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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陈少勇 《财会月刊》2008,(11):68-68
一、关于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确认问题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简称“固定资产准则”)第六条规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准则第四条规定: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相似文献   

2.
一、问题的提出 固定资产后续支出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等。《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CAS4)第六条规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同旧准则相比,CAS4对后续支出会计核算的规范在文字表述上没有差异。  相似文献   

3.
一、关于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确认问题《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简称"固定资产准则")第六条规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准则第四条规定:  相似文献   

4.
吴兴旺 《财会月刊》2011,(22):30-31
一、问题的提出固定资产后续支出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等。《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CAS 4)第六条规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  相似文献   

5.
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属于固定资产后续计量的范畴,是指企业为了维护或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能,而对资产进行维护、改建、扩建或者改良所发生的开支,如生产设备的日常维修、定期大修,房屋进行装修等。《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规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这是固定资产核算中的一次重要变革,也是第一次在会计准则中明确规定了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概念、范围和处理原则。  相似文献   

6.
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中对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及处置有如下相关规定:第六条,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人当期损益。第二十三条,企业出售、转让、报废固定资产或发生固定资产毁损时,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相似文献   

7.
邱萍  张庆 《财会月刊》2007,(1):56-57
一、首次执行日采用追溯调攘法有关项目的处理 (一)预计的资产弃置费用 根据本准则第七条规定,企业在预计首次执行日前尚未计入资产成本的弃置费用时,应当满足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选择该项资产初始确认时适用的折现率,以该项预计负债折现后的金额增加资产成本,据此计算确认应补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或油气资产折耗),同时调整期初留存收益。  相似文献   

8.
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属于固定资产后续计量的范畴,是指企业为了维护或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能,而对资产进行维护、改建、扩建或者改良所发生的开支,如生产设备的日常维修、定期大修,房屋进行装修等。《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规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  相似文献   

9.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六条规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与2001年颁布的会计准则相比,其变化在于企业生产车间除满足资本化条件外的  相似文献   

10.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六条规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与2001年颁布的会计准则相比,其变化在于企业生产车间除满足资本化条件外的固定资产修理费,应计入管理费用,而不是制造费用,笔者认为该规定存在一些问题,具体如下:  相似文献   

11.
一、谨慎性原则在固定资产核算中的运用 1.初始计量时谨慎性的体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规定: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备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和经营管理而持有。(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某一项资产首先要符合资产的定义;其次,还要符合固定资产的确认的两个条件: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从固定资产的定义可以看出,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非常谨慎,是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中的谨慎性地体现。  相似文献   

12.
一、固定资产确认。(一)固定资产的概念及核算范围。新准则规定: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固定资产核算范围,是指除投资性房地产的建筑物和生产性生物资产以外的固定资产,还包括企业合并取得的固定资产。(二)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新准则规定了只有满足“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的条件时才能确认为固定资产。  相似文献   

13.
一、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1.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及其应用指南规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相似文献   

14.
2006年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第6条规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这两条规定的确认条件,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规定的确认条件,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这是一个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对经营租入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会计处理作具体的解释,本文拟就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的会计处理和报表披露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5.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固定资产除应当符合资产的定义外,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才能确认固定资产:一是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是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由于会计和税法分别遵循不同的原则,规范不同的对象,因而二者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企业以各种方式取得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入账价值与税法规定的计税基础基本一致,但固定资产在持有期间进行后续计量时,由于会计处理与税法处理规定的不同,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有一定的差异,这种差异主要源于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表现在折旧方法、折旧年限的不同,以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上。  相似文献   

16.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下简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中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定义及交换条件进行了明确规定,从中可以看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会计核算的主要问题是换入资产入账价格的确定。该准则第3条规定,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符合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两个条件时,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涉及到补价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即支付补价的,换入资产成本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加支付的补价、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收到补价的,换入资产成本加收到的补价之和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加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未同时满。足该准则第3条规定条件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人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如果涉及到补价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即支付补价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收到补价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收到的补价并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根据上述规定,可总结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业务会计处理的步骤。  相似文献   

17.
於流芳 《财会月刊》2008,(10):43-44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简称“准则”)第三条规定,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者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则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确定换入资产成本的基础。笔者将此称为公允价值模式。准则第六条规定,未同时满足本准则第三条规定条件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人资产的成本。笔者将此称为账面价值模式。  相似文献   

18.
一、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及其利息资本化的借款范围有所扩大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中可以看出,新准则涵盖了企业发生的所有借款费用核算,在对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借款费用的核算进一步完善的同时,对除上述规定外的其他借款费用的核算也进行了规范,与旧准则相比,新准则对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及其利息资本化的借款范围规定有所扩大。在新准则中,“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范围不仅包括固定资产(包括企业自己购买或建造的固定资产、委托其他单位建造的固定资产),而且将范围扩大到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在会计实务中,需要较长准备期才能将其达到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存货、生产制造车间、电力设备和物业投资等均可作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  相似文献   

19.
王学军 《电子财会》2007,(9):45-45,49
一、关注固定资产判断标准的变化 新准则将同定资产定义为同时具有“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和“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两个特征的有形资产,没有列示旧准则涉及的“单位价值较高”这一标准。这意味着企业可自行决定固定资产的价值标准,以备品备件和维修设备为例。实务中一般确认为存货,但民用航空运输企业的高价周转件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相似文献   

20.
一、新旧建造合同会计准则的差异比较。第一,核算内容的变化。新准则中取消了“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完成的建造合同.应在完成时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第二.合同分立的变化。新准则第六条还规定了另一种合同分立的条件.即追加资产的建造。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作为单项合同:该追加资产在设计、技术或功能上与原合同包括的(一项或数项)资产存在重大差异:议定该追加资产的造价时.不需要考虑原合同价款。而原准则没有这方面的规定。第三.合同收入计量的变化。在旧准则规定下.合同收入是以收到或应收的工程价款计量的.也就是以建造合同的总金额或总造价来计量。可是,如果工程价款显示的金额与公允价值差异较大.那么依旧按照工程价款来确认收入就不够准确了。因此.新准则中取消了这项规定。第四.合同成本的变化。新准则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只是对于合同成本中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作出了原则性规定.更加简洁、易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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