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96 毫秒
1.
正近年来,新的广告载体和广告形式不断涌现,广告监管面临着临界性、模糊性违法行为愈来愈多的新形势,《广告法》亟待修改完善。笔者对广告执法实践中适用《广告法》的情况进行了调研,并提出了修改建议。一、《广告法》在基层执法中暴露的不足(一)调整范围比较狭小一是仅限商业广告,类型单一。《广告法》调整的对象仅限于推销自己商品或服务的商业广告,具体的执法实践中,对于无法准确归类到商业广告范畴,  相似文献   

2.
本期导读     
●1995年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将主要抓哪几个内容?请您学习首篇王众孚同志的文章。 ●1995年2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简称《广告法》)是规范广告市场行为的最高法律。我们在专论一栏里组织了几篇文章,就《广告法》出台的背景、调整范围、法规所涉及的法律内涵,以及国外广告管理等问题,向读者进行介绍。  相似文献   

3.
2015年9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简称《广告法》)将正式实施。新《广告法》进一步完善了广告监管法律制度,保障和规范行政主管部门职权的实施,提升虚假违法广告惩治力度,对我国广告市场将产生深远影响。文章以省级地面频道利用感性形象营销策架构地面频道经营体系为切入点,分析感性形象营销的特征及策略,探讨新形势下省级地面频道突破营销困境的理念与方法。  相似文献   

4.
广告夸张和夸大的法律界限,其本质探讨的是广告真实性的问题.广告的创意活动是以真实性原则为基础的.我国《广告法》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广告通常会采用艺术表现手法进行加工创意,但艺术加工有时会失真.广告创意的失真与《广告法》中的真实性原则往往难以在实践中分清,应明确广告夸张与夸大的法律界限.  相似文献   

5.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对在广告中对产品质量作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做出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广告应当真实、  相似文献   

6.
至今年2月1日,我国的《广告法》已经正式实施一年了.回顾一年来,围绕贯彻、落实《广告法》,广告监督管理工作又向前迈进了一步.在完善广告发布标准方面,先后制定了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烟、酒广告等与《广告法》相配套的管理规章,使广告发布活动基本上做到了有法可依;在监督管理上,先后开展了对电视、报纸、户外广告的执法检查,并特别对虚假违法广告开展了四季度的专项治理.通过这一系列的行动,广告发布中的各种问题得到了初步的治理.但是,过去一年的实践中,我们也感到一些新的情况更加明显地摆在了面前,主要是对广告发布活动的管理方法与广告发布活动的特点不够适应.本文想从这一问题入手,谈谈对广告发布内容的监督,供大家参考.  相似文献   

7.
《广告法》中关于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实广告内容”的规定,只要其在程序上、形式上尽到了“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实广告内容”之义务,就可以在违法广告中免责。因为要求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在事实上确认广告内容和证明文件的真伪,超出了其能力范围,是不现实的。至于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真实名称和地址的,应当先行承担全部责任,但在理论上应赋予其向广告主追偿的权利。《广告法》规定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在广告中推荐商品或服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依法承担连带责…  相似文献   

8.
我国《广告法》及相关工商行政法规对部分商品的广告做出了限制性规定。如中央电视台的《关于电视广告应注意的几个问题》第十条就规定中央电视台不播香烟广告和行医广告;现行广告法也规定,与性生活有关的产品均不允许在公开的媒体刊登广告。  相似文献   

9.
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办公室主任刘改杰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二次审议稿)》中有关烟草广告的条款较前稿有明显进步,对发布烟草广告的媒介、形式、场所以及烟草广告内容等做出了更为严格的限制,但与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中全面禁止所有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和漏洞,给某些类型的烟草广告还是留下了一定的空间。他认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相似文献   

10.
沈彬 《楼市》2006,(20)
在2006年7月6日建设部颁布的《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对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发布预售广告的,承诺售后包租、返本销售的,广告中有关房地产项目名称、面积、价格、用途、位置、周边环境、配套设施等内容虚假违法的,由工商、发展改革(价格)、房地产管理部门依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广告法》、《价格法》以及《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开发商承诺售后包租被划入虚假广告和其他违法违规广告之列。  相似文献   

