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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20,(15)
正资质中心积极做好资质许可告知承诺制试点准备工作日前,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做好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告知承诺制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资质中心高度重视,组织华东、华中、南方能源监管局和浙江能源监管办等试点单位积极做好试点准备工作。试点单位按要求层层落实,一是疫情期间采用视频连线等方式进行调研,学习吸纳有关行业"告知承诺"先进经验;二是根据电力业务资质管理工作实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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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21,(24)
正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证照分离"改革有关要求,有序推进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工作,8月9日,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以视频形式组织召开了告知承诺制业务模块模拟运行工作启动会,资质中心、各派出机构及系统开发单位相关工作同志共计120余人参会。会上,资质中心重点介绍了《国家能源局全面推行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送审稿)》的主要内容及制定进展情况,对模拟运行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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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21,(24)
正近日,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全面推行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这是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又一重要举措。《实施方案》以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清楚告知、企业和群众诚信守诺为重点,旨在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明确、各负其责、信用监管的许可模式,从制度层面为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提供更大便利。《实施方案》印发后,办理电力业务许可、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所有事项适用告知承诺制, 相似文献
4.
《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19,(33)
<正>日前,国家能源局公布《国家能源局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方案》明确,自2019年12月1日起,在上海、广东、天津等18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对电力业务许可、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事项按照"优化审批服务"改革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一是全程网上办理。深入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按照《电力业务行政许可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行政许可 相似文献
5.
《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20,(18)
正6月23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开展电力业务资质许可服务"好差评"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2020年6月底前,依托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实现电力业务许可、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服务"好差评"评价功能。2020年底前,全面对电力业务许可、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服务开展"好差评",实现许可服务事项全覆盖、评价对象全覆盖、服务渠道全覆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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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19,(30)
<正>10月24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国家能源局关于实施电力业务许可信用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部署要求,深入贯彻"放管服"改革精神,从总体要求、信用分类、应用措施、工作要求等方面,对电力业务许可信用监管工作作了全面规定,具体举措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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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20,(12)
正4月9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国家能源局关于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优化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明确,将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简化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管理。继续对分布式发电、可再生能源发电等项目实施电力业务许可豁免、简化政策,并将余气发电、煤矿瓦斯发电等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纳入豁免、简化范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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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22,(24):7-7
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业务资质管理年度分析报告(2022)》和《电力行业信用状况年度分析报告(2022)》7月上旬,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业务资质管理年度分析报告(2022)》(以下简称《资质报告》)和《电力行业信用状况年度分析报告(2022)》(以下简称《信用报告》)。据悉,《资质报告》是全面推行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告知承诺制后出台的首个资质管理年度分析报告,《信用报告》则是全国首个电力行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年度报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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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21,(18)
正6月3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同时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加大改革试点力度。力争2022年底前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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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20,(24)
正项目审批或核准文件等21项材料证明被取消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取消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相关证明材料的公告》,取消电力业务许可、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涉及的21项证明材料。公告明确,企业申请电力业务许可证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时不再需要提交由其他政府部门或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共计21项证明材料,包括专业技术资格证明、项目核准(审批)文件、注册建造师证等。证明材料取消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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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19,(12)
<正>4月2日,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在京组织召开电力业务资质许可信用监管研究工作座谈会,启动相关课题研究,部署推进信用监管工作。根据《国家能源局2019年资质管理和信用工作要点》要求,为顺利实施电力业务许可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信用分类监管,资质中心组织有关派出机构成立了工作研究组,就许可信用监管顶层框架、电力企业信用分类等级评定标准、电力业务 相似文献
12.
《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19,(15)
<正>5月8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明确涉电力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了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认定程序、归集和发布、名单有效期和推出程序等相关规定。对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各单位应列入后5个工作日内下达《失信对象重点关注名单认定决定函》,将列入事由、依据、期限及信用修复权利告知市场主体。对列入"黑名单"的,各单位应在列入前将列入事由、依据告知市场主体,并告知其可在10个工作日内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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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21,(9)
正为有效防范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风险,3月16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电力建设工程开复工安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电力建设工程各参建单位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把管控措施落实到工程建设的每个环节。《通知》具体提出如下举措。 相似文献
14.
《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19,(3)
<正>2018年12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请报送第四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试点项目通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增量配电业务,要求各地于2019年1月20日前报送第四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2019年1月16日,时值第四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包括四部分,共三十条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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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21,(3)
正2020年6月至10月,国家能源局组织开展了以信用为基础的电力业务资质许可专项监管(以下简称"专项监管")。根据专项监管情况,形成了以信用为基础的电力业务资质许可专项监管报告。2020年6月,国家能源局印发《以信用为基础的电力业务资质许可专项监管工作方案》(国能综通资质[2020]59号),重点对内蒙古(西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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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国家能源局在其官网发出《关于当前开展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一下简称《通知》),《通知》中表示,对于电力直接交易试点工作,国家有关部门将不再进行行政审批。对此,有业内人士表示,《通知》的出台有利于电力市场改变统购统销现状,电力市场将更加活跃,资源更加优配,通过改革,电力购销的市场化程度将会逐步扩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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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18,(27)
正9月1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电力安全督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电力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相关工作要求和国家能源局工作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电力安全督查。《通知》明确督查内容,包括电力建设安全、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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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18,(迎峰度夏)
正6月2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做好2018年迎峰度夏期间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强调,要做好电力稳发稳供。各地区要在科学研判本地迎峰度夏期间供需形势的基础上,有效衔接好优先发购电、电力市场化交易、跨省区送受电等各项工作,务必把全力组织生产放在第一位,千方百计提高高峰时段发电供电能力。供需两侧协同发力,加强电力系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