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浙江省青田县工商局对近几年立案查处的案件统计,无照经营案件占办结案件总数的1/3左右,在适用法律方面一般都是引用《浙江省取缔无照经营条例》定性处罚的。无照经营主体表现形式多样,违法者不仅表现为“无照”的,也有“有照”的,常见的有单位经营和个人经营,也有单位和个人联合经营及有照者和无照者合伙经营的,可见违法主体认定并非易事;从法律适用看,涉及无照经营查处的法律规范散见于各种市场主体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中。由于不同的法律规范对无照经营行为设定的法律责任很不一致,究竟套用哪部法律定性处罚更确…  相似文献   

2.
一、香港查处无照经营的基本情况香港对无照经营的查处,主要可概括为严刑峻法和执法严格两个方面。所谓严刑峻法,是指香港特区的法律对无照经营处罚极为严厉,如《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第132章对无照经营处罚规定为:“第一次定罪罚款5000元,每日罚款300元及入狱1个月;第二次定罪罚款1万元,每日罚款300元及入狱6个月”;由于无照经营食品可能危害市民的健康,因此对无照经营食品的行为的处罚更为严厉,如香港《食物业规例》第30条规定:“在未获准许下售卖或为出售而展示限制出售的食物,罚款5万元,每日罚款900…  相似文献   

3.
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对无照经营违法行为可以行使以下处罚:1、对于无照经营行为,可根据不同情况,由工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和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处以罚款。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对为无照经营行为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3、对当事人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被查封、扣押财物的,由工商部门责令改正,罚款。4、拒绝、阻碍工商部门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  相似文献   

4.
1.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关系。这里的关键是对同一违法行为,既违反行政管理法规,又违反刑事法律时,可否先给予行政处罚的问题。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成文法律规定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关系。从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的实践来看,一部分违法违章行为构成行政违法,但不构成犯罪。主要包括如一般性的无照经营、擅自设立分支机构、擅自变更经营地址、超越经营范围等等。另一部分违法违章行为在构成行政违法的同时,也可能会构成犯罪,主要包括如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商标侵权。虚假广告、公司犯罪、商业贿赂、串通招投标等等,且占有相当的…  相似文献   

5.
无照经营行为具有即时发生 ,流动性大 ,对抗性强的特点 ,对有照经营造成冲击 ,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2000年12月 ,湖北省为有效地制止无照经营、规范市场秩序 ,发布实施了《湖北省无照经营行政处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下面笔者就无照经营立法中的一些问题谈一下自己的观点。一、加快处罚无照经营立法的意义(一 )加快处罚无照经营立法是补充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的需要。规范市场主体的法律及与之配套的登记管理法规 ,对取缔或查处无照经营行为都有规定 ,但是 ,这些规定多属原则性的 ,操作起来难度较大。一是对无照经…  相似文献   

6.
备受全国工商部门关注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将于2003年3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了无照经营行为的表现形式,明确了工商机关在查处无照经营违法行为中的职责和权力,并规定了对无照经营的处罚种类。这是一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公平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查处无照经营违法行为的重要法规。无照经营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它的存在,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损害公平竞争,侵害消费者利益,甚至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有的已成为假冒伪劣商品的生产、销售窝点或者重…  相似文献   

7.
对同一性质的行政违法行为,会出现不同等的处罚结果;对不同性质的行政违法行为,会处以相同的罚款。此处这样罚,彼处那样罚,这些都是自由裁量权行使中出现的合法但不公正的执法行为。为了解决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中自由裁量权存在的一些问题,以  相似文献   

8.
一事不再罚原则是指对违法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 ,不得以同一事实和同一理由给予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坚持一事不再罚原则 ,目的在于防止重复处罚和多头处罚 ,体现处罚相当的法律原则。坚持一事不再罚原则应把握两个要点 :一是同一违法行为已经受到处罚 ,不应根据同一法律依据再受处罚 ;二是不同的行政机关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给予同一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但在执法实践中还要区分不同情况 ,认真研究 ,贯彻一事不再罚原则 ,既要防止重复处罚、多头处罚 ,又要防止对一事不再罚原则扩大解释 ,使违法者逃脱应有的处罚。不同行政机关对同一违法…  相似文献   

9.
《出入境检验检疫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第85号令)第二十九条和第三十条规定,当事人的一个违法行为同时违反两个以上检验检疫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规章的,该两个以上检验检疫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规章的法律责任有重合规定的,应合并处罚种类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但是,在检验检疫行政执法中,执法人员经常会遇到在一个案件中行政相对人存在两种以上(含两种)违法行为的情况.如何适用法律法规对行政相对人依法进行处罚,是对各违法行为分别单独进行处罚,或者选取一个较重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还是对所有行为进行合并处罚?  相似文献   