11.
《广告法》将广告的接受者表述为“消费者”,在虚假广告诉讼案件中,当企业依据《广告法》追究广告主、广告设计者或广告发布者民事责任时,原告是否属于消费者便可能成为争议的焦点。司法实践中,法院或者对“消费者”作扩大解释,或者对这一问题不予关注.当然也可以通过放松对“竞争关系”的理解从而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解决此类纠纷。但从理论上说,“消费者”概念应仅指个人,而不包括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人。因此,《广告法》修改过程中,应恢复原《广告管理条例》的表述方式,即“用户与消费者”,或者采用更具开放性的概念“广告受众”。  相似文献   

12.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广告法制建设以1982年的《广告管理暂行条例》、1987年的《广告管理条例》、1995年的《广告法》为标志,30年的时间经历三大步,广告法律法规体系经历了一个从简单粗放到逐步法制化、规范化的过程,基本建立了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广告法制框架。特别是自1995年《广告法》正式实施后,以《广告法》为依据,国家工商总局先后制定发布了多项广告管理规章、规范性文件,许多地方也陆续制定了广告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我国的广告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充实、完善,目前已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广告法律法规体系。  相似文献   

13.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日前一份通知中说:停止发布含有“第一品牌”等内容的广告,并要求各地工商机关按违反《广告法》处理这类行为。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出,“第一品牌”等广告用语,是与“最佳”含意相同的  相似文献   

14.
一、《广告法》的修订与消费者权益保护 《广告法》在消费者保护法律体系中承担着保护消费者信息真实和免受过度信息侵扰的独特价值功能.2015年4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广告法》第一条规定:“为了规范广告活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广告业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定本法.”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放在了首位.广告是企业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间接地宣传、介绍自己的商品或服务,吸引消费者购买的行为.  相似文献   

15.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旅游活动已经成为生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人们获取相关旅游信息的最主要渠道就是旅游广告,旅游广告已经成为促进旅游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手段,成为旅游产业市场化的一个重要标志.在铺天盖地的旅游广告中,违规违法旅游广告时有出现,扰乱了旅游行业的正常秩序,侵犯了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加强旅游广告监管,是落实《旅游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促进旅游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16.
某饮料厂通过县电视台对其产品××口服液”作广告宣传。该厂在广告内容中称:“××口服液”系用祖传秘方配制,长期饮用有提神明目、强身健体、延年益寿之功效。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接到投诉后调查认定:该厂所生产的口服液属于食品系列,该厂在广告中宣传疗效的内容,足以误导消费者,其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19条规定,即:“食品、酒类、化状品广告的内容必须符合卫生许可的事项,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与药品混淆的用语”。遂依照《广告法》第41条规定,责令饮料厂停止发布该广告,并处罚款4000元,同时对该广告的制作者、发布者分别作出行政处罚。  相似文献   

17.
吴莉丽 《民营科技》2008,(10):93-94
广告在现代商品社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广告的内容必须是真实、合法的。我国《广告法》明确规定了两种不同类型的广告审查制度,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违法广告和虚假广告却大量存在。原因何在?现主要分析了我国目前广告审查制度中存在的弊端,并提出了一些看法。  相似文献   

18.
广告与法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在现代社会里,广告已经成为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重要纽带。为了规范广告活动,促进广告业的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发挥广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积极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了广告工作的准则和法律责任:1.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相似文献   

19.
广告法实施诸问题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广告法》自去年2月1日开始实施以来,有些问题值得探讨.一、广告事先审查是杜绝虚假广告的必要制度.  相似文献   

20.
为认真总结《广告法》实施十年来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开展广告监管的工作经验,进一步探讨广告监管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广告监管司与中国工商学会《中国工商管理研究》期刊社联合开展了“纪念《广告法》实施十周年”有奖征文活动。我们共收到各地来稿52篇,经过严格的三级评审,共选出获奖征文31篇。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