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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票据丧失是指票据因灭失、遗失、被盗等原因而使票据权利人脱离其对票据的占有。由于行使票据权利必须以提示票据为前提,所以票据一经丧失,先例票据权利便失了依据。由于票据丧失非基于票据权利人的真实意图,因此法律保护原票据权利人的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根据《票据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票据丧失后,可采取的补救措施有三种:即: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诉讼。只要失票人按法律规定的程序,行使付款请求权和追偿权,票据债务人就不得以失票人未持有票据为由而拒不履行付款或清偿义务。笔者就失票人在采取补救措施时必须履行的程序及应注意问题,作些浅谈。  相似文献   

2.
《票据法》自1996年1月1日施行至今已五年多了,但票据行为仍存在一些问题。笔者经常接待一些到银行咨询有关票据知识的客户,这些客户对票据的相关知识还未能真正掌握,尤其是在票据背书转让方面存在问题较大,应记载的事项记载不全,背书不连续,背书种类不清,从而使票据不能及时流通转让和请求付款,退票拒付的现象时有发生,给持票人造成业务上和经济上的损失。笔者结合《票据法》及相关法规,就票据背书的有效性谈一点意见,可供参考。 一、哪些票据可以背书转让 1.票据的种类。根据《票据法》第二条规定,票据是指汇票、本票和支票。…  相似文献   

3.
近年来,银行承兑汇票作为信用工具,在商品购销中使用越来越受到企事业单位的欢迎。作为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的企事业单位,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在法定的提示付款期内提示付款,以致有的承兑银行想方设法拒绝承兑,给持票人带来不应有的伤害。若发生这种情况,持票人应如何实现票据权利呢? 1.持票人要立即与开户银行联系,取得开户银行的理解和帮助。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第八十八条规定:“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因此持票人要及时地与开户银行沟通,出具延误理由说明,争取开户银行受理,请求承兑银行付款业务。 2.通过开户银行办理委托收款方式(要附带有关理由说明),请求承兑银行付款。《票据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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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理论一般认为,付款不是一种票据行为。也有人认为付款虽然不是一种票据行为,但它是消灭票据关系的行为,属民法上的清偿,也有人称其为广义的票据行为。由于票据行为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清偿是一种事实行为,因而二者在法律效力上就有显著的不同。因此,研究票据法上的付款制度,对于贯彻执行我国的票据法,明确银行作为付款人的地位和责任,是十分有益的。一、付款是一种特殊的票据行为付款作为一种重要的法律制度,世界各国票据法都有专门规定。然而,何为付款,也都不作解释。我国票据法草案说明中,也只提到付款是一种票据行为,但没有对此作进一步的说明。通常人们所指的付款,是票据付款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如我国《票据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持票人获得付款的,应当在汇票上签收并将汇票交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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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丧失是指票据权利人在丧失对票据的实际占有而丧失了相应的票据权利.因为票据是完全有价证券,又称作绝对有价证券即证券所表示的权利发生、行使均须依证券才能进行,所以票据丧失即丧失了票据权利.这点与股票、提单等不完全有价证券不同,不能在丧失证券的同时不丧失证券权利,这也使票据丧失的救济制度具有特殊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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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整体上看,我国现行票据法关于票据保证的规定是较为详实具体的,但在细节上仍有一些不尽完善之处,学界也有一些学术争论。主要问题有:我国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保证种类不完善;关于保证人资格的规定不完善;关于票据保证记载事项规定不完善;票据法第47条第1款关于被保证人推断规则不完善;第47条第2款关于保证日期推断规则不完善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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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金融意识的增强和票据活动的日益频繁,票据纠纷也越来越多,给持票人造成的损失,主要由于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未能及时识别出伪造、变造的票据或者身份证件而错误付款所致,当事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这是最高人民法院为了正确适用票据法,公正、及时审理票据纠纷案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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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无因性是缘于票据关系与票据基础的分离,这是商品交换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是国际通行的规则。但我国《票据法》第10条却规定了票据的有因性。本文从实用主义和票据法特点角度出发,对《票据法》第10条进行评价。  相似文献   

