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你局《关于医院代理推销保险并收取保险公司劳务费是否构成商业贿赂行为的请示》(鲁工商公字犤2000犦99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非法收受经营者给予的财物并为其牟取交易机会的行为,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所禁止的商业贿赂行为。医院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保险代理业务,收取保险公司给予的“劳务费”,利用自己的便利条件为保险公司向患者推销保险,属于非法收受经营者给予的财物并为其牟取交易机会的行为。医院无论是否将收取的“劳务费…  相似文献   

2.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你局《关于在从事航空人身意外险保险业务中支付、收取高额代办手续费行为可否按商业贿赂进行处罚的请示》(豫工商字[1997]第224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国家对于航空人身意外险代办手续费的支付标准是有严格规定的,保险公司违反国家规定,采用向保险代理人支付超出国家规定标准的代办手续费的手段竞相推销航空人身意外险保险的行为,损害了保险市场的竞争秩序,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的规定,构成商业贿赂行为。因此,同意你局意见,对于…  相似文献   

3.
工商公字[2000]第246号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国家工商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的有关条款是否超出〈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请示》(苏工商[2000]88号)收悉。经研究 ,答复如下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 ,其中所指的贿赂既包括行贿也包括受贿。对于有关当事人在商品购销中收受贿赂的行为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进行查处。二、“…  相似文献   

4.
工商公字犤2001犦第211号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你局《关于保险公司借助学校强制学生缴纳保险费是否构成限制竞争行为的请示》(内工商办字犤2001犦89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的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制竞争行为,是指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滥用其自身优势地位或借助他人的优势地位强制实施的限制竞争行为。保险公司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的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保险公司借助学校的特殊地位,强制推销保险的行为,排挤了其…  相似文献   

5.
1.关于信用合作社限定贷款人购买其指定经营者的商品的行为定性处理问题的答复(工商公字犤1997犦第170号)2.关于超出国家规定标准支付、收取保险代办手续费行为定性处理问题的答复(工商公字犤1997犦第256号)3.关于有线电视台实施强制交易行为定性处理问题的答复(工商公字犤1997犦第320号)4.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保险公司不正当竞争行为管辖权问题的答复(工商公字犤1999犦第80号)5.关于邮电局强制用户购买其提供的不必要的商品行为定性处理问题的答复(工商公字犤1999犦第90号)6.关…  相似文献   

6.
工商公字[1999]第278号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你局《关于肇庆火车站强制用户接受其指定经营者的服务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请示》(粤工商检字[1999]340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一、铁路运输部门滥用其优势地位,在办理货物运输业务时,违背自愿原则,限定用户接受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铁路运输延伸服务,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构成限制竞争行为,应当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二、按…  相似文献   

7.
工商公字[1999]第277号山西、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太原市电信局向用户收取上月度电信费的同时强制收取本月度预收款是否构成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请示》(晋工商经检字[1999]第176号)和《关于电信部门强制收取用户话费押金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请示》(豫工商字[1999]第96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一、《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的立法精神是禁止公用企业强制交易。公用企业强制交易是指公用企业在提供商品时,利用其独占地位,违背自愿原则,对交易相对人限定交易条件的行为。《关于禁止公…  相似文献   

8.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你局《关于山东省部分烟草部门强制经营户购买其指定的牌号卷烟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请示》(鲁工商公字犤2001犦第345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对烟草部门在经营活动中实施的限制竞争行为的定性处理问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2000年6月25日《关于石油公司、石化公司实施限制竞争行为定性处理问题的答复》(工商公字犤2000犦第134号),2000年9月13日《关于盐业公司在销售无碘盐时强制用户购买碘盐行为定性处理问题的答复》(工商公字犤2000犦第200号)作过类似答…  相似文献   

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局《关于我区巴州邮电局在经营中是否构成限制竞争行为的请示》(新工商公字[1999]29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邮电局利用公用企业的优势地位,对用户已由其他经营者安装调试正常的数字程控用户交换机,采取不予批准的方式强制用户购买其提供的不必要的商品(含服务)的行为,排挤了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也损害了用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祛》第六条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构成限制竞争行为,应当依照《反不正…  相似文献   

10.
工商公字[2000]第200号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福建省盐业公司福州分公司古田支公司在销售无碘盐时 ,强制消费者购买碘盐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的请示》(闽工商公字[2000]第41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食盐专营办法》的规定 ,食盐是国家进行专营管理的产品。盐业公司具有盐业主管机构和食盐专营企业的双重身份 ,作为食盐专营企业的盐业公司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的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盐业公司在销售无碘加工盐时 ,滥用其优势地位 ,强制用户购买加碘食盐的行为 ,违反了《…  相似文献   

