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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以家庭经营为基础,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组织形式为补充的农业生产组织形式。近年来,在国家一系列扶持政策的推动下,普洱市已初步构建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系,但现仍处在起步阶段,需要各个层面的支持,其中充分发挥金融服务的作用尤为关键。今年2月,人总行《关于做好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在金融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细化和落实上提出了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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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作为一种新型的农业经营主体,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过程中正发挥着重要作用。完善的金融支持体系是家庭农场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本文以福建省安溪县为例,调查家庭农场发展及其金融服务情况,分析家庭农场发展中金融支持所面临的困境,并着重从组织体系、融资方式、融资渠道、担保体系、保险体系等方面,提出进一步推动家庭农场金融服务的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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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报告提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体系”.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扶持家庭农场发展.2014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出台了《关于做好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目前,我国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已经破题,但如何做好这份答卷呢?带着这些疑问,笔者深入有“赣东粮仓”美誉的抚州市,走访了四百多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了解他们的心声与诉求,探求其中隐含的金融逻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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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春贤 《金融经济(湖南)》2013,(11):173-175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了我国农业生产的规模化和产业化.推动家庭农场等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发展。家庭农场在融资需求金额、期限、金融产品类型等方面表现出有别于传统农户的特点。近年来,通过联合增信、财政扶持、抵质押方式创新等措施,家庭农场金融服务水平有所提高.但由于缺乏有效的担保抵押等原因,家庭农场的融资仍面临诸多困难。为此。需要创新金融产品。推动家庭农场成为独立的承贷主体,加快配套制度改革,扩大有效抵质押物的范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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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财政部、银保监会和证监会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逐步成为保障农民稳定增收、农产品有效供给、农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服务,不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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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毅 《金融经济(湖南)》2015,(2):216-217
当前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涌现,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但是,由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身因素,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服务体系依旧不够完善,制约其快速发展,值得关注。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及特点(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状况自2012年来会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取得较快发展。初步统计,2014年11月,会同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达221家,其中家庭农场1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197家、产业龙头化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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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以家庭经营为基础,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组织形式为补充的农业生产组织形式。2013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把城乡发展一体化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通过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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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四化同步"进程的加快,我国农业经营主体结构由小规模农户经营为主,逐步向多类型经营主体并存的格局转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迅速兴起,在推动农业规模化、现代化发展的同时,受到社会各个层面的高度关注。本文在梳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和特点的基础上,对当前提供金融服务的正负面环境进行分析,围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趋势及金融需求特点,提出金融服务定位和方式的策略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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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毅 《金融经济(湖南)》2015,(1)
当前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涌现,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但是,由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身因素,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服务体系依旧不够完善,制约其快速发展,值得关注.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及特点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状况
自2012年来会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取得较快发展.初步统计,2014年11月,会同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达221家,其中家庭农场1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197家、产业龙头化企业8家,同2012相比年总数增加了98个,增幅达85.2%.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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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效解决了土地分散经营、效益低下的矛盾,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是探索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途径。在国家力促"三农"发展,推广普惠金融服务的背景下,金融支持家庭农场作为普惠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普惠金融理念的有效实践。近年来,通过直管直贷试点、抵质押方式创新等措施,家庭农场金融服务水平有所提高,但受诸多因素影响,家庭农场融资难矛盾仍较突出。本文基于普惠金融的视角,通过对滁州市家庭农场发展及信贷支持情况的分析研究,探索进一步提升家庭农场金融服务水平的有效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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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文婷 《中国农业银行武汉培训学院学报》2015,(2):68-70
【案例背景】2013年初,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的要求,同时鼓励采取奖励补助等多种办法,扶持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其中,"家庭农场"的概念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以流转土地进行土地集约生产经营的家庭农场蓬勃兴起。家庭农场主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展现出旺盛的金融需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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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中,提出扶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发展专业合作、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社,引导规范运行,着力加强能力建设。按照自愿原则开展家庭农场登记。鼓励发展混合所有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动集群发展,密切与农户、农民合作社的利益联结关系。近年来,安徽省宿州市围绕现代农业建设,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逐步建立起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为骨干,以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为纽带,以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为保障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促进了农业生产经营的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和社会化发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