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1 毫秒
1.
邓舒仁 《金融纵横》2014,(11):41-48
本文围绕互联网金融发展与监管主题,从互联网金融模式及发展趋势、理论基础入手,对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监管、货币政策及宏观调控的影响、互联网金融风险及监管等方面进行综述,提炼已有研究的主要观点及争议,阐述已有研究的不足或薄弱环节,以明确进一步研究的重点和方向。  相似文献   

2.
互联网金融与金融互联网在代表产品、行业门槛、资金来源、授信依据等方面均存在差异,导致二者具有不同的风险大小。监管方面,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目前仍处于空白状态,对金融互联网的监管已覆盖一部分但仍存在局限性。因此,对金融互联网的监管不能与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一概而论,应根据其风险不同制定不同的监管要求,对其应分类监管、区别对待。本文在互联网金融和金融互联网监管的迫切性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制定了对二者监管的不同要求,分别从监管主体、监管范围、监管手段、监管措施和奖惩机制来对二者的监管进行细致研究。  相似文献   

3.
近年来,合规与监管是互联网金融市场发展的重要主题,监管机构陆续下发多项监管政策及开展专项排查工作,以规范市场发展,未来互联网金融的监管环境将日趋完善和严格。本文在梳理国内互联网金融现行监管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国际监管经验,分析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的具体发展方向,并进一步研究监管环境变化对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影响,以此为基础,对传统金融企业发展互联网金融业务提出针对性建议。  相似文献   

4.
本文分析了国内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风险特征及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国际经验,认为互联网金融存在经营主体风险、法律合规风险、技术操作风险、市场流动风险、资金安全风险和货币政策风险等。发达国家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主要包括对第三方支付、网络信贷、网络银行、众筹融资的监管。为改善国内互联网金融监管现状,应明确监管原则,适度监管和协调监管并重;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加快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建设,通过立法明确互联网金融机构的性质和法律地位;完善互联网监管规则,明确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业务经营范围及监管主体。  相似文献   

5.
伴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和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大量暴露,研究并实施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刻不容缓。通过分析互联网金融的概念、特征和业态模式,探究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概念、判断和主要类型,研究互联网金融风险的诱发成因,借鉴国外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的经验,给出了我国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的监管主体、监管目标和监管思路,并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6.
伴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和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大量暴露,研究并实施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刻不容缓。通过分析互联网金融的概念、特征和业态模式,探究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概念、判断和主要类型,研究互联网金融风险的诱发成因,借鉴国外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的经验,给出了我国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的监管主体、监管目标和监管思路,并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7.
微博春秋     
正【互联网金融之监管与规范】不久前,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下发通知,暂停支付宝、财付通的二维码支付和虚拟信用卡业务。事发突然,业界惊动,这让人感到"既意外又不意外"。因为在此之前,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呼声已不绝于耳,具体监管方式众说纷纭,业界对于监管加强已有心理准备。这还只是针对互联网金融监管的一个起点,意味着互联网金融正开始被纳入中国金融业的制度体系和监管框架。  相似文献   

8.
随着我国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也带动了互联网金融业务量的不断提升。但基于目前我国现行的金融体制下,在立法与监管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与缺失。因此产生了监管滞后、监管真空、监管重叠的现象,进而加大了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安全风险。如何有效规制互联网金融风险,并找寻新的发展途径,是当前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中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本文首先分析了我国互联网金融的概念及相关风险类型,并对产生这些风险的原因进行了研究,进而对规制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发展路径进行了探讨。以期能够保障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基本权益,营造良好的互联网金融环境。  相似文献   

9.
李文韬 《时代金融》2014,(5):55-57,59
作为一种新的金融模式,互联网金融对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倒逼金融体制改革、促进经济转型升级都具有积极作用。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在我国发展迅猛,呈现强劲的发展势头。然而,由于起步晚、发展快,我国的互联网金融还处于野蛮生长的监管"真空"状态,整个行业比较混乱,也暴露出诸多问题,影响了互联网金融的健康有序发展。本文通过分析研究美国等发达国家互联网金融发展及监管经验,结合我国互联网金融实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具体意见建议。  相似文献   

