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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执法实践中,执法人员经常会遇到用数个不同的证据来证明同一事实的情形。这数个证据之间往往相互矛盾,有的肯定该事实,有的否定该事实,执法人员需要依据一定的规则对这些证据的证明力进行取舍。执法人员选择最佳形式的证据和最有说服力的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所遵循的规则,即最佳证据规则(又称优势证据规则)。我国三大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对最佳证据规则均作了规定,其中,《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63条规定的行政诉讼中的最佳证据规则对工商行政执法具有直接的指导意义。一、国家机关以及其他职能部门依职权制作的公文文书一般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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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证据规定》设专章从人民法院接受证据的角度对当事人的证据提供规则作了具体的、可操作的规定。由于我国工商行政法律规范对各类证据的形式要求尚缺乏统一的、全面的规定,该章规定无疑对工商机关在工商行政执法中对各类证据的取证规则进行了补充,将直接影响到工商行政执法实践。一、工商行政执法中的书证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画等所表达和记载的思想内容来证明工商行政违法案件事实的书面文件或其他物品。例如,商标行政执法中收集的与商标侵权活动有关的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资料即属书证。书证的特点是以文字、符号、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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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于今年10月1日起实行,对工商机关的行政执法无疑是一个极大的规范和促进。在法学理论上,证据目前归属于诉讼法学范畴。从不同的角度,可以作多种界定。从作用上看,证据是依法证明案件事实的依据;从表现形态上看,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有关材料和实物;从内涵上看,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事实。行政诉讼证据实质上就是行政程序证据,有的干脆简称为行政证据。一、关于举证责任行政诉讼法已经明确由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负举证责任,包括事实证据和规范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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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强证据规则与工商行政执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补强证据规则,是指某一证据由于其存在证据资格或证据形式上的某些瑕疵或弱点,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必须依靠其他证据的佐证,借以担保其真实性或补强其证据价值,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补强证据规则最初出现在刑事诉讼领域,其设立宗旨在于保护处于弱势的被告人的权利,防止对案件事实作出错误认定。《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71条基于行政诉讼当事人地位的不对等性,引进了补强证据规则,该规则一般只能适用于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认定的案件事实的判断,不应适用于对原告主张的案件事实的认定①。该规则无疑将对工商行政执法实践产生重大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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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陈述依其性质可分为叙述和承认。当事人承认是指一方当事人对他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和诉讼请求表示承诺或者认可。其中,对案件事实的承认称为自认,自认将免除对方的举证责任;对诉讼请求的承认称为认诺,认诺将产生认诺者直接败诉的后果。自认制度是行政程序证据制度和行政诉讼证据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18条第1款第5项的规定,当事人陈述是工商行政执法中的法定证据种类之一。我国学者大多认为自认是当事人陈述的一种特殊形式①,由此可见,当事人的自认可以作为工商行政执法中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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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证据是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前提。通过对工商行政败诉案件的考察,我们可以发现,相当一部分案件是由于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没有取得证据或没有取得足够的证据、没有使用好证据、没有保存好证据造成的。本文结合《行政处罚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及其他工商行政管理法律规范的规定对工商行政处罚中的证据取得规则作一论述。一、工商行政执法中证据取得的基本原则我国尚无《行政程序法》,探讨证据取得的基本原则就显得格外重要,否则,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没有具体规定时,将会使行政机关的取证行为无章可循。根据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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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责任是诉讼当事人对法律直接规定的事项或者自己提出的主张,向人民法院提出证据证明其真实性的责任,否则将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举证责任的分配就是败诉风险的分配,因此了解《行政诉讼证据规定》中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的新规定,对于在工商行政执法实践中正确地收集和妥善地保管相关证据材料,以防在涉讼时处于不利的地位,具有重大意义。一、工商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一)在工商行政诉讼中,被告(工商机关)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一般认为,举证责任包括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当事人对其主张的事实所负担的提供证据加以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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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直接证据一般优于间接证据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是根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之间关系的不同所作的分类。直接证据与案件中的待证事实具有直接联系,能够单独证明案件事实,如当事人的陈述与自认、记载案件事实的书证等。间接证据是指与待证的案件事实之间具有间接联系,不能单独证明案件事实,因而需要与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才能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直接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是重合的,不发生排他性。由于直接证据对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不需要经过任何中间环节,也无须借助于其他证据进行逻辑推理,就可以直观地指明案件事实,这种直接性,使得运用直接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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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违法行为的证据,是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活动中用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客观事实,是行政执法机关正确处理行政违法案件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对行政执法机关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进行了规范。这对于促进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公正性、程序化、规范化,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无疑是一件好事。但是,也对行政机关执法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就目前基层执法办案、调查取证的整体水平看仍不容乐观,证据的缺失现象可以说“俯拾皆是”。一、现有证据不能支持违法事实例8:HH汽车配件制品厂制售冒牌HH…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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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商行政执法中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在工商行政执法程序中,工商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必须以证据为支撑点,没有证据支撑的具体行政行为,其合法性很难证成,随时会被行政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予以否定,因此,举证责任分配规则是行政程序中的一项重要规则。(一)工商机关对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一般认为,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同样适用于行政程序,无论是依职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还是依申请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都应由工商机关承担举证责任。这也是“谁主张,谁举证”规则在行政执法程序中的体现。在行政执法程序中,工商机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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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是行政程序中收集的反映案件情况的材料和事实,是行政机关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收集证据是烟草专卖行政执法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之一,是烟草专卖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前提。收集证据必须符合一定的要求,确保所得到的证据从内容到形式不仅符合法律的要求,而且能够全面真实地反映案件事实。这就要求我们烟草专卖行政机关在收集行政证据时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等赋予的权限和所要求的程序来进行,保证所取得的证据合法、充分、客观和真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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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网络应用的普及,使互联网广告越来越多受到商家的青睐。互联网逐步显示出赶超传统媒体的发展趋势。在互联网中,许多违法行为的证据都以数字形式存在并通过计算机或网络进行储存、处理和传输,以计算机及网络为依托的电子数据在证明案件事实的过程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这种以新的形态出现的证据形式定义为电子证据。从工商行政执法的实践看,现在越来越多的违法案件取证工作需要提取存在于计算机终端或网络系统中的数据,甚至需要从已被删除、加密或破坏的文件中获取信息。据不完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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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亳 《世界贸易组织动态与研究》2012,(5):38-43
"可获得事实"的"不利推定"是美国在反补贴调查程序中常用的一种调查手段,在美国对我国反补贴调查案件中,美国调查机关频繁使用不利可得事实规则,严重损害了我国出口厂商的利益。本文通过对美国联邦法律及WTO中有关不利可得事实的规定的考察,同时结合美国对我国反补贴调查实践,分析了不利推定的本质和根源,指出了美国调查机关任意使用不利可得事实规则的不正当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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