10.
一、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法律特征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简易处罚程序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或法律授权组织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违法主体的违法事项,当场进行处罚的行政处罚程序。它具有以下几个法律特征:1、适用简易程序必须符合特定的法定条件。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3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的法定条件是“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不符合这些法定条件或者仅部分符合,都不能适用简易程序。2、程序简单,当场处…  相似文献   

11.
此项规定涉及两个内容:执法主体和处罚种类、幅度。从法律、法规来看,执法主体可以分为明确是工商机关执法的、工商机关与有关部门共同执法和有关部门单独执法的三种。《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主体法,一般明确执法主体为工商机关。一些专门法,如《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文物保护法》、《粮食收购条例》等法律、法规中也规定了工商机关为执法主体第二种是工商机关与有关部门共同执法,如《烟草专卖法》、《出版管理条例》等;第三种是规定有关部门为执法主体,如《商业银行法》、《外汇管理条例》、《证券法》等。对…  相似文献   

12.
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你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有关问题的请示》(云工商公发〖2003〗43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从轻处罚,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定的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内,对违法行为人在几种可能的处罚种类中选择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在一种处罚种类的法定幅度内选择较低限进行处罚。减轻处罚,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定的处罚种类以下和处罚幅度的最低限以下,对违法行为人适有行政处罚。不予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因为有法定事由存在,对本应给予处罚的违法行为人免除对其适用行政处罚。二○○三年十二…  相似文献   

13.
一、制定《重庆市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条例》的必要性基于确保国家财政税收、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市场交易安全等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世界各国的民商事法律无一例外地对无照经营持十分严厉的否定态度。目前,我国尚无统一的商事法典,有关取缔无照经营的法律规范散见于有关法律法规。工商机关在执行这些规定时受到种种困扰,反映出现行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法律法规在制度设计方面存在着突出的缺陷,这些缺陷导致法律、法规的立法目的不可能完全实现:未授权执法机关在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时采取强制措施。这使处罚从程序…  相似文献   

14.
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有两种 ,一种是国家公务人员违反法律和职务职责而受到上级行政机关和其他机关给予的行政处分。另一种行政责任是法律责任的一种 ,又称行政法律责任 ,是指行政管理相对人违反行政管理法律的规定所承担的法律后果。行政法律责任是由行政法律规范规定的 ,没有法律规定 ,不能承担行政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是法定的 ,是强制性的 ,有些是制裁性的 ,如行政处罚中的警告、罚款、行政拘留、没收财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执照等 ;有些是非制裁性的 ,如停止违法行为 ,拆除违法建筑 ,恢复物体原样等。行政责任  相似文献   

15.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五十八条的规定 ,违反下列行为之一的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要承担行政责任 :1.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2.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3.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4.违反《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5.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 ;6.行政机关自行收缴罚款的或者财政部门向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或者拍卖款项的 ;7.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  相似文献   

16.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有:(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其中行政拘留只由公安机关实施。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或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  相似文献   

17.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行政机关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途径和期限。执法实践中制作具体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对如何告知当事人申请复议权或提起行政诉讼权,有两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行政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或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无论依据的法律、法规规定对当事人不服处罚决定,当事人既可以选择行政复议权,也可以选择行政诉讼权,还是规定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起诉,都应在处罚决定书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权和提起行政诉讼权。例如…  相似文献   

18.
无照经营是一个广泛而又复杂的社会现象,不仅经营形式多种多样,而且人员性质错综复杂。这就要求工商机关在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时,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准确分析定性、准确适用法律。在这方面江苏省《无照经营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六条一款(三)项,对如何区分不同对象予以适度处罚作了明确规定。但局限于当时法律法规尚不完善的特定条件,在实施中遇到一些问题。国务院最新颁发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对无照经营行为的处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新法即将实施之际,笔者就无照…  相似文献   

19.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实施,为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4条规定:下列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予以查处:(一)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二)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三)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四)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五)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前款第(一)项、第(五)项规定的行为,公安、国土资源、建设、文化、卫生、质检、环保、新闻出版、药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许可审批部门(以下简称许可审批部门)亦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予以查处。但是,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4条第一款规定,工商部门对查处取缔无照经  相似文献   

20.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实施,为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4条规定:下列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予以查处:(一)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二)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三)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四)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五)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前款第(一)项、第(五)项规定的行为,公安、国土资源、建设、文化、卫生、质检、环保、新闻出版、药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许可审批部门(以下简称许可审批部门)亦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予以查处。但是,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4条第一款规定,工商部门对查处取缔无照经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