10.
近两年,互联网金融凭借收益高、零门槛、低费用等营销优势,实现了飞跃式发展,以互联网金融产品余额宝为例,截至2014年2月26日,全国已有8100万网民参与购买过该产品.伴随着其规模裂变式增长,互联网金融产品对传统监管带来了新的挑战.本文主要对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产品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1.
周双  刘鹏 《新金融》2017,(3):43-47
当前,伴随着我国互联网金融的高速发展,规制缺失带来的潜在互联网金融风险日益突出,在鼓励金融创新的基础上迫切需要提出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互联网金融监管思路。本文在深入分析我国互联网金融亟待化解的三大突出风险的基础上,重点研究了发达国家在鼓励和开放的前提下,通过立法和差异化监管规范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政策举措,并从处理好"必须"监管与"必要"监管关系,实施功能监管与机构监管相结合监管方式,构建登记注册、信息披露、资金托管三大监管底线,运用好互联网金融科技属性四个方面,提出我国金融监管体系只有通过不断完善和创新才能有效化解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监管对策。  相似文献   

12.
本文阐述了互联网金融衍生背景、代表性产品及其功能和优势,指出了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及监管的影响,并提出了监管建议.  相似文献   

13.
崔娟 《河北金融》2016,(11):32-34
2015年7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主体、监管责任和政策规则等进行了顶层设计,并提出底线监管思维.2015年11月3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将促进互联网金融发展纳入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充分肯定了互联网金融促进金融创新、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的作用.为充分发挥互联网金融的积极作用,控制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本文结合金融新生态下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从维护金融秩序、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及提升金融效率等角度,提出监管方构建合理监管体制、明确监管红线的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14.
互联网金融兼具普惠金融与跨业经营之双重特性,使其在现有金融监管体制下极易出现监管真空或监管重叠,加之缺乏明确的监管机构和具体的监管规则,使得我国互联网金融风险不断积聚,改善和加强监管已是当务之急。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及法律规则的构建应将互联网金融消费者利益保护置于首位,力求达成金融效率与金融公平兼顾,金融创新与金融安全并举之目标。其监管应契合中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改革和多重资本市场下证券交易制度的变革,实行功能性监管,设立统一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并制订统一的监管规则。  相似文献   

15.
本文讨论了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与核心原则。我们认为,对互联网金融,不能因为发展不成熟就采取自由放任的监管理念,应该以监管促发展,在一定的底线思维和监管红线下,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对于互联网金融,金融风险和外部性等概念仍然适用,侵犯金融消费者权益的问题仍然存在。因此,审慎监管、行为监管、金融消费者保护等主要监管方式也都适用。鉴于部分互联网金融活动的混业特征,针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协调也必不可少。  相似文献   

16.
近年来,我国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本文对美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历程与主要业态、监管政策与实践进行了分析研究,在此基础上提出促进和规范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监管思路和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7.
王慧 《时代金融》2014,(11):242-243
本文针对互联网金融技术风险,对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内涵进行探讨,研究了加强互联网金融科技监管的思路,从制度建设、业务规范、信息安全防护、网络信用系统建设、银行数据中心监管等方面提出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8.
伴随着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过程中蕴藏风险的累积与暴露,加强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刻不容缓。本文分析了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特征和主要类型,从制度因素和非制度因素的角度研究了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成因,并从监管主体、目标和原则、监管思路以及具体途径等方面,提出了完善我国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9.
互联网金融:内生性风险与法律监管逻辑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李真 《武汉金融》2014,(5):35-37,69
互联网金融是金融创新的产物,其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金融交易结构,代表了金融民主化和普惠金融的趋势。应当把互联网金融作为践行创新性金融监管理念的试验田,探索未来"新金融"监管的范式。互联网金融的有效监管必须具有翔实的微观基础,如厘清其体系边界、业态模式以及内生性的风险等。重塑法律监管原则与逻辑,通过提供有效法律供给、完善征信体系、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充分协调、发挥各监管主体的监管职能是我国互联网金融法律监管的可行性道路。  相似文献   

20.
包容审慎是我国新经济领域政府监管权行使的重要原则.以互联网金融发展实践为例,考察表明互联网金融包容发展中广泛存在监管缺位,同时互联网金融审慎监管实践又表现为包容不足,这些极端的监管现状突出体现在互联网金融行业重大监管失序事件频发,包容审慎监管原则备受广泛质疑.以包容审慎监管来审视互联网金融监管,需要遵循以科技创新、风险防控、金融特性为着力点的监管思路.在包容审慎监管原则的指引下,科学监管应主要集中于推进互联网金融市场准入改革,寻求多元监管替代机制,创新事中监管秩序和科学设计惩处机制.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