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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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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完善我国银行监管体系的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金融业存在金融混业经营和金融分业经营两种不同的经营模式。混业经营是金融机构可以同时从事银行、保险、证券、信托等金融业务。分业经营指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业务分开经营,经营这些业务的机构之间互不隶属,相互独立。  相似文献   

2.
我国金融业重组模式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从世界各国的实践来看,金融业重组就是由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发展.金融业混业经营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以德国为代表的全能银行模式,即在银行内部设置业务部门,全面经营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业务;二是银行母子公司模式,即商业银行对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控股,直接以子公司的方式进行业务渗透和扩张;三是金融控股公司模式,即在相关的金融机构之上建立金融控股公司,通过对银行、证券、保险和信托子公司控股实现业务渗透,各子公司相对独立运作,但在诸如风险管理和投资决策等方面以控股公司为中心.从我国金融业发展的现状来看,我国目前仍不具备发展全能银行模式和银行母子公司模式这两种混业经营所需要的金融监管能力、完善的资本市场和市场经营主体.  相似文献   

3.
穆菁 《上海财税》2001,(3):35-37
金融业的混业经营,是指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业务互相渗透交叉,而不局限于自身经营业务的范围。金融业的分业经营是指限制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业务交叉,各类金融机构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经营业务。混业经营以德国为代表,商业银行可以经营证券和保险业务;分业经营以1999年以前的美国以及日本为代表,银行、证券和保险业务分别由不同的金融机构经营。  相似文献   

4.
以美国金融业发展为鉴看中国银行业混业经营趋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马靖 《金融科学》2001,(2):103-105
1999年11月,美国众参两院以压例多数通过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Financial Services Moderniza-tion Act)此法允许设立集银行、证券公司、寿队公司、损害险公司等金融子公司于一体的“金融控股公司”,即允许银行、证券、保险的跨业经营和竞争,至此美国废除了1933年的银行法,标志着其金融业分业经营模式的终结,混业经营模式的形式。  相似文献   

5.
对金融“混业”经营的再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各国金融业混业与分业经营的历史和现状 在80年代前,世界各国的金融业分别执行以美国为代表的分业经营和以德国为代表的混业经营两种银行制度.在历史上,世界各国的金融业均实行混业经营,即:商业银行可以从事证券投资业务.然而,自1929~1933年在资本主义国家爆发了灾难性的经济危机后改变了这种经营模式.  相似文献   

6.
1999年11月,美国参众两院通过了《金融现代化法案》,废除了1933年制定的、一度成为各国金融立法模式和世界金融分业制度的鼻祖《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彻底结束了银行、证券、保险的分业经营与分业监管的局面,揭开了金融业走向混业经营的新纪元。在此之前,以德国等为代表的全能型银行业早已实行混业经营,混业经营已成为当前国际金融业的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7.
我国于1993年开始提出实行银行、保险和证券的分业经营。1993年年度,中央和国务院先后在有关件中对金融业分业经营的问题作了明确规定,分业经营模式的划定,完全隔断了我国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之间的联系。多年来,国内关于金融业应该分业还是混业的讨论一直就没有停止过。1999年以来,随着美国金融业分业经营局面的终结,关于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的讨论也日趋激烈。2001年7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批准商业银行可以开办代理证券业务和财务顾问等投资银行业务。该规定发布后,尽管人民银行的有关官员一再表示该规定并不代表中央银行对银行混业经营的许可,但无论学术界还是各行各业,都将这一规定看作了中国金融业走向混业经营的信号。  相似文献   

8.
目前,混业经营已成为世界金融业发展趋势。混业经营作为一种发展模式,对于增强金融机构的国际竞争力,推进世界性金融融合有极其重要的作用。金融混业经营是指银行、保险、证券各业跨业交叉经营,无分业限制,或在有一定限制下以某种方式达成实际上的金融各业交叉经营。银行业混业经营是金融综合经营的一个重要部分,主要是指银行业突破传统的业务范围,开展保险、证券等行业的相关业务,实现银行、  相似文献   

9.
郭福春 《金融博览》2006,(11):26-26
外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三种模式考察经济发达国家的商业银行,其业务经营范围普遍比较广泛。商业银行在证券、保险、房地产以及非金融公司等方面一般没有受到太多的限制。世界范围内商业银行混业经营模式可以划分为三类:德国全能银行模式、日英的母银行模式以及美国的控股公司模式。全能银行模式。这种模式的特点是银行以自己的账户从事证券保险等业务,部门作为内部附属机构而存在,没有独立的权力,且各业务之间联系紧密,整个体系为一级法人体系。全能银行型模式在业务经营方面最具开放性和自由性,是最彻底的混业经营。该模式可以使商业银行…  相似文献   

10.
国际金融市场上,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大都经历了"融合-分立-再融合"的发展过程.进入上世纪90年代,世界金融业购并浪潮风起云涌.一向坚持分业经营的美、日等国纷纷解除禁令,鼓励其大中型银行向混业经营方向发展.美国1999年通过<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标志着金融混业经营已成一种趋势.伴随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加深,可以预期,混业经营将成为国际上各国金融业经营模式发展的基本模式.从长远来看,中国金融业最终将融入全球竞争之中,与世界各国集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业务于一身的金融巨头进行角逐.  相似文献   

