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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转股”退出通道设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债转股"退出的必要性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明确规定,公司进行债权转股权,并对企业阶段性持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简称AMC)的性质和职能也决定了债转股后,AMC要将对企业的股权逐步退出.债权转股权只是起点,股权变现,收回投资,盘活不良资产才是目的.债转股可以使国有企业降低负债率,使国有银行卸下不良资产包袱,化解潜在的金融风险,但是AMC从国有银行手中收购不良资产转变为对企业的股权后,风险并没有立即消失,只是进行了调整转移,转移到AMC,因此,债转股并不在于AMC完成了多少数量的债转股,实现了多少家签约债转股企业,而是要在完成债转股签约工作后,积极建立退出机制探寻退出通道,最终通过债转股,盘活不良资产,促进金融体制改革,推动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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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转股中资产管理公司的委托——代理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资产管理公司(AMC)接受国家委托,对银行不良资产进行剥离,实行债转股。由于AMC存在的短暂性,国有银行、国有企业和AMC产权主体的一致性使得AMC成员缺乏约束激励而产生了一系列的委托—代理问题。为防止代理人出卖委托人的利益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须建立相应的代理人竞争机制、约束激励机制。改革AMC的产权结构,实行AMC多元化债转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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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转股政策是国企改革的重要措施,既可以盘活银行的不良资产,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又可以促进国企转换经营机制,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财务结构,帮助企业走出困境。债转股的实施过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银行剥离不良债权,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实施债转股及企业回购股权。一、债转股实施中的具体会计处理(一)银行剥离不良债权。银行剥离不良债权一般采取出售方式,即由资产管理公司购买银行的不良贷款。1.银行的核算。银行一方面减少不良贷款本金和应收利息,并冲减已提取贷款呆账准备金和坏账准备金,另一方面增加应收款项。例:某银行剥离一批不良贷款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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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下半年以来,随着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成立,国有企业债转股的改革工作正式启动,到2000年9月底,我省共有26家企业与资产管理公司签订了债转股协议,所谓志股金额达70.5亿元,并已正式上报国务院,各家银行对企业债转股部分贷款已停止计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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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防范并有效化解国有银行长期积累的巨额金融不良资产的潜在风险,提高加入世贸组织后国有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力,中国政府于1999年4月起陆续组建了信达、长城、东方和华融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集中处置从国有银行剥离的1.4万亿元金融不良资产(其中非债转股不良资产9889亿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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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99年4月份开始,国家先后组建了信达、华融、长城和东方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其目的在于通过对国有商业银行所剥离的不良资产的接收,改善银行资产的质量化解金融风险缓解国有企业的债务负担。同时帮助企业进行改制,提高经济效益最终提高不良资产的回收率减少财政损失。“债转股”的结果是银行将对企业的债权转化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的股权。并且,由于资产管理公司所持股份巨大,它已成为企业“大家庭”中的非常重要的一员。资产管理公司运作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债转股”的成败。 一、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面临的问题 1、…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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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四大资产管理公司(AMC)处置不良金融资产的深入开展,AMC的运作已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由于不良资产处置在中国起步较晚,AMC在运作过程中,也面临着诸多实际问题,突出表现为对剩余不良资产如何在在有限时间内,按照低成本、高效益原则进行处置,使AMC顺利完成市场退出和业务转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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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防范并有效化解国有银行长期积累的巨额不良资产的潜在风险,我国在借鉴世界各国经验的基础上,组建了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简称AMC),专司处置银行不良资产之职。到2000年底,AMC已从国有银行收购不良资产达1.4万亿元。AMC在完成了不良资产的收购任务后,即享有原商业银行对债务人的各项权利,依法对不良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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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债转股的特点、条件及要求.
所谓债转股,是指在国家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依法处置银行原有不良资产的基础上,对部分企业的银行贷款,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实行债权转股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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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99年4月我国第一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宣告成立至今,三年多来,银行不良资产化解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在债转股实施中,有些问题值得引起人们的深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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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运用西方经济学的委托—代理模型来研究债转股过程中国有企业、国有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简称AMC)各自存在的代理问题,并结合我国转轨时期特有的体制性诱因,提出防范与控制债转股中代理问题的构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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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当前全球经济金融仍然不断动荡的条件下,高度重视并有效化解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金融风险,建立一个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银行体系,是保障我国经济金融安全的重要任务。我国政府借鉴国际上处理银行危机的经验,组建了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通过将银行部分不良资产剥离,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运用多种手段进行资产重组和资本运营,盘活部分不良贷款,探索处理我国银行不良信贷资产的成功之路。 自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成立后,从四家国有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接收的贷款总额为1.4万亿。其中,对601家国有重点企业实施了债转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如何运用各种资产重组手段,恰当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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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随着我国四大家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产管理公司(AMC)——信达、华融、长城、东方的相继成立和开始运作,债转股、不良资产剥离工作进入了实质性的收购阶段。这对于国有企业来说,是减轻债务负担,提高竞争力的有力举措,对于国有银行,则可以有效提高资产质量,提高资本充足率,有利于防范金融风险。按照设计者的意图,这是一个“双赢”的结局。然而,这一政策意味着上千亿元的国家金融资源的重新配置,以及相关利益的再调整,必然引发有关各方为争取这种资源的博弈。在这个过程中,可能或者已经出现的“道德风险”,将可能使这一良好的愿望难以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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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债转股具体指的是由国务院组建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或国家开发银行对商业银行转让或剥离的部分企业债权,转为资产管理公司或国家开发银行对股权,原来银行与企业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资产管理公司或国家开发银行与企业间的持股与被持股关系,原来企业的还本付息转变成按股分红,资产管理公司或国家开发银行对这部分股权进行阶段性持股,最终实现退出,毋庸置疑,债转股可以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增加资本金比重,改善企业经营状况,使国企摆脱沉重的债务负但,同时,使国有商业银行改善资产结构,政府减少补贴,但并不是“一转就灵”,从实践中看,我国目前正在进行的债转股存在一些问题,本文拟从这方面进行有益的探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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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1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及其附件《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10月26日,国务院同意建立由发改委牵头的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12月19日,发改委印发《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专项债券发行指引》,作为降杠杆的配套措施;12月21日,四大国有银行均已公告成立债转股专门资产管理公司。上述各项举措全面标志着继1999年债转股后,新一轮债转股大幕拉开。在宏观调控方向从稳增长转向防风险和促改革以来,债转股将发挥更大作用。此次债转股与1999债转股在实施背景、实施方式、资金来源、参与主体、市场化程度、退出方式等方面均有不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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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转股可能给企业带来的副作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了减轻国有企业的债务负担 ,国家决定推行债转股政策。所谓债转股就是将债权转为股权 ,具体来说就是通过新组建的资产管理公司作为投资主体 ,把一部分企业欠银行的不良债务剥离到资产管理公司 ,将银行与企业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转为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之间的持股与被持股、控制与被控制关系 ,进而由原来的还本付息转为按股分红。实施债转股对于国有企业而言 ,只是暂时使企业摆脱了债务危机 ,为企业赢得了时间 ;在实施债转股的过程中 ,困扰企业发展的资金问题并未得到解决 ,企业并没有得到增量资金。如果对债转股的积极意义认识不清 ,反而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