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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34 毫秒
1.
石河子市土地市场的形成与发展,是在改革中发展起来的,从1992年开始加大力度进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其核心是:实行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和转让制度,用市场机制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土地资源,以发挥土地资产的巨大潜力。石河子土地市场的形成与发展,适应了经济体制改...  相似文献   

2.
目前,我国集体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尚在进一步发展之中,新的集体用地制度特别是有偿使用制度并未像国有土地使用制度那样完善,尚处在探索阶段,还未在农村普遍推行。鉴于此,这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实践,对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入股、联营、出租与抵押等流通模式作些探讨,以期今后在农地使用权立法上有所创新,把农地使用权搞活,把农村土地市场搞活,进而使农村经济更活跃。 一、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出让 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集体组织就其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在一定的期限内提供给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使用者支付土地出让…  相似文献   

3.
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类型分为划拨和出让两种,划拨土地使用权与出让土地使用权在权利行使方面是不同的。划拨土地使用权人拥有不完全的使用权,对自己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不能行使处分权。但在土地管理实践中,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也时常发生,明确  相似文献   

4.
中国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对土地资源的产权归属有着不同的规定。欧美等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大多实行土地资源的私有制,允许土地资源财产权的依法转让。但是中国宪法规定土地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另外,《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国家按照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实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制度”。正是产权归属的不同,导致了会计核算的差异,笔者试分析IAS和CAS会计核算的异同。  相似文献   

5.
转让市场规范与转让地价管理许坚土地转让市场是国有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出售、交换、出租、抵押等形成的土地市场。转让市场的地价管理应以间接管理为主,其理由主要是:1.市场主体不同。在出让市场中,政府既是土地市场的管理者,又是市场主体。而转让市场的主体是...  相似文献   

6.
在土地管理实际工作中普遍存在这样的问题:土地市场准入门槛越来越高,但土地市场退出机制尚未建立,低效用地主体不能自动退出市场,市、县政府过多运用土地处置权进行土地重新配置,致使土地重新配置效率不高。笔者认为,从长远来看,政府应当尽快转换角色,让位给市场。放开土地二级市场国有土地配置方式,包括市、县政府进行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回等,以及土地使用权人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前者属于一级市场,后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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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兴江  郑红 《农业经济》1995,(8):24-25,41
随着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经济的建立,广大农民以地为本的传统观念和效益意识不断更新,农村劳动力开始向二、三产业大量转移,农民已开始出让和转让承包土地使用权。最近,我们对大石桥市水源镇新光、新建村承包土地使用权流转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 一、承包土地使用权流转的现状和形式 新光、新建村既是鲜族村,又是水田村。两村共有2238人,830名劳动力,522户,6130亩耕地。1984年两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耕地人均到户。随着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1989年出现了承包土地使用权流转趋势,打破了家家包地,户户种田的局面。到目前,两村有60%的户部分或全部转包和转让出承包土地使用权,转包和转让耕地面积2580亩,占耕地面积的42%。主要形式有:  相似文献   

8.
我国土地市场的特点 我国现阶段的土地市场大致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国有土地市场日趋规范,集体土地市场开始试点运行.我国土地市场运作对象是土地使用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市场化运作已经日益规范,形成了比较规范的土地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入股(出资)等已成为法定有偿使用方式,招标拍卖出让广泛应用,协议出让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化配置的范围不断扩大,土地有形市场建设进展较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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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市场的形成与对策朱学诗安徽省土地局我国现阶段实行的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实行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两权”分离的原则,允许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特殊商品进入市场,可以依法进行出让、转让、出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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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强化调控土地一级市场问题研究范裕棠,朱文锦,顾林土(上海土地使用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一、序言我国的土地市场包括两个层次,即由政府垄断的进行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一级市场和发生在土地开发经营单位和用地单位之间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二级市场。只有对土地一...  相似文献   

11.
今年3月国土资源部及有关部门发出了《关于继续开展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规定今年8月31日以后,不得再以历史遗留问题为由采用协议方式出让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媒体把8月31日称之为采用协议方式出让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的“大限”。这个大限对我国土地资源的管理进而对我国生产要素市场的发育都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2.
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能转让、出租、抵押吗?所谓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国有土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须具备四个条件:①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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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地籍管理纳入法制轨道潘元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的建立和逐步完善,通过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原来的无偿无限期无流动地使用土地变为有偿有限期能流动地使用土地。土地使用权开始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在社会主义市场中流通。随之,也就产生了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市场,即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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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的建立,有助于实现土地价值,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实现土地资源优化配置。但是,在该制度的运行过程中仍然存在着制度本身缺乏系统性和统一性、出让方式的制度空间太大、出让的经营制度不合理、带有浓重的行政色彩等问题,阻碍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社会经济目标的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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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刍议谭静土地使用权抵押是随着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而出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32条明文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从而确认了土地使用权作为一种相对独立的物权,在出让年限内可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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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民事合同还是行政合同?理论界对此颇有争议。本文试从以下六个方面,结合行政合同、民事合同的一般理论和实践,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性质加以分析。合同目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主要法律依据,该条例的立法目的是“合理开发、利用、经营土地,加强土地管理”,因此,作为该条例的主要内容之一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也应体现这一立法目的。从土地开发与合理利用、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条件和要求等出让合同的主要内容看,也体现了上述立法目的。土地部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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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澄清股权转让与土地使用权转让之间的关系,为行政执法和司法中处理因股权转让引发的土地使用权纠纷提供依据。研究方法:综合采用规范分析、价值分析与案例分析等方法。研究结果:以股权转让方式转移土地使用权的合法性问题产生的根源在于对股权与实体资产之间关系的认识分歧。应当将土地使用权主体变更与否作为判断是否构成以股权转让之名行土地使用权转让之实的一般标准,但是,在公司法人形骸化、公司股权与土地使用权实质同一的情形例外。《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的规定为效力性强制性规范,应当有限度地适用于股权转让行为。研究结论:以股权转让方式转移土地使用权行为的效力不可一概而论,需要平衡股权转让自由与土地市场流转秩序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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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与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变通做法──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入股十分相像却又有所不同,建议将二者统一起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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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促进可持续发展,国土资源部提出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手段,保护农民土地财产权,使侵犯农民土地财产权,给农民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据了解,目前,国有土地使用权市场配置范围不断扩大,今年上半年,全国出让土地面积4.70万公顷,其中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面积和价款分别达到33.81%和59.78%。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指出,目前,土地市场秩序方面存在的问题还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如:一些领导干部干预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一些地方擅自下放土地审批权,严重影响和干扰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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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该条规定了土地使用权可以进入市场交易,但这种交易行为必须依法进行,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否则,就属非法转让土地。对转让土地的行为进行定性时要注意,不能简单地因受让方没进行土地变更登记就定性为非法转让土地,也不能因受让方占有使用受让土地的事实存在就对其按非法占用土地定性处罚。合法转让与非法转让的区分就国有土地使用权而言,使用权人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具有较为完整的权能,除《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未按土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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