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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65 毫秒
1.
供应链金融是指银行围绕核心企业,管理其供应链上下游中小企业的资金流和物流,变把握单个企业的不可控风险为供应链整体的可控风险,将风险控制在最低的金融服务。国内的供应链金融发端于零星客户基于担保风险的规避,采取存货类动产作为担保的融资业务,随之逐步发展出应收账  相似文献   

2.
我国统一动产担保物权登记制度探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深入分析了担保物权公示原则的特殊性,揭示了动产担保物权公示的价值基础、公示效力与征信活动的内在联系.建议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作为单一的动产担保物权的登记机关,建立全国统一的动产担保物权登记公示系统.同时,将融资租赁纳入非典型性担保物权范畴,并完善善意取得制度.  相似文献   

3.
完善动产担保物权制度 优化金融生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唐旭  邱海洋 《中国金融》2005,(16):23-25
当前,我国正在制定《物权法》。《物权法》中担保物权制度与金融发展关系最为密切,担保法律环境直接影响金融生态。银行和工商企业普遍反映我国现行担保物权制度偏重于不动产担保,动产担保物权制度薄弱,动产担保物范围太窄,多种动产的担保价值无法发挥,不利于企业融资尤其是中小企业融资,不利于金融产品创新,不利于信贷人权利保护和银行贷款风险防范。因此,在制定《物权法》时,应充分考虑完善动产担保物权制度,促进金融发展和经济长期稳定增长。  相似文献   

4.
对珠江三角洲的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等四个城市金融机构动产担保融资状况的调查结果表明:动产担保融资已经成为经济发达地区金融机构拓展信贷业务的新亮点和中小企业获得信贷融资的新途径,不过这项业务的开展还面临着不少制度和机制瓶颈。为此,要在《物权法》的制度框架下,围绕担保物权法律配套机制建设,逐步建立集中统一的动产担保登记系统,完善大宗原材料价格形成机制,明确动产担保物权的优先受偿规则,简化动产担保物权实现程序,以此促进动产担保融资更活跃、更安全地开展。  相似文献   

5.
目前,供应链金融业务已日渐成为企业产业链竞争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但此项业务运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不容忽视。供应链金融是指从企业供应链管理的角度出发,在对供应链内部的交易结构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结合企业的上下游和货物动产,为企业在获取订单、采购原材料、生产制造和货物销售等环节提供的有针对性的信用增级、融资、担保、结算、账款管理、风险参与  相似文献   

6.
本文摘选自经济学博士,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副研究员梁冰撰写的《动产担保登记制度与中小企业融资》一文。“中国信贷人权利的法律保护”一直是金融业内外关注的热点研究项目之一,该项目由中国人民银行与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共同合作。《动产担保登记制度与中小企业融资》是该项目的主要研究成果之一。 统一的信息化动产担保登记制度是构建现代动产担保物权制度的关键,是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有效途径。梁冰博士从立法以及宏观制度设计的角度探讨了建立统一的信息化动产担保登记制度对保护信贷人权利、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有效性。本刊将密切关注并陆续刊登进行中的动产担保信息化登记系统的设计、运行及操作等技术层面的研究成果。  相似文献   

7.
《会计师》2017,(17)
供应链金融是一种基于对整条供应链分析、考察,并以核心企业的信用支持为基础,为供应链上下游中小企业提供融资的全新融资模式,该模式突破了传统授信的评级、抵押担保及审批流程等多方面的限制,能够及时满足中小企业的短期流动资金需求。然而,由于该融资模式存在市场风险暴露大、担保链条长、操作流程复杂、参与主体多样、信息流通不畅等不利因素,使得供应链金融面临显著的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及信用风险。本文梳理了供应链金融的概念、特点、模式,分析了供应链金融面临的风险,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供应链金融风险的防范措施。  相似文献   

8.
近年来,以动态动产质押(又名流动动产质押)为特色的动产质押信贷业务在商业银行中悄然兴起,因其担保成本较低、简便快捷,受到了银企双方的亲睐,开始发展成为各商业银行增长最快的授信品种之一。不久前,某银行首次为某企业办理的动态动产质押贷款加第三方监管的操作模式尤为新颖和特别,目前因这种模式尚缺乏具体法律规范,实践中如何识别、防范、化解动态动产质押及第三方专业监管贷款的法律风险尤显重要。  相似文献   

9.
<正>近年来,随着全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制度的实施,动产和权利融资业务发展迅速,以机器设备、原材料、存货等实体动产为基础资产的动产担保融资业务迎来发展契机。基于生产、供应链、消费等场景的各类金融产品不断创新,动产担保融资规模不断扩大,有效支持了小微企业发展。同时,动产担保融资业务发展也面临诸多制约因素。  相似文献   

10.
娄飞鹏 《海南金融》2012,(11):76-78
《物权法》规定以动产作为担保财产时既可以抵押也可以质押,银行业在贷款业务实践中也有动产抵押与动产质押两种模式。本文重点从法律层面比较分析了动产抵押与动产质押的异同,讨论动产抵押与动产质押风险的区别,并对银行办理动产抵押贷款和动产质押贷款业务提出了相关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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