11.
一、混业经营的内涵及实现模式 金融业混业经营是指商业银行业务、投资银行业务、保险业务及其他投资性金融业务在不同程度上和不同范围上相互渗透、相互交叉、相互融合的经营体制.混业经营的内涵有两个层次:第一层次仅指金融业务的联合经营,商业性金融机构可兼营银行、证券、保险和信托等业务;第二层次指金融机构在第一层次的基础上还能投资于非金融企业,成为一般工商企业的股东.  相似文献   

12.
一、银行思想政治工作问题的提出及其指导思想 "世贸"全面开放条件下的金融业是以金融自由化为基础的.这里所说的"金融自由化",是指二十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美国、日本、澳大利亚、加拿大和欧洲一些发达国家实行的金融改革,其主要内容是放松金融管制,放松利率和外汇管制,允许银行、保险和证券业从分业经营走向混业经营,允许银行在离岸市场开展外币业务等等.  相似文献   

13.
一、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 所谓混业(合业)经营制度,又称综合化业务制度,以德国全能银行制度为典型代表.在该制度安排下,金融业务没有明显的界分,银行可以提供包括银行、证券、信托、保险等多项业务在内的全方位金融服务,一国(地区)的金融组织体系主要由全能金融机构组成.根据法律及制度,我国实行的是金融分业经营管理制度.但随着加入WTO,更多外资金融机构进入我国金融市场开展业务活动,这将对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管理制度造成一定影响.  相似文献   

14.
《南方金融》2002,(10):55-59
正方一辨: 所谓分业经营,是指银行、证券和保险等金融机构在各自的业务领域内经营,不得超越业务范围.而混业经营则是指金融机构可以相互进入对方业务领域进行多样化经营.分业、混业之争,其实就是在多元化经营或专业化经营两种模式中的选择,模式本身并无优劣之分,只是各国金融业发展在不同阶段下的具体选择.  相似文献   

15.
李双平 《甘肃金融》2003,(2):12-14,30
一、银证合作的背景 1999年11月,美国通过<金融改革现代化法案>,废除了1933年制定的禁止银行承销证券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成为世界金融业从分业走向混业的一个标志.金融各业间的相互渗透和融合已成为一种世界性的潮流,放松管制、提倡混业经营是各国政府顺势而为的战略性选择.  相似文献   

16.
马蒙蒙  平曼 《中国保险》2009,(11):60-62
相对于分业经营而言,综合经营是金融机构同时经营银行、保险、证券、信托等二种或以上业务,实现业务多元化经营的金融制度。在2007年金融危机发生之前,综合经营或日混业经营已经成为世界金融业发展的重要趋势和主流模式,许多国际著名保险集团都构建了综合经营框架,将自己的业务范围拓展到了非保险业务领域,  相似文献   

17.
我国金融业推行混业经营的战略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邱火发 《新金融》2001,(2):15-17
金融业混业经营模式亦称金融全能制、混合制,是指银行不仅可以经营传统的商业银行业务如存、贷、汇等,还可以经营投资银行业务,包括证券承销交易、兼并与收购、保险代理等,通俗地说就是集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租赁等全方位金融业务于一身.这种模式主要优点在于为客户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提高服务效率,增强竞争力,实现规模效益.中国即将成为WTO成员国并逐步开放金融市场,外资金融机构将凭借其混业经营的优势对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的模式形成强大的冲击,使我们面临极为不利的处境.要改变这种状况,唯一的出路就是在国务院、人民银行的领导下,按照合规、有序的原则,着手进行业务自由化改革,尽快地由分业经营走向混业经营.混业经营及由此产生的能够提供金融"一揽子"服务的金融集团,是中国加入WTO后金融业参与国际竞争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18.
英国在1986年的金融改革中允许银行兼并证券公司进而形成经营多种金融业务的企业集团,日本在1998年提出类似的金融改革方案,而在金融界居于统计地位的美国也在1999年11月4日正式通过《金融服务现代化法》,允许银行、证券、保险进行混业经营,标志着国际金融已经进入了一个混业经营的新时代。本尝试在分析我国现阶段实行分业经营客观必然性的基础上,指出金融混业经营对中国金融分业经营的影响并提出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9.
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当前我国金融业正处于由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过渡的时期,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不断联烟,优势互补,未来金融业混业经营的发展趋势是金融集团通过控制公司或通过设立子公司的形式进行跨业经营,并进一步取消混业经营的限制,允许综合性能银行集团成立。在实行混业经营的过程中,应注意处理好有关问题,防范金融风险,建立健全相配套的金融监管体制。  相似文献   

20.
美国在1999年结束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通过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从而允许银行、保险、证券以金融控股方式相互渗透,美国金融业由此驶向混业经营的高速道,我国即将加入WTO,这无疑会对我国的金融业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按照WTO成员国之间达成的协议,在加入WTO短短的5年时间后,我国金融业将全部对外开放,这对我国金融监管工作在加入WTO后的过渡阶段内,提出了重大的挑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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