9.
谈票据丧失后票据权利补救的有关问题张玉庆票据丧失是指票据因灭失、遗失、被盗等原因而使票据权利人脱离其对票据的占有。如果票据持有人丧失了票据,在没有证明并恢复其对票据的占有以前,是无法行使其票据权利的。因此,保护票据持票人丧失票据后的票据权利,是保障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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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员经常要同汇票、本票、支票等票据打交道,难免因疏忽等而遗失票据。票据遗失后进行妥善处理是极为重要的。处理得好,完全可避免损失;反之,可能会蒙受巨大损失。 (1)挂失止付。这是指失票人将丧失票据的情况通知付款人并由付款人暂停支付的一种方法。票据丧失后,极易被冒领、骗取,而且法院在受理公示催告或起诉时有一个过程,故失票人应在票据丧失后尽快通知付款人挂失止付。我国《票据法》规定,付款人对通知止付的票据,承担停止付款义务,否则,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如票据在挂失前被冒领,付款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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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背书从其目的上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转让背书,即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的背书;一类是非转让背书,即委托收款背书和质押背书。一、转让背书与票据转让的关系。其一,转让背书是票据转让的唯一方式。所谓转让背书是指票据的收款人或持票人将转让票据的意思记载于票据背面签章的法律行为。我国票据法规定,票据转让必须以背书的方式转让,单纯交付(指持票人未在票据上作任何转让事项的记载而直接将票据交与他人的行为)不产生票据法上的效力,转让背书是票据转让的唯一方式。其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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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是指汇票、本票和支票。汇票则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商业汇票又可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根据《票据法》规定,这几种票据均可背书转让,即票据的持有人采用背书的方式将票据权利转让与他人的一种票据行为。票据可多次背书转让。实务中本票和汇票的背书较为常见。在此,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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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形势的发展,票据在商业活动中的使用频率不断增加,而一些持票人在票据丢失后,由于不知道应如何办理补救手续,致使发生了无法挽回的损失。那么,票据丢失后,究竟应采取哪些措施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和《票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票据丢失后,可以采取下列补救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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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票据法》第十五条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票据丧失后,失票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笔者最近看到人民法院报登载的申请公示催告中票据当事人有不妥之处,有的申请公示催告将银行汇票的出票人或付款人写为签发银行汇票的申请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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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票据丧失的救济措施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票据丧失是指票据权利人在丧失对票据的实际占有而丧失了相应的票据权利。因为票据是完全有价证券,又称作绝对有价证券即证券所表示的权利发生、先例均须依证券才能进行,所以票据丧失即丧失了票据权利。这点与股票、提单等不完全有价证券不同,不能在丧失证券的同时不丧失证券权利,这也使票据丧失的救济制度具有特殊性。票据丧失可分为绝对丧失和相对丧失。绝对丧失是指票据因毁损而发生的情形,如票据被洗烂、被焚烂等;相对丧失是指票据因被盗、遗失、被抢等而脱离票据权利人的控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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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商品经济的确立与发展,票据在支付和信用工作中得到了广泛使用,而票据质押作为法律明文规定的质押形式,也越来越受到人们关注。但《票据法》和《担保法》对票据质押问题的规定不统一,致使实践中产生诸多纠纷,本文将对此相关法律问题作一粗浅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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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是完全有价证券,是否占有票据,直接关系到票据权利的享有和丧失;而票据的丧失在票据实务中经常发生。由于票据具有流通性和无因性等特点,使得票据在丧失之后如果不及时采取有效的救济措施,很可能导致失票人丧失票据利益。但同时失票人所采取的措施又必须是合乎法律规定的,否则不能产生相应的救济效果。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特别是加入了WTO这个经济大环境,国际流通票据的丧失如何补救是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法律规定哪些救济方法,既要考虑到我国实务中的习惯、手段的及时有效以及有利于当事人采用等,还要考虑到国际上的惯例。因此,对于票据丧失的法律救济及风险承担的学习与研究是相当有必要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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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票、支票、本票的持票人在发生票据被盗、遗失、或丧失后应采取那些补救措施,我国《票据法》及1997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支付结算办法》都做了相应的规定.根据这些规定,票据丧失后可以采取的补救措施主要有挂失止付、公示催告和普通诉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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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随着银行业对票据贴现认识的不断提高,票据市场有了长足的发展,票据贴现业务已经成为完善银行服务功能、优化资产结构、降低信贷风险的重要金融工具。对银行、信用社而言,票据贴现与贷款同为授信业务,但与一般贷款相比有着不同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一是安全性不同。从安全性来看,一方面票据贴现要求以真实、合法的商品交易为基础,从而使贴现资金具有较高自偿性;另一方面,如果是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承兑银行对票据负有到期无条件付款的责任;如果是商业承兑汇票,承兑人一般是经银行严格审查,信誉良好的大型企业。因此只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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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折扣是指债权人为了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偿付货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它是企业为了保证货款能够及时收回,减少坏账损失而采取的一项积极有效的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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