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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关键在于投资成本和投资收益的确认,本文拟就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和投资收益的确认作一探讨,并对《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以下简称《投资》准则)及其指南提出商榷意见。根据《投资》准则第6条规定:投资在取得时应以初始成本计价。第17条规定:采用成本法时,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应保持不变。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  相似文献   

2.
一、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差异(一)会计处理在会计处理上,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  相似文献   

3.
(一) 1.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总体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原则是: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时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将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超过上述金额的部分视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  相似文献   

4.
一、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差异 (一)会计处理 在会计处理上,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  相似文献   

5.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七条规定:“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对于上述规定,笔者有如下看法:  相似文献   

6.
企业会计准则《投资》对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作出了规范,指出:“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确认当期投资收益。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许多考试用书对长期股权投资以后年度,投资企业所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确认投资收益或冲减投资成本,规定了以下计算公式:  相似文献   

7.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及《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的规定,在权益法下投资企业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的份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确认为当期的投资收益。在确认应享有或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或净亏损时,要对被投资单位账面的净利润进行调整。  相似文献   

8.
一、准则规定的成本核算方法 2008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教材《会计》和2008年度会计职称考试辅导教材《中级财务会计》讲到:在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投资企业在取得投资当年自被投资单位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以后年度,被投资单位累计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超过投资以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计实现净利润的,投资企业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部分应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采用成本法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后续计量时,涉及两种情形:第一,在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即企业在购买股票进行长期投资时,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包括买价和发生的手续费),贷记银行存款;第二,被投资单位在投资单位取得投资当年宣布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准则规定投资企业应作为投资成本收回,确认金额为按照投资比例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应收股利,贷记长期股权投资。  相似文献   

9.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下列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①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②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本文阐述了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一般程序,分析了投资收益确认的简化方法,并列举了实例加以说明。  相似文献   

10.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秦琰旻 《财会通讯》2006,(11):47-47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下列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1)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2)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  相似文献   

11.
(一)1.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总体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原则是: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时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将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超过上述金额的部分视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  相似文献   

12.
浅议公允价值在新会计准则中的应用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徐蓉 《审计月刊》2006,(9):38-39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投资仑业住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应当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适当调整后确认。”  相似文献   

13.
当前使用的权益法规定,投资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然而对于被投资单位明确不发放现金股利的这部分收益,很难让人相信这部分收益"很可能流入"投资企业,即不满足收入的确认条件,将其确认为投资收益有违谨慎性原则。对策是:引进递延投资收益概念,投资企业应当按照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收益的份额,确认为递延投资收益,待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或者当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时,用以弥补应分担的净损失的份额。实际操作方面,可在资本公积账户下设置"长期股权投资收益递延"账户,用以核算企业的递延投资收益。  相似文献   

14.
一、成本法的会计处理 (一)成本法的会计处理特点及例题讲解 (1)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除非有追加或收回投资情况,否则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2)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作为当期投资收益。但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当被投资单位分配的股利在性质上属于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投资方才能确认投资收益;否则,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应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  相似文献   

15.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七条规定:“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这意味着,投资企业当期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并非直接确认投资收益,而要先计算累积数(即累积实际获得的),  相似文献   

16.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明确规定,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投资方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此外,准则也明确规定,投资方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应当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投资方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  相似文献   

17.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与权益法转换会计核算浅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一般可分为成本法和权益法两种。成本法,是指长期股权投资按投资成本计价的方法。在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以取得股权时的成本计价,其后,除了投资企业追加投资、收回投资等情形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保持不变。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  相似文献   

18.
《企业会计准则2006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时,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成本法一般不对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  相似文献   

19.
企业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期末检查各项长期股权投资时,对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在计提减值准备时,如果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等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应按当期应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如果投资企业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不一致时,根据初始投资成本是大于或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在计提、转回和转销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时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相似文献   

20.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企业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应当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即权益法核算应是在公允价值条件下的权益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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