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基准地价是指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对现状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的土地,按照商业、住宅、工业等用途,分别评估确定的某一估价期日上法定最高使用年期土地使用权区域平均价格。基准地价主要起以下作用:1.宏观控制地价,反映地产市场中的地价水平和变动趋势,为政府制订管理措施和投资者投资决策提供依据。  相似文献   

2.
基准地价是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对现状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的土地,按照商业、居住、工业等用途,分别评估确定的某一估价期日上法定最高年期土地使用权区域平均价格。它是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基础,同时为保证国家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以及利用经济手段强化土地资产管理,有偿出让、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加强国家对土地市场的管理,促进正常交易;科学、合理、高效地使用城镇土地提供依据。  相似文献   

3.
标定地价是政府根据管理需要,评估的某一宗地在正常土地市场条件下于某一估价期日的土地使用权价格。它是该类土地在该区域的标准指导价格。标定地价和基准地价一起构成我国地价体系的核心,是我国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的需要定期公布的一种价格类  相似文献   

4.
基准地价是指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对现状利用和规划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的土地或土地条件相当的均值地域,按照商业、住宅、工业等用途,分别评估确定的某一时点上的一定年期的完整土地使用权区域平均价格。基准地价具有全域性、平均性、时效性、分用途等特点。基准地价作为我国城镇地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政府法定的公示地价之一,是政府制定管理措施和投资决策的依据,是评估宗地地价的基础。经公布的基准地价,对土地利用、流转起引导作用,也是国家征收土地使用税的依据。基准地价评估最终目的在于应用。基准地价成果在强化国土资源管…  相似文献   

5.
基准地价是指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对现状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的土地,按照商业、居住、工业等用途,分别评估确定的某一估价期日上法定最高年期土地使用权区域平均价格。目前我国绝大多数的市、县均已完成基准地价制定工作。由于基准地价的成果是分级别、分用途,并具有覆盖面广的特点,所以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是我国当前土地评估过程中最主要、最方便、运用频率最高的方法。但在具体应用过程中存在着几个值得注意的问题。  相似文献   

6.
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为了规范本地区土地市场,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活动确定土地价格提供依据,一般制定有基准地价,并要求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中采用基准地价修正法。其中,容积率的修正很重要。  相似文献   

7.
城市基准地价是城镇各级土地或均质地域及其商业、住宅、工业等土地利用类型评估的土地使用权单位面积平均价格。由于基准地价评估是以城镇整体为单位,并且以土地定级为基础,土地收益为依据,市场交易资料为参考,因此,在实践中存在基础数据采集量大、手工作业速度慢、生产周期长和成果更新难等四大难点。目前我国城市化正进入加速期,城市变化日新月异,而城市基准地价更新周期往往赶不上城市建设与发展的步伐。从理论上讲,城市基准地价是在测算期对城市地价梯度场空间价值的反映。在一定时期内,如果地价梯度场的变化速率和变化梯度都很大,而城市基准地价的更新相对滞后,则不能全面及时地反映委估地块在估价时点的客观、真实价格。  相似文献   

8.
基准地价是政府为了有效管理土地市场定期公布的区域性指导地价标准。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在土地评估中有着广泛的应用,因此修正幅度的合理与否对评估结果会产生较大的影响。在基准地价更新过程中根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规定的方法对于用土地利用效益资料编制因素修正幅度的方法有不同的理解。  相似文献   

9.
李妍 《中国房地产》2004,(10):53-53
广州市首次公布基准地价,基准地价按价格水平共分八级,天河路、二沙岛、淘金路等属于地价最高的一级区域,北京路的临街商业用地以每平方米46,830元的高价,成了广州地王。此次公布的基准地价于2004年9月1日起实施,范围包括老八区,以及以往一直由区级有关部门制定土地出让价的番禺和花都、南沙开发区。基准地价采用的是完全市场价格,适用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综合(办公)类用地基准地价为住宅基准地价的120%,而一些繁华路段的商业路线要实行15米深度内,加价为46,830元/平方米,这样该路段最贵的临街商业用地每平方米…  相似文献   

10.
关于北京市基准地价问题的研究宝地,王新近年来,随着土地有偿使用和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及住房制度等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入,推动了土地市场的形成和发育,各类土地交易活动日益活跃。在这种形势下,加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管理,特别是加强对土地出让、转让价格的管理,十...  相似文献   

