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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市场消费安全问题一直是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的薄弱环节。从消费者、经营者和监管者三个层面就我国农村生活消费安全问题展开实地调查,结果表明:导致农村生活消费安全问题严重的主要原因是经济落后、信息不对称、消费者维权意识弱、政府监管失灵等。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加强对农村消费者进行消费教育,加强农村商品经营者自我监管,加强对伪劣产品生产者的监管,建立健全社会监督体系的措施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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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消费维权既是消协工作的重点又是难点,消费者协会如何在支持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有效防范假冒伪劣商品和伪劣农业生产资料进入农村市场,维护农民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是当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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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任务,对工商部门服务“三农”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级工商部门要按照监管职能向农村整体推进、监管重点向农村重点调整的思路,综合运用市场主体准入、涉农合同帮扶、地理标志商标注册、经纪人培育发展、农资市场监管和农民消费维权等职能手段,形成市场带动、品牌牵动、经纪助动、订单联动和维权推动多管齐下的促进新农村建设工作新格局。一、以培育农村市场为导向,开辟三条绿色通道一是开辟农村市场主体准入绿色通道。为农民申办个体工商户或各类企业提供“申请优先、受理优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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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们青岛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密切跟踪消费者关注度高、消费纠纷多发的重点商品和服务领域申诉举报,创建“消费维权指数”市场监测平台,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和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实现由事后调处为主向事前防范为主转变,确保广大消费者安全、放心消费,市场监管的质量和水平有了显著提升,“消费维权指数”逐渐成为岛城媒体关注、百姓关心的重要服务品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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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全国工商机关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和三中全会精神,以推进职能转变、深化消费维权效能建设为目标,以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出台为契机,切实加强重点领域商品和服务监管,扎实推进12315“四个平台”建设,深入开展消费教育引导,消费维权工作效能建设取得新成果,为保障市场消费安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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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我们当阳市工商局根据农村消费者识假难、投诉难、维权难的现状,秉承“消费者权益无小事”的工作理念,以维权网络“进农村、进农户、进田头”为重点,建立和完善了农村消费维权体系,将维权工作关口前移,在广大农村密织维权网络,创建了“张青山农村维权”模式,方便农村消费者及时、就近反映问题,解决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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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2004,(18)
由于农村人口居住分散,交通不便,加上农民收入不高,维权意识不足,农民消费者不便投诉或放弃权利的情况很普遍。对工商部门而言,小局大所的改革,使基层所尤其是农村工商所辖区面积进一步扩大,监管力量的不足,监管任务的繁杂使得农村消费者投诉较难得到及时妥善处置,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也因此显得比较被动。面对农村消保工作的种种困难,各地工商机关积极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中央1号文件,想方设法切实维护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比如河北省承德市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在农村建立消费者申诉投诉站,承德市委就此情况下发了专报,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支持,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河北省工商局已于6月在承德召开现场会,在全省推广。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局推进农资市场监管“关口前移”,全力为农民消费者排忧解难。四川丹巴县工商局通过培育示范村示范户,积极组织开展“千村万户拒伪劣”活动。尽管方法各异,但无疑都使农村广大消费者受益,被当地党委、政府评价为切实保护农民利益的重要举措,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认同。希望读者及时总结各地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做法,提供给本刊,以相互交流借鉴,共同推动农村消费维权事业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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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农村安全消费环境是提高农民幸福指数、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抓手之一。目前,我国农村消费环境安全度不高,农村消费者身心健康乃至人身安全都受到程度不同的损害,严重影响了广大农民幸福指数的提高。