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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34 毫秒
1.
《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险法》等现行法律虽然在不同程度上对格式条款订入消费者合同的法律规则作了规定,但存在明显的缺陷,无法充分保护消费者利益。修订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应当充分总结近年来我国在格式条款领域的司法实践及法学研究成果,并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较为成熟的立法,设置更为完善、科学的法律规则,以满足保护消费者的需要。  相似文献   

2.
格式条款在现代社会得到了广泛运用,然而有时它却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构成了一定威胁。本文主要讨论了格式条款对消费者权益造成侵害的原因、我国《合同法》对于格式条款的相关规定以及对如何规制格式条款以保护消费者权益提供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3.
赵仁杰 《河北企业》2020,(1):115-118
正确适用格式条款解释规则是规范格式条款的有力手段,对于平衡利益和消费者保护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合同法》中仅有第41条对格式条款的解释作了规定,立法过于抽象,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了解释规则适用位阶的混乱,部分解释规则的滥用、误用、漏用等问题。通过对概念梳理、案例分析,应当厘清"通常解释规则"的适用标准,限制"不利解释规则"的适用,并排除"非格式条款优先规则"在例外情形中的适用。  相似文献   

4.
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为了适应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降低合同签订成本,提高效率,出现了大量的格式合同或格式条款。格式条款具有单方预先拟定的性质,基于这一性质,法律对格式合同条款提供者的义务及格式条款的适用做了严格限定。  相似文献   

5.
魏彦珩 《中外企业家》2014,(3):197-198,201
餐饮企业“禁止自带酒水”、“包间最低消费”等格式条款并不构成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损害,不应当被认定为违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此等格式条款实施行政处罚缺乏法律依据,监管部门对餐饮企业格式条款的监管应当注重监督餐饮企业使用格式条款的方式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  相似文献   

6.
陈思林 《企业导报》2011,(22):103-106
格式条款的产生和发展是20世纪合同法发展的重要标志,它秉承了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在此基础上,又衍生了原本合同所不具备的特点,也是基于这些独有的特征,促进交易迅速进行,推动经济高速发展,但它自身潜藏的缺陷也是显而易见的,文章就格式条款及其规制展开探讨。  相似文献   

7.
合同格式条款在社会生活中被广泛运用.它具有一般合同无法比拟的优势,其简洁、省时的特点符合人们对经济高效益的追求。但是.合同格式条款是一柄双刃剑,它常常被交易中占有优势地位的一方用于谋取不正当利益,这与法律要求的自由公平原则背道而驰。因此,如何促进合同格式条款的规范化,成为合同监管的焦点问题。  相似文献   

8.
格式条款的产生和发展是20世纪合同法发展的重要标志,它秉承了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在此基础上,又衍生了原本合同所不具备的特点,也是基于这些独有的特征,促进交易迅速进行,推动经济高速发展,但它自身潜藏的缺陷也是显而易见的,文章就格式条款及其规制展开探讨。  相似文献   

9.
为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深圳经济特区格式合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市法制办相关人员分别对苏州、上海、浙江等地消费类合同格式条款监督管理的立法情况及实践经验进行了调研考察,结合深圳经济特区的实际情况,调研组提出了修订和完善《条例》应当考量的诸条事项:  相似文献   

10.
免责条款作为合同中的重要条款,在实践中运用非常广泛,尤其是在格式合同中。人们在生活中随处可见的“概不负责”充斥于各种通知、注意、说明、公告。免责条款在当今社会的影响深度和广度都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由于免责条款本身的性质特点,国家法律必须对它的制定和应用进行一定的法律干预,以维护合同契约的基本原则和交易的社会秩序。“提请注意”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应运而生的一种法律干预的手段之一。一、提请注意产生的背景提请注意是规制免责条款的方式之一,依附于免责条款而存在。提请注意产生的背景就是免责条款的渊源与发展。免责条…  相似文献   

