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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着出资人不到位、政资职能不分、管理资产与管人管事相分离等问题,产权管理基础工作职责一直由具有宏观经济管理职能的行政部门履行,很多规章制度已不能适应当前国资管理体制改革的形势,因此,如何适应国资监管新形势、迅速转化角色、以出资人身份开展国有产权管理基础工作是国资委和国有企业共同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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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大报告关于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论述,为我国国有资产管理新体制的建立确立了基本原则,成为我国国有资产管理历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在此背景下,2003年4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成立,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进入一个全新的轨道。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了“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并要求“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从国务院2003年5月份出台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的规定看,企业国有产权管理主要包括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监管、产权交易管理等方面内容,是国有资产管理中十分重要的基础工作,三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提升了产权管理的意义和作用。长期以来,国有资产管理处于出资人不到位、政资职能不分、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分离的状态,产权管理基础工作职责一直由具有宏观经济管理职能的行政部门履行,很多规章制度已不能适应当前国资管理体制改革的形势,因此,如何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迅速转化角色、以出资人身分开展产权管理工作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国有企业共同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我们认为,目前企业国有产权管理应当重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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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作为国有资产的监管部门,如何妥善处理与承担着社会者管理职能的财政部门的关系,并围绕保值增值这一中心任务,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是一个崭新的课题。笔者曾在市级财政部门和国资监管部门从事财务管理与国资监管工作,具有一定的工作实践,试从国有企业财务管理与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两个方面谈谈国资监管部门与财政部门的职能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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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日前拟定一份新文件做出明确规定:金融类国资转让交易价格如果低于评估价格的90%,将被暂停交易。财政部认为,目前金融国资在转让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比如非上市国有产权转让缺乏明确的规定、转让价格的确定缺乏依据、产权转让监管职责划分不明确等。[第一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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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李荣融在最近召开的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上说,要牢牢把握出资人职责定位,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必须尽快建立起有效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会议指出,当前要着重在六方面积极推进建立有效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一是建立法律法规体系和各项规章制度。抓紧研究起草与《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相配套的《企业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管理办法》、《重要子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办法》、《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暂行办 法》、《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纠纷调处办法》、《企业国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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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转让办法》)规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并同时规定国资监管机构“选择确定从事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活动的产权交易机构”。由于目前我国产权交易市场主要从事企业国有产权的转让,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无疑为我国产权交易市场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而作为国有资产出资人的国资监管机构通过选择交易的场所,可以引导产权交易市场朝着规范、统一的方向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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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前,企业资产和财务管理是由财政部和国有资产管理局两个部门来管理。随着企业改革与发展形势的变化和公共财政框架体系的建立,财政对企业资产与财务分开管理已不适应经济发展和改革的需要,财政统一管理企业资产与财务已是大势所趋。企业资产与财务管理工作是财政工作的组成部分,而产权登记工作又是搞好资产与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企业资产与财务管理需要企业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明确出资人、确定企业资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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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资产存量结构优化重组国有产权王开智,闵静一、确立国有产权重组的主体当前,阻碍国有产权重组工作正常开展的主要问题在于国有产权主体多元化与国有产权主体虚置并存。一方面,政资不分,管理国有资产的部门很多,部门问权责不清,交叉管理,尽管国家明文规定,国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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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国有产权对企业运营的资产约束尤工,初春我国原有的国有企业,是按照传统的计划经济和产品经济的要求构造出来的公有制实现形式,其最大弊端在于产权模糊虚置,导致资产无人铁心负责。这种产权关系不明确,企业所有者代表缺位的状况,既是国有企业丧失活力的重要症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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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在2003年8月组建了省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在去年4月前组建了全部11个市(地)级国资监管机构。有的县、区正在酝酿整合原来分散在财政、经贸、商业、物资、粮食等部门的国资管理职能,探索设立国资监管专职机构。省、市两级政府层面基本实现了出资人到位,分级代表,分级监管,形成了省、市国资监管系统上下联动的管理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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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国有产权管理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建章建制,完善企业国有产权管理制度体系。国务院国资委成立以来,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监管条例》)的精神,按照现代产权制度的要求,从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角度出发,对产权管理制度法规进行了一系列修订和制定,相继出台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3号令)、《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业务办理规则》和《关于中央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资产处置有关问题的通知》等制度办法。同时,为了贯彻落实3号令, 在充分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又陆续出台了《关于做好产权交易机构选择确定工作的指导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