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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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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05年新修订的《公司法》对一人公司制度予以了法律确认,尽管这一举措符合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也顺应了当前世界立法趋势。但一人公司单一股东特征也打破了传统有限责任公司复数股东之间的制衡关系,使一人公司股东易于利用其仅负有限责任的法律优势和在公司业务经营和财产支配中的绝对权力地位,侵害债权人和与之交易第三人的利益。这就需要通过立法完善一人公司财务监督制度,加强对单一股东行为的规制。本文从新《公司法》规制一人公司内部各机关行为及其他监督体制建立方面论述我国一人公司财务监督机制及其完善措施。  相似文献   

2.
赵晨 《企业研究》2011,(1):31-31
2005年《公司法》承认了一人公司,并对一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等问题进行了规定。一人公司的最大弊端是股东利用一人公司的有限责任,将公司人格与股东人格混淆,损害交易相对人的利益。为防止的混淆损及交易相对人的利益,对一人公司的监督必须到位。本文基于新《公司法》对监督机制的相关规定,着重讨论自然人股东一人公司监督机制。  相似文献   

3.
今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一名自然人股东或一名法人股东可以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那么,这种公司适合哪类创业者开办呢?  相似文献   

4.
徐玲 《集团经济研究》2007,(14):200-201
一人公司也称为独资公司、独股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相似文献   

5.
试论一人公司制度立法缺陷及完善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任晓玲 《企业导报》2010,(2):253-253
<正>现行《公司法》第58条第2款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这条规定说明我国现行的公司法确立了一人公司制度,是我国公司法理论与实践发展的重要成果,但是一人公司  相似文献   

6.
一人公司制度的利弊及其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人公司由于其具有诸多的优越性,必须正视有其存在的土壤。但由于一人公司股东易于滥用公司人格图谋法外利益,可能造成经济秩序的紊乱,立法上必须对其进行严格规制。新《公司法》规定的一人公司滥用法人格推定制度存在其不足。在一人公司财产独立但意志未能独立于其出资股东而侵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形,同样应该否认该一人公司法人格,由一人公司股东及公司共同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7.
一人公司是各国公司法普遍承认的一种公司形式,我国《公司法》在2005年修订后正式确立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地位.然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存续过程中,由于其股东的唯一性和产权结构的单一化,很容易产生滥用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的现象,使债权人利益受到损害,因此,我国《公司法》从公司制度的设计上采取有力措施对一人公司进行规制,以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8.
本文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承担的连带责任与无限责任问题,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的界定问题,健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监督机制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治理结构的弊端与来谈它存在的有关法律问题。  相似文献   

9.
游文丽 《财会通讯》2007,(4):99-101
一、公司法律制度 1、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1)注册资本的规定。一是出资期限。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人民币3万元),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二是出资形式。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2)出资责任。其一,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其二,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成立后人股的股东,不承担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10.
就现代公司法的发展趋势而言,“一人公司”形成已经被越来越多的国家立法所承认。美国、日本、德国、法国、加拿大等国家均允许设立“一个公司”;英国成法只允许设立国有独资公司,但判例实际上允许自然人设立“一人公司”;也有些国家如意大利、瑞士不允许设立“一人公司”,但允许原来设立的公司股东只剩下一人时,公司继续合法存在。“一人公司”的发展与实践打破了传统公司法规定的约束,给公司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可供研究。笔结合近年来从事公司登记管理工作的实际,就我国“一人公司”立法现状及有关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11.
一、一人公司的概念和种类 一人公司又称"独资公司","独股公司".顾名思义,是指股东(自然人或法人)仅为一人,并由该股东持有公司全部出资或所有股份的有限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相似文献   

12.
论一人公司中债权人利益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由于一人公司存在着易滥用公司人格,进而危及债权人利益等问题,如何对债权人利益实施有效的法律保护是目前法学界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从公司的设立、营运及清算三个阶段,分别对一人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法律保护进行了论述,以期找到遏制一人公司易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方法,促进一人公司在我国的快速发展。  相似文献   

13.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一人公司又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2006年修订后的《公司法》允许设立的一种新模式,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或者一个法人股东投资,投资人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法人经营实体。二者都可以采用查账征税与核定征税方式来确定所得税纳税额,规定基本一致,但基于个人独资企业与投资人之间在人格、财产、责任等方面容易混同,  相似文献   

14.
现今世界各国普遍承认一人公司是公司的形式之一。我国2005年10月27日新修订的《公司法》正式确立了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地位。该法实施1年多以来,一个公司正在不断地展示它的魅力,而且一人公司的课题也引起了广泛且深入的讨论。本文主张对新《公司法》关于一个公司的立法予以肯定性评价,同时也对我国现行一人公司立法的不足之处进行了思考,并提出解决措施。  相似文献   

15.
“揭开公司面纱”是公司独立人格原则的例外,是一种对公司、股东与债权人的风险与权利的平衡。由于一人公司的特性,其股东作为公司的意志机关与公司人格更容易混同。建立“揭开公司面纱”制度的本质基于人格混同,包括顺向和逆向的混同。对于实践中出现的一人公司股东以其名义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对公司的效力,法律并无明文规定,可依循“揭开公司面纱”的法理基础和逻辑予以分析并判断,以实现矫正的公平。  相似文献   

16.
论我国一人公司法律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2005年2月25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草案)》,草案规定了一人公司法律制度。笔者从一人公司的历史沿革、一人公司的利弊、一人公司的立法现状和法律规制等方面进行分析,提出完善我国一人公司法律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17.
詹婷  姜文婷  姜晨 《财会通讯》2008,(8):99-100
2005年10月27日第10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8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公司法》第一次明确提出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并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定义为“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从税法角度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具备了完全意义上的企业所得税法人主体资格,但其较一般企业又具有明显的特点,即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因此,其所得税涉税问题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并具有一定的税务筹划空间。  相似文献   

18.
传统公司法理论认为公司是由二个或二个以上的股东出资设立的组织体,其本质属性是社团性。社团性体现在二个方面,公司的资合性与人合性。公司产生之初的主要功能是筹集资金、分散风险,所以相应的当然具有社团性。  相似文献   

19.
公司僵局主要发生在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不同的原因,公司僵局有不同的分类,但其主要原因在于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决策和管理实施的资本多数表决制、有限责任公司典型的人合性特征,以及法律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出机制不完善。有限责任公司僵局的存在,不仅危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还会对相关利益人的利益造成危害。  相似文献   

20.
我国中小企业可供选择的法律制度形态有所不足,而一人公司法人制定由于其人合性,资合性程度较低,股东承担风险的有限性等特点,决定了其较适合中小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当然,为避免一人公司法人规避法律,我国必须对一人公司法人予以的特别规制,必要时,甚至可以“揭开公司面纱”,如此,我国中小企业必能在这种企业形态中适宜成长,进而推动我国经济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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