11.
《深圳经济特区合同格式条款条例》(下称《深圳合同格式条款条例》)2012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生活中与消费者利益密切相关、使用格式条款较多且问题也较多的"供用水、电、气;电信;邮政;有线电视使用;物业服务;旅游"等合同,其经营者应当在使用之  相似文献   

12.
格式合同由于其定型化、反复使用的特点有利于当事人节约交易时间和交易成本,符合现代经济生活需要,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它在供水、供电等垄断性行业,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行业,以及商品房买卖、汽车销售等大宗消费品领域中已成为现代经济交易的基本形态,广泛而深刻地影响着我们的日常生活。但由于格式合同制定者基于其独占、垄断地位或交易中的优势地位,强制性规定一些于己有利、于消费者不利的条款。这些不公平、不合理格式条款对合同相对人,尤其是消费者利益损害巨大,人民群众深恶痛绝,谓之“霸王条款”。一、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  相似文献   

13.
罗先斌 《企业经济》2008,(1):190-192
契约自由原则是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法律制度保障,当每个市场主体都在为着各自的利益而忙于劳动创造时,就实现了契约自由所追求的经济发展与市场繁荣。格式条款对促进经济发展、提高市场经济效率具有多方面的积极价值。"格式条款对契约自由原则产生冲击"只是表象的认识,垄断才是对契约自由原则的绝对的、真正的挑战。  相似文献   

14.
格式合同又称定型合同,或标准合同,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9条第2款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格式合同于20世纪产生,并被广泛采用,其主要目的是降低交易成本,节省谈判时间,实现分配风险。  相似文献   

15.
快递业迅速发展,由保价条款引发的纠纷也随之而来。无论是在理论界还是在实务界对保价条款的效力都有争议,主要包括无效说、有效说和视具体情况说。通过对保价条款的理论分析,得出保价条款的性质为格式条款。随后,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格式条款的规定出发,分析得出保价条款符合公平原则,但在快递服务合同中对提示说明义务的判断标准比较模糊。对此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包括对保价条款明示提醒、对提示说明义务进一步细化以及保价条款的订入需得到寄件人的确认,以期能够在保价条款的效力认定问题上提供解决的路径。  相似文献   

16.
论格式条款的法律规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格式条款的广泛使用,是19世纪以来合同法遇到的最重要的社会变化之一。格式条款体现了现代社会经济生活高速效、低耗费的特点,有利于事先分配风险。但是,格式条款使合同自由受到前所未有的严格限制,使消费者处于更加不利的位置,不能依自己的意愿加以选择,仿佛“又被置入强求一致的身份之中。”①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我们需要对格式条款加以特别规制。本文就此谈一些看法。一、提请注意义务与合同条款的确定一方单独拟定的格式条款并不当然成为合同的一部分。只有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格式条款方可成为合同内容。由于格式条款内容…  相似文献   

17.
格式合同的运用,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合同自由,特别是提供商品和服务的一方在制定格式条款时往往利用其优势地位制定一些不公平条款,这样就侵犯了消费者利益.分析了格式合同的概念、特征,阐述了格式合同的利与弊,论述了对格式合同的规制.  相似文献   

18.
霸王条款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凝聚了强烈感情色彩的情绪化表达。对此,有学者这样定义:所谓“霸王条款”,主要是指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的格式合同。  相似文献   

19.
格式条款作为20世纪合同法发展的主要标志之一,以其自身的价值和特征,被应用于社会经济的各个领域。在促进经济发展、提高效率的同时,也存在着弊端,带来了一定负面影响。本文通过对格式条款概念等的介绍、结合我国实践以及其他国家和地区关于格式条款的立法模式,重点探讨我国现行合同法对格式条款规定的不足以及相应的完善。  相似文献   

20.
格式条款的出现在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带来了潜在的不公平可能性。本文从格式条款对传统合同法原理中合同自由原则、合同正义原则的背离谈起,分析了对格式条款效力进行规制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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