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46 毫秒
1.
论我国的有限合伙立法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有限合伙是一种重要的商业组织形式,基于其自身的优势和企业组织形式多样化的需求,其存在极具必要性。我国尚未有统一的有限合伙立法,仅有的一些地方性立法中的规定并不足以构建完整的有限合伙制度,与国外相关立法比较,无论是适用领域抑或合伙人主体范围皆为有限,在责任承担、份额转让及新合伙人加入等问题的规定上也存在很多不尽合理之处。为适应有限合伙的发展壮大或避免企业解散,应允许其进行组织变更。  相似文献   

2.
我国2006年修订的《合伙企业法》建立了有限合伙制度,有限合伙的优势在于结合了公司和普通合伙两种企业制度的优点.呈现出独特的法理特征——“两种不同性质出资.两种不同性质责任、两种不同性质合伙人并存”。但本次修法.在把握“两种制度”的结合上还存在不足。因此.文章结合我国实际对“两种制度”的适用条件、有限合伙中两种责任、两种合伙人的转化等提出若干建议,以期进一步完善我国新的《合伙企业法》。  相似文献   

3.
我国现行合伙制度体系是以合伙人身份为标准构建的,这种体系不仅容易产生法规的重复与冲突.又可能造成身份不平等,压抑公平竞争。从法律史、比较法及法理学等各角度进行的考察表明,以组织性强弱为标准构建新的合伙法律体系,确认民事合伙与商事合伙的分立,是完善我国现行合伙法律制度的最佳进路。  相似文献   

4.
在全民PE的今天,LP与GP成了大家耳熟能详的两个词。 国内外绝大多数私募基金都是有限合伙企业,即由普通合伙人(GP.GeneralPartner,基金管理人)和有限合伙人(LP.LimitedPartner,基金出资人)组成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相似文献   

5.
王淑敏 《新智慧》2008,(11):25-26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常见于法律、医药、注册会计师等行业中。合伙企业的规模通常较小。  相似文献   

6.
有限合伙制创投基金方兴未艾 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目前我国的合伙企业可以采取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两种模式.有限合伙制创投基金是指由至少一名普通合伙人和至少一名有限合伙人采取有限合伙的组织形式募集设立的创业投资基金.  相似文献   

7.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我国新修订的《合伙企业法》确立的合伙组织的新形式,其立法宗旨是合伙人公平承担合伙企业责任,体现法律对无过错合伙人和合伙相对人利益的双重保护原则。但在双重保护制度的规定方面还存在着一些缺陷,制约着这种组织形式的实际操作。因此,正确认识和分析这些缺陷,提出完善缺陷所应采取的措施,对促进这种新型合伙组织形式的建立有着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8.
在解决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的代理问题方面,有限合伙制所提供的法定治理机制相对薄弱,有限合伙人更多地依赖合同机制来监督和制约普通合伙人的行为。但是,私募股权基金行业基于信任由专家理财的行业本质与过于严密的合同约束存在内在冲突,通过声誉机制而建立的对于普通合伙人的信任,是有限合伙制与私募股权基金行业契合的关键。  相似文献   

9.
有限合伙企业的制度价值及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有限合伙企业作为一种企业组织形式,它的地位已经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得到正式确立。我们要正确认识有限合伙企业的制度价值,同时,也要高度重视有限合伙企业在实践中会遇到的各种问题并积极应对。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有限合伙企业的作用,使它更好地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  相似文献   

10.
有限合伙制是美国风险投资机构的主流模式,其成功之处主要体现在设计精巧的有限合伙人与一般合伙人之间的契约关系以及防范、处理合伙人之间利益冲突的能力上。中国风险投资机构多数是由政府组建的,而政府性“风险投资”多半是失败的。在中国风险投资体系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应借鉴国外合伙制模式,风险投资机构自身的一个适合风险投资运人的微观环境,在风险投资机构内部创造一个适合有限合伙制生长的土壤,从而构建适合中国目前国情的风险投资机构组织模式。  相似文献   

11.
任何一种经济组织形式的确立,都体现了立法者立法政策的价值趋向.我国在合伙企业法中,确认了有限合伙这一经济组织形式,也正体现了立法者对经济效率与社会公正之间的价值趋向的选择即有限合伙人与债权人的利益的权衡.然而我国在处理各种利益关系时,所要遵从的基本原则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因此我们在确认有限合伙这一经济组织以调动投资人的投资经济性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必须规定一些措施,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有限合伙人利用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形,从而真正地做到效率与公平的和谐统一.  相似文献   

