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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桂春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6,(7):53-54
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三)中明确规定,企业接受捐赠取得的资产,应按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的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同时,企业按税法确定的接受捐赠资产的入账价值在扣除应交纳的所得税后,计入资本公积,即对接受捐赠的资产,不确认收入,不计入企业接受捐赠当期的利润总额:按照税法规定,企业接受捐赠的资产,应按税法规定确定的入账价值确认为捐赠收入,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取得的非货币性资产捐赠收入金额较大,并入一个纳税年度缴纳确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可以在不超过5年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相似文献
2.
郭继宏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4,(2):19-20
对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的财务处理及纳税调整,有三种做法: (一)纯收入法 纯收入法是按照<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办法>在企业出售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时,以出售收入扣除清理费用后的余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所得税.因此,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的单位在接受固定资产时,将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计入"固定资产"账户借方,同时以相等的金额计入"资本公积"账户的贷方.这种纯收入法会计处理方法存在如下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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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税法规定,纳税人接受捐赠的实物资产,不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出售该资产或进行清算时,若出售或清算价格低于接受捐赠时的实物价格,应以接受捐赠时的实物价格计入应纳税所得或清算所得;若出售或清算价格高于接受捐赠时的实物价格,应以出售收入扣除清理费用后的余额计入应纳税所得或清算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笔者对这一规定存有异议,因为如果接受捐赠的实物资产未经本企业使用或者资产价值尚未转移,则该资产出售或清算时按照上段规定处理很合乎情理;但是如果该资产经过使用后,部分价值转移到成本费用中… 相似文献
4.
王文忠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0,(9)
我国现行税法规定 ,纳税人接受捐赠的实物资产 ,不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出售该资产或进行清算时 ,若出售或清算价格低于接受捐赠时的实物价格 ,应以接受捐赠时的实物价格计入应纳税所得或清算所得 ;若出售或清算价格高于接受捐赠时的实物价格 ,应以出售收入扣除清理费用后的余额计入应纳税所得或清算所得 ,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我认为 ,如果接受捐赠的实物资产未经本企业使用或者资产价值尚未转移 ,则该资产出售或清算时按照上述规定处理很合乎情理 ;但是如果该资产经过使用后 ,部分价值转移到成本费用中 ,出售或清算时再按上述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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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按照国家计委、建设部、财政部有关文件的规定,国营建安企业自1987年起恢复征收营业税,随同营业税计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均以营业税为计征依据,同时缴纳并准许列入工程预(概)算,计入工程造价之内。 现行国营、集体建安企业应纳税额和计算含税工程造价的方法由(1)、(2)、(3)、(4)式确定: 相似文献
8.
牛永刚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08,(29)
新会计准则明确了董事、监事都应当计入职工薪酬.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政策规定,个人由于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按劳务报酬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相似文献
9.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08,(12)
新会计准则明确了董事、监事都应当计入职工薪酬。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政策规定,个人由于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按劳务报酬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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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因接受捐赠资产使财产增加,并非企业盈利,《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作为所有者权益增加处理,税法则要求企业计入应税所得额,缴纳所得税。 一、内资企业接受捐赠现金的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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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成本是指企业当期产品生产所发生的耗费,即当期产品生产成本。按照制造成本的发生与产品之间的关系,制造成本又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直接费用按照成本计算对象进行归集,直接计入成本计算对象;间接费用按照一定的方法进行分配,间接计入产品的制造成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构成企业当期的制造费用;而当期发生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则作为期间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从当期营业收入中得到补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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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义华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3,(2):57-5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将按照发生额的百分之六十给以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五。在实际核算过程中,有些财务人员见到餐费就计入业务招待费,见到酒水等礼品就计入业务招待费,实际这是不准确、也是不科学的;因为像企业年终的聚餐费、员工在日常工作中的工作餐都不应该计入业务招待费,而应该计入管理费用或者应付福利费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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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因接受捐赠资产而导致企业资产增加,这并非企业盈利所获,所以在《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企业接受捐赠的资产不作收益、而作为所有者权益增加处理;而税法中则要根据不同情况,要求企业把接受捐赠的资产作为收益,计入企业应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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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接受捐赠资产,国家税务总局在关于《企业所得税税前除办法》通知中规定,企业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是不许提取折旧的,必须进行纳税调整;纳税人接受捐赠的实物资,接受捐赠时不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出售该资产或行清算时,若出售或清算价格低于接受损赠时的实物价格,应接受捐赠时的实物价格计入应纳税所得或清算所得;若出售或算价格高于接受捐赠时的实物价格,应以出售收入扣除清理费后的余额计入应纳税所得或清算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面本文就企业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的这一特定业务,从税收业务算和企业会计业务核算两个…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