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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27日,上海和重庆率先宣布进行房产税试点改革,标志着我国的房产税改革正式拉开大幕。在2011年12月刚刚落下帷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指出2012年将继续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2012年房产税征收范围的扩大已成定局。房产税改革何去何从?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相关的制度安排还需进一步完善,税制要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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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以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屋产权所有人或者房产的实际使用人等征收的一种财产税。2011年1月28日,上海、重庆作为试点城市实施了由国务院制定并颁布的房产税改革试点办法,正式开始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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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依据房产价格或房产租金收入向房产所有人或经营人征收的一种税。近年来,我国房价高涨,政府有必要通过改革和完善房产税政策来提高房地产保有成本,进而促使房地产市场回归理性。2011年年初,上海、重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正式推出,这一举措引起全社会的普遍关注。尽管此次试点针对的是个人住房,但不管对企业还是个人来说,房产税的征收终究会导致房地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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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阳 《金融管理与研究(杭州金融研修学院学报)》2013,(7):44-46
近期据媒体报道,房产税试点扩容已提上日程。继上海、重庆试点征收房产税后,今年有望新增数城市进行试点。新增试点城市执行方案与标准将因地制宜,预计主要针对增量房征收,深圳、杭州、南京等城市又传言将被纳入房产税试点。从近年来中央文件来看,房产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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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房地产宏观调控的深入,房产税改革势在必行,2011年我国上海和重庆作为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率先发布了房产税征收方案,对部分个人非营业性住房在保有环节征税。文章在研究我国现行房产税税制体系及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分析了房产税改革的必要性,提出完善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的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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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房地产宏观调控的深入,房产税改革势在必行,2011年我国上海和重庆作为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率先发布了房产税征收方案,对部分个人非营业性住房在保有环节征税。文章在研究我国现行房产税税制体系及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分析了房产税改革的必要性,提出完善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的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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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房产税改革现状2010年5月3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中提出"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2011年1月28日上海、重庆两个城市房产税改革开始试点。房产税改革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但我国房产税改革还存在很多问题。(1)改革试点作用有限2011年1月28日,重庆、上海两个城市率先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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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1年1月上海、重庆两市政府获国务院授权实行房产税改革试点以来,已经引起人们的强烈关注。其实,不仅这次改革试点的合法性问题值得探讨,而且构成房产税要素的计税依据也应当引起关注。本文根据上海、重庆两市政府公布的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和此前国务院颁布的《房产税暂行条例》中有关房产税计税依据的具体规定,借鉴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立法经验,对房产税计税依据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并提出几点粗浅的建议,以期为完善我国房地产税立法、进一步体现税收公平原则提供一管之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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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完善房产税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上海、重庆两市开展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的试点,使房产税这一长期以来备受关注的议题有了实质性的进展。进一步完善房产税,是健全税制与地方税体系、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缩小社会贫富差距的重要举措,它应与调控房价无必然的联系。不过,高房价、土地财政以及现有的税收征管机制,是完善房产税过程中必须要解决的问题。本文围绕以上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思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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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税属性下房产税改革的思考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本文认为,上海、重庆试点房产税很大程度上属于商品税;房产税具有组织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差距和调节房产供求的功能;房产税的改革方向,是在建立房产登记制度和评估制度的基础上对存量房产征税,恢复房产税的财产税属性,同时对高档住房征收消费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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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政府部门有必要运用房产税收进行宏观调控.根据国务院1986年颁布的《房产税暂行条例》,2011年1月,国务院同意在部分城市进行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重庆、上海成为首批房产税改革试点城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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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价格的连年上涨,为了抑制房地产投机热,国家开始征物业税.近年来,以上海和重庆作为试点开征房产税.基于房产税征收中所存在的问题引发了对当地产税征收的思考.房地产税的征收一度成为社会上的热点问题.本论文针对当前房地产税的几个热点问题进行探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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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就有房产税,后来被并入其他税种,1986年10月恢复开征,该税以房产余值或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税率分别为1.2%及12%。对个人所有、非经营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2011年上海市和重庆市宣布开始试点房产税,上海市征收对象为本市居民新购且属于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和非本市居民新购房,税率暂定0.6%,其中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人均不满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