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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在《论物业管理各阶段的开源节流(上)》(见《住宅与房地产》2012年第3期)中谈到:“在三个物业管理阶段中,存有不同起点的开源节流方式。在不同的物业管理阶段实施的开源节流方式,以在初期物业管理阶段运作最具规范性。”也谈到:“凡涉及物业管理的开源节流的规范化程度,均与物业的规划设计或最终施工图纸的内容中涉及‘利于今后物业管理’的方案有着极其重要的关联。”之所以这样讲,是因为物业管理企业在初期物业管理阶段涉及开源节流的基本工作事宜,会影响到进入前期物业管理阶段或后期物业管理阶段的物管企业实施开源节流等工作事宜。在此,笔者再举几个有共性的小例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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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建设部下发了《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以下简称《公约》)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合同》),这两个示范文本完善和健全了物业管理法规规章体系,是对《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进一步深入推行和细化,对规范物业开发企业和物业管理企业行为,引导和培养业主树立正确成熟的物业服务消费观,培育和谐的物业管理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达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文物业)作为物业管理的主体和实施者,对物业前期介入有着深刻的体会和感触,两个示范文本可以说是规范前期物业管理的指路明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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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建设部针对前期物业管理活动,同时出台了《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以下简称《公约》)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合同》)两个规范性文件。前期物业管理期间业主陆续入住,业主大会尚未成立;一部分房屋的产权已经卖给业主,一部分仍在建设单位手中;大量房屋进入装饰装修阶段;房屋处于“磨合期”,开发建设时期存在的问题往往暴露出来,鉴于建设单位、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在前期物业管理阶段的复杂关系,这两个分别由建设单位与业主、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合约,都同时规范了三方的行为。《公约》对三方的规范《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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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与买房人签订的买卖合同中,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例如房地产开发项目在规划、设计、施工,即项目运作的初期阶段,就应该通过招投标的方式聘请前期物业管理企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业主临时公约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在物业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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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认为,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如成为完全符合政策面的阶段,就须先解决其附属之前期物业介入阶段的问题,而解决该问题的关键则在于两个方面:一是企业人员基本建设,二是物业承接查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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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3年9月1日实施了。《条例》中明确了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建设单位要通过招投标或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并且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即在房地产开发和建设阶段中,需要引入前期物业管理。这就意味着在房地产开发和建设中物业管理如何定位成为必须考虑的一个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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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物业管理的前期介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代房屋尤其是高层建筑具有设计复杂,技术含量高,建设周期长和安装、施工难度大的特点。为了保证物业正常使用和功能发挥,及时发现、纠正物业规划设计、建筑施工阶段的问题,对物业实施有效管理,减少物业管理中的矛盾和纠纷,保障物业管理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避风险,需要物业管理企业积极进行前期介入。由于前期物业管理的特殊性,认真研究物业管理的前期介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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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前期介入,是一个长效服务的概念,即物业管理公司在接管楼盘前,代表业主的利益先期介入楼盘并提出建议的物管方式,目前一些富有远见的开发商已开始尝试对物业项目实施前期介入管理。物管企业作为物业的管理经营维护,对物业可能出现的问题有比较清楚的了解,其前期介入可以从业主和管理的角度参与规划设计方案的讨论,从业主长期使用和后续物业管理正常运行的角度考虑问题,提出一些合理的建议,使物业的功能设计更有利于日后的使用和管理,可以有效地避免遗留隐患给开发商带来麻烦,使其专心于开发建设,又能因业主满意而感受到开发商的品质,从而可以提高开发商的市场竞争力和增加卖点;另一方面,在前期介入中,物业公司可以就房屋质量问题与业主进行充分沟通,并作好耐心的解释工作,充分做好开发商的“勤务兵”、因此物业管理的前期介入可以在开发商和业主之间起到良好的桥梁纽带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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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我国《物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之后,建设部又于2004年9月6日颁发了《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本)》、《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本)》两个新的规范性件,这对加快健全我国物业管理法规体系,规范我国物业管理的运作实务,尤其是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的运作实务,有着十分重要的积极作用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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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活动的基础是物业服务合同,没有物业服务合同,物业管理企业就无法与业主建立稳定的、合法的服务关系。从这个意义上说,无论是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生存发展,还是对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物业服务合同都是第一重要的。建设部最新颁布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无疑将对规范前期物业管理活动起到巨大作用,笔者认为其中体现的八大新意更是令人欢欣鼓舞。新意一:明确合同性质,强化“公众服务”核心最醒目的变化是该示范文本的名称由《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改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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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法制报》于2005年9月5日报道了《深圳封杀物管“零收费”》的新闻,刊登了深圳市物业管理协会对深圳花样年物业管理公司“零收费、低收费”理念与尝试的批评。据报道,6月下旬,深圳花样年物业管理公司签约拿下与龙岗区“左庭右院”楼盘前期物业管理权,管理费为1.58元/平米,创下深圳物管低收费的新纪录。该公司大胆预言,物管“零收费”也是可能的。尽管该公司的“零收费、低收费”论还只是一种理想、一种尝试,甚至不无炒作的因素,但是,这种新模式得到开发商和业主的基本认可,虽然可能搅“乱”深圳目前在全国物业管理收费标准最高的一潭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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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度的服务意识
这个观点相信物业人都会认同。就工作本身而言,我们做的每一项工作都是在为业主提供服务;从立法来说,《物权法》颁布后,《物业管理条例》的内容修订中已经明确将“物业管理企业”改为“物业服务企业”;从我们与开发商或业主委员会签订的合同来看是“(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从管理内容看,是“物的管理、人的服务”,但对物的管理最终还是为“人”服务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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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收费问题是当前物管行业中矛盾较突出,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都十分关心的问题。解决收费问题引发的各种矛盾纠纷,规范收费行为,推动收费向市场化方向发展,是目前行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文依据《物业管理务例》及《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确定的原则和方向,从物业服务收费存在的问题、解决思路、理论和实践探索等方面,从价格构成要素分类定量、从业人员劳动定额等思路出发,探讨如何通过加强收费政策指导,规范收费行为,引导收费市场化的发展方向,促进物管行业健康规范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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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物业管理市场发展迅速.物业和物业管理企业数量发展迅猛,物管企业产权由单一向多元化发展,物业管理呈现市场化态势。然而,上海的物业管理市场化程度虽有提高但仍不尽理想.直管公房(包括售后公房)和商品房物业的两类物业管理发展均遭遇困境,物业管理市场要素与市场竞争力相互制约,相互联动。[第一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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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新才 北京亿方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熟悉法律法规是物业管理师的基本能力
物业管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了正确处理各方关系,物业管理师不仅要了解我国物业管理行业发展的基本情况,更要熟悉国家和地方的物业管理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管理,确保在物业管理过程中处理的正确性。实际工作中.物业管理师一定要熟悉的法律法规有:《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保险法》、《物业管理条例》、《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及《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