收入的比例为80%以下的境内机构,其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按其上年度经常项目外汇收入的30%核定。(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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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对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的基本模式是由外汇局对开、销户实行事前审批、核定账户限额并依托限额实施账户监管.近年来在结售汇体制改革过程中,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政策不断放宽,境内机构外汇资金运用自由度逐步扩大.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当前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模式已显滞后,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改革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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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企业经营,推进结售汇体制改革,缓解国家外汇储备迅速增长的压力,配合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自2004年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先后3次对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管理办法进行了调整:一是取消了地区总限额的限制。二是超限额结汇期限延长至90日。三是扩大了按实际外汇收入100%核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的企业范围。四是将外汇账户保留现汇的比例提高到50%或80%。五是将新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境内机构的初始限额提高到不超过等值20万美元。限额管理办法调整后,涉外企业支配外汇资金的自主性增强,体现了企业结售汇意愿,减少了企业在对外经贸中的结售汇环节,降低其财务成本,便利其外汇收支活动,增强了国际竞争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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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理财》2006,(5):6-6
央行调整外汇管理政策
中国人民银行4月13日发布公告调整六项外汇管理政策。
一、企业开立、变更和关闭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由事前审批调整为由银行按外汇管理要求和商业惯例直接办理,并向外汇局备案。提高企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允许有真实交易背景需对外支付的企业提前购汇。二、简化服务贸易售付汇凭证并放宽审核权限。三、进一步简化境内居民个人购汇手续,提高购汇限额,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在额度之内,个人凭真实身份证明在银行办理购汇并申报用途;银行对超过额度部分的个人购汇在审核相关凭证后按实际需求供汇。四、拓展境内银行代客外汇境外理财业务,允许符合条件的银行集合境内机构和个人的人民币资金,在一定额度内购汇投资于境外固定收益类产品。五、允许符合条件的基金管理公司等证券经营机构在一定额度内集合境内机构和个人自有外汇,用于在境外进行的包含股票在内的组合证券投资。六、拓展保险机构境外证券投资业务,允许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购汇投资于境外固定收益类产品及货币市场工具,购汇额按保险机构总资产的一定比例控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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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账户限额的核定与监管是我国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年来,随着外汇收支状况的好转和综合国力的提升,要求取消账户限额管理的呼声日趋强烈,其依据的主要理由是:其一,我国经济已进入高增长期,国际收支连续多年出现大幅顺差,国家外汇储备更是创纪录的超过8000亿美元,已具备取消账户限额管理的经济实力。其二,从当前政策实施效果看,全国许多地方企业账户实际留存余额远远低于外汇局核定的最高限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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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经常项目账户外汇限额,实行意愿售结汇政策,是经常项目外汇管理中的大事。其政策的延续性和真正意义何在?意愿售结汇政策框架下,经常项目外汇管理如何展开?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司的政策制定者给我们指点了迷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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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外商投资项下资本金结汇监管效率,便利企业投资资金运作,外汇局于2002年6月发布了《关于改革外商投资项下资本金结汇管理方式的通知》(汇发[2002]59号,下称《通知》),对于符合条件的银行,外汇局可以授权其办理外商投资项下资本金结汇审批业务。《通知》实施10年来,通过授权银行按照外汇管理规定审核和办理资本金结汇,不但大大便利了企业,也使外汇局从日常的业务审批中解脱出来,从而可以抽出精力进一步加强事后监管。但近年来,随着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管理方式改革的深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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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不够,造成外汇监管真空。外汇监管一般是处在招商引资的中间环节,投资商在办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工商执照》、《代码证书》后,才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外汇登记证》、开立资本金账户、资本结汇等项业务。而投资企业在注册资本到位后才能进行验资,按现行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在验资前需向企业所在地外汇局办理资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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