11.
某市基准地价特点及应用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某市基准地价在93年建立,经过95、97、2001、2005四次调整形成了比较全面、完善的基准地价格局。基准地价在土地评估、土地税收、土地资产管理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借最新一轮的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刚刚公布实施之际,在此对某市基准地价的特点和应用作一简单分析。  相似文献   

12.
科学配置土地资源,确保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是国土资源管理的重要课题。其核心是利用什么样的机制来配置土地资源,调节土地资源收益分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完善土地价格机制,对于规范土地市场、落实宏观调控起着关键作用。一、正确认识、充分发挥基准地价作用基准地价是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对现状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或均质区域的土地,按照商业、居住、工业等用途,  相似文献   

13.
2002年,北京市出台了《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自身建立土地储备制度意见的通知》有六条具体意见:实行土地供应计划管理,严格控制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严格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土地有形市场,加强土地使用权转让关系,大力推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加强地价管理;规范土地审批的行政行为;建立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  相似文献   

14.
土地市场建设是土地管理重要的内容之一。国土资源部11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颁布以来,廊坊市的土地市场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土地市场的竞争机制基本形成、市场秩序日趋规范、政府收益大幅增加、土地价值充分体现,地价评估在土地市场建设中的作用日趋明显。  相似文献   

15.
郗磊 《中国房地产》2012,(11):69-72
一、地价内涵界定根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中的土地价格内涵界定,土地价格是指在正常市场条件下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未来纯收益的现值总和。其权利特征是出让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承租土地使用权价格是其特殊形式,租赁权价格、地役权价格是其派生形式。1.市场条件首先,土地估价中的地价内含有其特定的外界条件———"正常市场条件"。根据房地产市场周  相似文献   

16.
论地价管理的基准许坚地价管理,按最通俗的意义理解是政府对土地市场价格实行的管理。地价是地产市场的核心,地价管理的意义勿用待言。现在需要探讨的问题是,地价管理的基准是什么?即衡量地价管理成功与否的标准是什么?明确此问题,将更有利于我国的地价管理。笔者认...  相似文献   

17.
一、地价内涵界定根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中的土地价格内涵界定,土地价格是指在正常市场条件下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未来纯收益的现值总和。其权利特征是出让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承租土地使用权价格是其特殊形式,租赁权价格、地役权价格是其派生形式。1.市场条件首先,土地估价中的地价内含有其特定的外界条件———"正常市场条件"。根据房地产市场周期可以分为四个阶段:复苏一扩张一繁荣~衰退(如图1所示)。  相似文献   

18.
1992年发布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原国家土地管理局第1号令;以下简称《办法》)划拨土地使用权补缴土地出让金应按不低于标定地价的40%的一定比例收取。2003年公布的《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21号令,以下简称《规定》)所指土地出让金核定标准,不得低于出让地块所在级别基准地价的70%。这两个规定的内容是否矛盾,该如何理解?笔根据工作实践和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认为,其土地出让金的核定应区分不同用地性质和用地情况。  相似文献   

19.
近几年来,一些单位将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实行有偿转让,对于盘活企业资产,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实现资源的优化合理配置均起到积极作用。但是,通过对一些单位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情况进行的调查中发现,土地使用权在有偿转让过程中的管理问题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一、土地使用权转让中的问题(一)土地使用权转让运作中政策引导和监管不够,转让行为不规范。其一,一些单位土地使用权没有在清产核资中经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评估,没有以基准地价增加本单位的固定资产价值。在使用权转让时,也不进行资产评估,使用权既无基准地价又无重…  相似文献   

20.
张林楠  齐鹏 《房地产评估》2006,(10):29-30,19
城市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方法,根据更新成果与原成果的继承程度可分为“地价水平调整”和“地价重新评估”两种方法。采用“地价水平调整”方法更新,在技术上完全以原城市土地定级估价成果为蓝本,根据土地市场的发展,抽样调查一定数量的典型交易样本,根据样本地价水平对原基准地价水平进行调整。具体采用的手段有地价指数调整法、模型参数修正法和长期趋势检验法等方法。更新成果在地价体系、基准地价表达方式、因素修正体系及地价空间分布规律等方面与原估价成果基本保持一致。采用“地价重新评估”,则原定级估价成果仅仅是成果更新的重要依据之一。成果更新以《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为依据,重新构筑城市土地定级估价成果体系,更新成果与原成果有实质的发展。城市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一般要求做到简便、快速,故在土地市场变化平稳、城市社会经济条件和城市地域结构等变化不大的情况下,一般采用“地价水平调整”进行更新。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