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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已实施五年多,县级以上粮食局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以实践为借鉴,对粮食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学习、实践、总结、再实践,逐步完善粮食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推动了粮食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果,根据目前各地县(市)粮食执法工作实际情况,尚需进一步加强粮食行政执法工作,对粮食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监督体系的基本思路、制度措施有待做深一步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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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我省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主动适应粮食购销市场化形势,深入贯彻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粮食流通工作全局的指导思想,以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为出发点,以维护粮食安全为落脚点,积极探索加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依法全面履行对全社会粮食流通监管的职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在监督检查体系建设,夯实依法管粮基础;宣传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营造依法管粮的良好氛围;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行使依法管粮职责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全省共开展各类监督检查工作7705次,出动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人员3万多人次,检查各类粮食经营者3万2千多个.查处案件2519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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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有益的探索 1.1 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2004年5月《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后,桃江县粮食局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成立了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增设了"法规监督检查股",具体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在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的基础上,开展了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执法人员的培训.3年来,先后4次组织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执法人员分别参加了省局和县法制办主办的法制、法规培训班,有5人经考试合格分别领取了由国家粮食局颁发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证和省人民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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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广元市昭化区粮食局认真履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能,扎实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努力维护区域粮食流通秩序。继2012年成功创建“四川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2013年,昭化区粮食局创建“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再获成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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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存在的问题 (一)粮食行政执法工作机构不完善.粮食行政执法工作机构至少应包括政策法规、监督检查、质量监督等方面的工作机构,才能保证粮食行政执法工作全面而有效地开展.虽然市、县粮食局都建立了行政执法科或粮食行政执法大队,主要履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职责,但是多数县级粮食局都没有设立政策法规和粮食质量监督检验机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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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东营市粮食局认真贯彻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依法履行粮食行政管理职责,以省局实施的粮食行政执法年活动为契机。以规范粮食行政执法为重点.积极开展粮食监督检查活动,逐步建立和谐的粮食流通秩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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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条例》、《办法》),达州市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工作做到了机构健全、队伍建立、制度落实、监督检查到位、依法行政、依法管粮成效显著,有力地保护了粮食生产者的合法利益,维护了粮食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了粮食的有序流通,确保了国家粮食的安全.我们工作的主要做法是"两抓、三专、四落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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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情况
(一)大力学习宣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营造依法管粮的社会氛围
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个环节:第一,抓了粮食部门干部职工对《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下称条例)的学习,增强了法制意识,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能力.第二,培训粮食行政执法人员.截至2006年6月底,全省取得粮食监督检查证和行政执法证的粮食行政执法人员已近2000人.第三,采取多种方式宣传《条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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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现代粮食流通产业是一项系统工程,它需要以健全的粮食宏观调控体系、现代粮食市场体系、粮食产业化体系和粮食流通行政执法监督保障体系为支撑。发展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就是不断用现代发展理念、物质条件、科学技术、管理方式、组织制度和经营形式.改造和提升传统粮食流通产业.提高粮食流通效率和调控效率.提高粮食流通产业市场竞争能力和粮食安全保障能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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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尽快出台粮食法,为行政执法提供法律依据依法赋予基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全社会粮食流通市场秩序、粮食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依法赋予其依法处罚职责,打击粮食流通和粮食质量等违法行为,促进粮食流通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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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是《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粮食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全新职能.是行政执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面向全社会的粮食监管工作.对稳定粮食市场、保护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一、监督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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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粮食局认真履行管理全社会粮食流通职责,严格依法行政,强化依法管粮,积极探索粮食流通市场监管新路子,为构建粮食购销市场化、经营主体多元化、流通秩序规范化、粮食管理法制化的粮食流通新格局发挥了积极作用.2009年度被国家粮食局表彰为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先进单位;2011年度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2006-2010年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全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先进集体;2012年度被市委市政府评为"主动作为创一流"先进单位,被市法制建设领导小组表彰为普法依法治理信息工作先进集体、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城市创建工作先进集体;2013年被省粮食局推荐到国家粮食局作为全国"六五"普法先进集体候选单位.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