12.
有限合伙制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要采用的组织形式,但我国关于普通合伙人附带收益如何征税在理论上并无定论,在税收实务中也没有统一规定。本文首先介绍美国各方关于附带收益属于资本利得亦或是普通收入的理论依据,进而分析讨论各种理论的利弊,最后借鉴提出一种折中的解决方法——以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税税率为基础,与允许普通合伙人决定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税率纳税比例的自由选择权相结合的方式纳税,若普通合伙人不作选择则按普通收入税税率纳税。  相似文献   

13.
风险投资对国家经济发展意义重大。本文对我国风险投资组织形式的现状及其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行了分析,并就我国风险投资组织形式宜采用有限合伙的法律制度作了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14.
自“银广夏”事件以来,人们已经认识到,要提高审计的质量,除了要加强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外,还应把有限责任制会计师事务所转变为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有的省、市已明确规定只审批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合伙制组织形式似乎已经成为我国会计师事务所改革发展方向的惟一选择。笔者认为,必须理性地看待这个问题,不能操之过急。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制形式主要是普通合伙和有限责任合伙两种形式。普通合伙是指全体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利润和共负亏损,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合伙。有限合伙是指一名以上普通合伙人与一名以上有限合伙人组成的合伙。其中,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代表合伙组织,并对合伙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对外代表组织,只按出资比例享受利润分配和分担亏损,并以出资额为限对合伙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有限合伙人必须以金钱或其他财产出资,不得以劳务或信用出资。我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可以由注册会计师合伙设立。合伙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债务,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责任。合伙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证券法》第二百零二...  相似文献   

15.
公司能否成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这是一个颇受争议的话题.我国新修订的合伙企业法与公司法第15条的规定也不尽一致,这样,同为全国人大制订的两部法律之间就产生了一定的冲突.实务中如何适用法律就成为一个有待研究的问题.因此,借鉴国外成熟的立法经验,结合我国鼓励投资的大背景,我国应当赋予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的法律资格.  相似文献   

16.
通过我国商业银行法律风险监控现状的分析,认为商业银行法律风险监控制度体系应从7个方面着手构建,包括:风险管理委员会、总法律顾问与风险总监制度,外聘律师制度,风险管理授权制度、法律咨询制度,法律风险识别、评估与处置制度,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文件管理制度。  相似文献   

17.
传统的建筑垃圾处理方式在我国加速城市化的进程中产生了严重环境问题。基于循环经济理论与废弃物管理可持续理论,构建建筑垃圾循环利用法律制度是对其进行综合治理的根本途径。针对我国现有法律制度无法满足建筑垃圾循环利用的现状,在借鉴德国与日本相关法律制度的基础上,从延伸生产者责任制度、押金制度、分类回收收费制度、行业准入制度、再生产品保障制度几个方面探讨了我国建筑垃圾循环利用法律制度的建构。  相似文献   

18.
合伙企业所有权的变更,指合伙人之间联合关系的变更,如新的合伙人入伙或原合伙入退出等。与公司组织不同,公司股票在股东之间的交易并不需作任何会计处理,而合伙企业所有权的变更则必须进行会计处理。 一、入伙的会计处理 入伙是指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加入合伙,从而取得合伙人资格。我国《合伙企业法》第44条规定,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合伙协议。新合伙人可以两种方式入伙:第一,从原合伙人中取得部分或全部合伙权益,在征得原合伙人全体一致同意后,将现有伙权的一部分或全部转让给新合伙人,但合伙企业资本总额并未发生增减变化。新旧合伙人之间的伙权转让行为,与合伙企业的资产、权益并无关系,但需作变更合伙人的分录。第二,新合伙人投入资本,取得合伙权益。这时,合伙企业的资产和伙权均有增加,故要加以记录。 由于原合伙企业经过一段时期的经营,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新合伙人入伙时的公允价值往往不一致。为使新合伙人避免因合伙企业资产或负债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不一致而遭受损失或不当得利,在入伙时.首先需对资产和负债进行确认和评估,并将账面价值调整为当时的公允价值。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经过谈判和协商,最终会按...  相似文献   

19.
司法考试制度在当前的法制环境下所起的作用有限。在促成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立和中国法律职业阶层的兴起方面目前难有建树。相当多通过司法考试的人难以从事法律职业,法律职业者内部也难以形成共同体。要使司法考试制度真正发挥作用,尚须进行人事,财政等多方面的配套改革。  相似文献   

20.
有限政府视域下的政府职能考量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与市场经济相契合的有限政府正取代全能政府,日益成为政府模式的新选择。结合当前政府职能现状,从有限政府视角来审视,我国政府职能的定位与优化需要从三个方面人手:树立有限政府理念,合理定位政府职能;准确厘清政府与市场、社会和公民的关系;强化法律制度保障,规范监督制约机制。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