11.
工商公字[2001]第38号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信用社用借据发放贷款而限制农户在一定范围内购买农资是否构成限定指定经营者问题的请示》(赣工商公字[2000]90号)收悉。经研究 ,答复如下 :信用社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的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信用社滥用其发放农资贷款的优势地位 ,在办理贷款业务时 ,不直接发放贷款 ,而是发放其印制的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的《借款借据》 ,其行为实质上是强制农户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 ,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 ,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的规定 ,属于…  相似文献   

12.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你局(关于医院给付医生CT"介绍费"能否构成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请示}(豫工商字[1997]第m3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医院以给付"介绍费"、"处方费"等各种名目的费用为手段,诱使其他医院医生介绍病人到本院做CT检查或者其他检查的行为,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所禁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这种行为不仅损害医疗服务秩序,而且极易增加公费医疗、劳保医疗单位及患者的负担,应当依法予以查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医院给付医生CT“介绍…  相似文献   

13.
有奖销售     
有奖销售是指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附带性地向购买者提供物品、金钱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行为。有奖销售的目的是销售商品,“有奖”即提供奖品只不过是经营者为了实现销售商品的目的而采取的一种手段,也就是说经营者只要以提供奖品的方式来促销其商品,不论其是向购买者提供奖品,还是向其他人提供奖品,均应构成有奖销售。国家工商局于1998年4月2日在《关于有线电视台在提供电视节目服务中进行有奖竞猜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答复》(工商公字犤1998犦第55号)中,对有奖销售作了进一步规范:“《反不正当竞争法…  相似文献   

14.
工商公字[2000]第245号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湖南省旅游局、湖南省中国国际旅行社的行为是否分别属于限制竞争和滥收费用行为的请示》(湘工商公字[2000]140号)收悉。经研究 ,答复如下 :旅游行政管理机关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规定的政府所属部门。旅游行政管理机关滥用其审核出境旅游手续的行政权力 ,限定其他具有出境旅游经营权的旅行社等旅游服务机构接受其指定的旅游服务机构提供的代办手续服务 ,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 ,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的行为 ,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规定的限制…  相似文献   

15.
在查处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具体工作中,各级工商机关行政执法人员要准确把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的精神实质,特别要注意的是,《意见》在对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安排中,要求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使经营者普遍受到教育,纠正错误观念和行为,自觉依法合规经营。显然《,意见》讲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所指的商业贿赂行为应当有所区别。《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一句中“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是对商业贿赂的一般性规定,也…  相似文献   

16.
工商公字[1999]第276号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你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否有权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制止和查处邮政部门利用承兑汇款的优势强制用户参加邮政储蓄业务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请示》(鄂工商字[1999]第176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反不正当竞争法》是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基本法律,即其通过对具体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禁止和对公平竞争的保护,确保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遵守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以及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对公…  相似文献   

17.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你局《关于湖南平和堂实业有限公司在柜台联营中收取对方商业赞助金、宣传费、广告费的行为能否按商业贿赂行为定性的请示》(湘工商公字犤2001犦76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宣传费、广告费、商业赞助等,应是对宣传行为、广告行为及其他具体商业行为所支出的费用。如果未发生宣传、广告等相应的具体商业行为,而是假借宣传费、广告费、商业赞助等名义,以合同、补充协议等形式公开收受和给付对方单位或个人除正常商品价款或服务费用以外的其它经济利益,即构成商业贿赂,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  相似文献   

18.
工商法字犤2001犦第93号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你局《关于消费者请求对企业处罚是否适用国家工商局51号令5日内答复问题的请示》(吉工商消字犤2001犦30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51号,以下简称“51号令”)只适用于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申诉。消费者单纯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经营者进行行政处罚的举报,不属于对消费者权益争议的申诉,因此,不适用51号令的规定。二○○一年四月十一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消费者请求对企…  相似文献   

19.
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你局《关于自来水公司“底度”收费定性处罚问题的请示》(鄂工商公字[2002]109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自来水公司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的公用企业。自来水公司利用其提供自来水服务的独占地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以拒绝、中断提供自来水服务等方式强行向自来水用户收取底度费,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的规定,属于《关于禁止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六项所列“对不接受其不合理条件的用户、消费者拒绝、中断或者削减供应相关商品,或者滥收费用”的限制竞争行为…  相似文献   

20.
工商公字[2000]第183号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对移动通信公司强制用户接受其“来电显示”服务是否构成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请示》(黔工商公[2000]25号)收悉。经研究 ,答复如下 :移动通信公司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的公用企业。移动通信公司滥用其提供电信服务的垄断地位 ,强行向用户收取来电显示费 ,其行为实质上是限定用户接受其提供的来电显示服务 ,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的规定 ,构成《关于禁止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三项所列的限制竞争行为 ,应当依照《反不正…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