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谐社会的大环境下,应该通过提高农村消费者自身素质和维权能力;整合监管资源,完善监控体系;加快农村现代物流体系建设,提高农村市场组织化程度;加快农村消费者组织建设,发挥消费者协会等组织的作用;加强舆论监督,创造诚信消费环境;培育和谐、优美的生态消费环境等措施,来保障农村的消费安全,提高农民的幸福指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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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业兴盛、农业为本”。宁夏区工商局紧紧围绕“服务三农、打假护农、增加农民收入”的服务宗旨,从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入手,通过推行农资市场“四项”监管制度,积极推进农资市场“关口”前移,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全区农资市场整治呈现了“一增两降”的好势头,农民消费投诉比去年下降了9%,农资违法案件比去年下降了12%,农民夏季粮食收入比去年增收了16%。一、建立“四项制度”,推进农资市场监管“关口”前移一是建立农资商品查验登记制度。各地对农资经营户在产品购进、仓储、销售等环节,采取索票索证的方式,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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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农村消费安全一直是农村市场建设中的薄弱环节.造成农村消费不安全的原因非常复杂,生产经营者责任意识淡漠、监管保护机制不健全、消费者自身素质不高是主要原因.解决农村消费安全问题,必须构建包括强化农村市场管理、完善农村流通体系、增强农民维权能力、创建消费安全文化在内的全方位保障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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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假冒伪劣农资已成为侵害农民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首要问题。仅工商系统去年受理的农用生产资料申诉就达26387件,比上年增加21.89%。关注农村消费者,保护9亿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是工商部门消费者维权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工商部门应从农村基层实践“三个代表”、全面建设小康的高度认识和实践农村的打假维权。本专题介绍部分地区工商部门的探索实践,供读者参考。专题主持江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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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德阳是农业大市,农村人口占全市人口的70%,假冒伪劣,坑农害农,损害农民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不断发生,必然会严重阻碍农村经济的发展。德阳市工商局主动向市委、市政府汇报,提出利用12315这个执法维权网络的功能,市场执法监管的工作重点向农村转移。市政府于2001年底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农村深入开展“千村万户拒伪劣”活动的通知》。根据市政府文件要求,我们站在关注农村、关心农业、关爱农民的高度,从农村的生产资料、生产技能,农民生活消费品等商品入手,开展“千村万户拒伪劣”活动。首先将原来在基层工商所建立的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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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维权,规范农资市场,是工商机关服务“三农”的重要职责。近年来,我们安徽省滁州市工商局在农资打假护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2003年全市各级工商机关共查处一般程序的涉及农资案件664件,占案件总数的20%,涉案案值778.5万元,罚款近200万元,没收并销毁了一批劣质农资商品,有效地防止坑农损农案件的发生。与此同时,全市消保工作机构和消协还受理涉及农资的消费申(投)诉案件530起,经过调解,帮助农民挽回损失100多万元。回顾近年的农资打假工作实践,劣质农资坑害农民的事件“时有发生”的事实昭示:规范农资市场的任务仍十分艰巨。这就促使我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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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江苏省淮安市楚州区委组织部、楚州工商局、区消费者协会启动百名大学生村官助消费维权活动。经过选拔和考核,全区21名大学生村官接受聘请,成为该区首批农村消费维权联络员。这些维权村官们主要负责在本村开展村民消费维权知识宣传,通过网络查询等方式帮助村民辨别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农资、家电等重要消费品,指导消费权益受侵害的村民进行消费维权,协助消费者协会等部门处理村民消费纠纷,举报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及其他侵害村民消费权益的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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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赤峰市工商部门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中,始终把农资市场作为整治的重点,在重新确认农资市场经营主体的基础上,建立并推行“六制”,强化对农资市场的监管。一是实行“信誉卡制”。农资产品经营户在销售产品时,实行一物一卡(化肥一袋一卡),信誉卡上注明经营者向消费者做出的承诺和产品有关说明,让农牧民对所购农资产品认得清楚、买得明白、用得放心。二是实行“承诺制”。经营者向社会做出不经销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和“假一赔十”的承诺,并在店内上墙公示,自觉接受执法部门、消费者以及社会的监督。三是实行进销商品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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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改善农村商品质量监管薄弱的状况,除了工商机关创新监管方式,加大监管力度,调动广大农村消费者的积极性主动性也很重要。而要广泛发动农村群众参与并配合商品质量监管工作,就必须努力培养并提高其质量安全意识、消费维权意识和消费维权能力。要做到这一点,坚持不懈的宣传教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