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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06 毫秒
1.
完善劳动合同制度。企业用工必须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目前,一些企业未与辅助岗位、农电岗位或临时性用工签订劳动合同,劳资关系很不稳定。对此,《劳动合同法》明确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1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签订的,劳动关系自劳动者提供劳动之日起成立,同时用人单位还将受到严厉的法律惩罚,  相似文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对实施多年的各地劳动合同条例确定的劳动关系立法模式进行重大调整,对企业人力资源现有管理方式、企业用工成本与用工模式等带来全方位的影响。如何根据《劳动合同法》对现行的用工机制进行调整,是供电企业需要高度重视的问题。  相似文献   

3.
对于企业来讲,《劳动合同法》实质规定两种不同的用工形式。一为企业以劳动合同形式聘用员工,二为劳务派遣形式用工。在《劳动合同法》规定外,企业尚有其他用工形式,较常见为借调。由于《劳动合同法》强化了企业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情形,企业要规避用人责任,减轻企业人员包袱;应当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恰当地利用合同约定规范不同的劳动用工。  相似文献   

4.
《劳动合同法》已正式实施。认真研究、积极应对《劳动合同法》对劳动用工管理带来的新要求、新变化,已成为农电企业当前重要而迫切的任务之一。【风险透视】认识上存在误区引发的风险。长期以来,农电用工存在的风险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农电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具体使用农村电工的供电所以及农电工本人均存在认识上的误区。一是农电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认识上的误区。目前,农电人力资源管理多数采用由阳光公司管理,  相似文献   

5.
农电工管理一直是供电企业管理的热点问题,尤其是农电工的用工管理问题,随着社会经济、政治、法律环境的不断发展,矛盾越来越突出。探索农电工用工管理现有模式,查找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劳动合同法》给供电企业用工管理带来的风险,提出并建立完善的农电工用工管理模式是当下农电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6.
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对企业规范用工提出了新要求。江苏省淮安供电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基层供电公司,结合企业实际,在尊重历史的基础上,依法妥善解决了用工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确保职工队伍稳定和企业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  相似文献   

7.
用工合法化。按照国家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方向,安徽省对现有的农电工招聘和使用模式进行改革和调整,建立农电工劳动关系代理的用工机制.规避生产安全和经营风险,设立农电用人的“防火墙”。农电工通过“劳动中介”或“服务公司”统一招工,统一建立劳务关系,统一建立个人档案,统一派遣到供电企业使用。原县供电企业所聘用的农电工按自愿原则转入“服务公司”管理,并签订合法、规范、有效的劳动合  相似文献   

8.
农电用工问题种种 劳动法规带来的用工主体问题。为规避用工风险,有相当一部分农电企业采用劳务输入方式使用农电工,但随着《劳动合同法》草案的颁布,意味着此类用工行为将不再是有效的“防火墙”。该草案首先对劳务派遣单位实施了严格的准入制度:“以劳动力派遣形式用工的用人单位(以下简称劳动力派遣单位),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并应当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保障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账户中,以每一名被派遣的劳动者不少于5000元为标准存入备用金。”并就具体用工行为指出:“劳动者被派遣到接受单位工作满1年,接受单位继续使用该劳动者的,劳动力派遣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终止,由接受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接受单位不再使用该劳动者的,该劳动者所在岗位不得以劳动力派遣方式使用其他劳动者。”这无疑是给农电企业上了一道令人头疼的“紧箍咒”,宣告了劳务派遣制用工的实质性终结。  相似文献   

9.
《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之前,供电企业应抓住时机妥善处理好与《劳动合同法》相违背的问题。  相似文献   

10.
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已于2013年7月1日正式实施,加强了劳务派遣用工的规范管理。劳务派遣用工作为各地供电公司一支重要的人力资源队伍,在公司生产、营销、后勤、工程施工等专业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公司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人力资源补充。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严格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对维护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防范企业用工法律风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新法规对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的影响  相似文献   

11.
从今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经开始实施。这部法律的实施,表明了立法机关在建设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对建立适应新形势的劳动关系的努力,也意味着企业的用工环境和用工制度发生了新的变化。  相似文献   

12.
《劳动合同法》实施近两年来,国有企业在规范劳动用工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劳动者的价值和合法权益从很大程度上得到了尊重,但是“同工同酬”问题仍困扰着企业和员工的发展。  相似文献   

13.
农电用工制度的变革,是伴随社会经济发展和农电事业进步而引发的新问题。在农电管理体制确定后,县级供电企业应结合国家劳动用工的相关法律和政策,以创新的精神,建立和完善适合本地区、本企业的农电用工新机制。  相似文献   

14.
当前,全国大多数供电企业在劳动用工方面日趋规范,但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企业在劳动用工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思考。  相似文献   

15.
莫伟芳 《广西电业》2007,(10):49-5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将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它的实施将给企业的员工劳动合同签订工作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对企业的用工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对《劳动合同法》的理解、使用得当与否关系到企业与员工劳动关系的理顺,关乎企业员工队伍的稳定。广西电网公司在南宁举办的《劳动合同法》培训班,由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动保障争议仲裁处、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工资处、公司人事部等部门相关负责人进行授课,  相似文献   

16.
县供电企业用工形式一般有4种:国家合同工(全民工)、集体工(兴办集体企业留下的产物)、农电工(现三新公司员工)、社会化用工(劳动派遣及非全日制用工)。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分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等3种合同。依此类推全民工、集体工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农电工应签订固定  相似文献   

17.
自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劳动合同法》,是调整我国企业劳动关系的一部重要法律,明确了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与企业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这对于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巩固和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劳动用工机制,合理配置劳动力资源、有效积累人力资本、增进就业稳定性和就业质量,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我国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8.
对劳务用工管理问题的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劳务用工是国际上通用的一种社会用工形式,是劳动力市场发育充分的表现,是社会化分工的必然产物。这种用工形式可以解决企业在用人管理上一系列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以及企业临时性、短期的或周期性用工要求,降低企业人工投入和人工成本。近几年来,劳务用工在国内企业得到普遍推广使用.尤以国有大型企业如石油、石化、电信、银行等企业为甚,有些企业劳务工的使用比例甚至超过正式员工比例。但在实际用工过程中,也存在劳动者权益的保障和企业在管理上有难度等问题。本文将就《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企业如何调整规范劳务用工行为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9.
荣成 《中国电业》2008,(1):78-79
2007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获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并已于2008年1月1日施行。《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将推动我国劳动用工管理法治化进程,对电力企业的劳动用工管理以及人力资源管理产生广泛、深远的影响。[编者按]  相似文献   

20.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起到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也给企业的劳动关系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电力企业更应该直面《劳动合同法》并认真贯彻落实。本刊特约一组相关文章,对《劳动合同法》各个角度进行了解读,并提出了贯彻落实该项法律的具体方法和措施,仅供广大读者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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