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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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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5月的第一天是一个世界性的节日,而对中国的产权人来说,今年的5月1日更具有了别样的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同在这一天正式生效。这一法一规的实施,意味着中国的产权市场迈进了一个新时代。  相似文献   

2.
《产权导刊》2009,(4):73-73
尊敬的业界同仁: 5月1日,《企业国有资产法》正式实施,中国产权市场的法律地位首次明确下来,这是中国产权市场进入“有法可依”时代的开端,成为中国产权市场继续发展的基石和保障。  相似文献   

3.
2008年,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之际,《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出台,标志着我国产权市场的法定地位首次正式确立,其意义是里程碑性的。  相似文献   

4.
5月1日开始实施的《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国资法”),首次确认了我国产权市场的法律地位,标志着我国产权市场跨入了新的时代。如何进一步发挥经纪会员在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中的作用,值得探讨。  相似文献   

5.
董意凤 《产权导刊》2009,(12):66-67
产权市场作为国有企业改制退出的主要平台,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企业发展、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09年《企业国有资产法》的实施正式确立了其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法定场所的地位。但随着全国范围内国有企业大面积改制退出的结束,产权市场何去何从,尤其是在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中将发挥何种作用,日益受到社会的关注和有关方面的重视。  相似文献   

6.
把《企业国有资产法》和54号令结合起来深入学习,应当能够看清国有资产出资人对产权市场规范发展的要求。  相似文献   

7.
2009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及长治市政府办公厅同年8月下发的《关于做好企业国有资产进场转让和处置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长治市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秩序产生了重要作用。但是,大量非国有企业(包括集体企业)的资产转让和处置却一直游离于产权市场之外。争取非国有企业资产处置应是产权市场今后工作的一个重要方向。  相似文献   

8.
2009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作为我国产权市场从起步、兴盛,到发展、壮大,堪称弥足珍贵而又意义重大的法律级“尚方宝剑”,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行为规范、产权交易机构发展、交易品种创新、交易市场平台建设,提供了法律保障,产权交易行为的评判、交易方式的选择、交易结果的鉴证,由符合规定政策,上升到法律关系调整的层面,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相似文献   

9.
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正式实施。通过学习《企业国有资产法》,对照多年来的工作实践,我深刻地体会到,如实披露有关信息,坚持信息公开,是产权交易实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10.
《产权导刊》2009,(4):3-3
财政部3月17日公布、5月1日起施行的《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不但为近40万亿的金融国资交易提供了行为准则,而且为产权市场融入多层次资本市场又打下了一块坚实的基桩。  相似文献   

11.
《企业国有资产法》为产权市场正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国资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该法明确规定其调整对象为企业国有资产,因此,产权交易市场的运行可以将该法援引作为“上位法”依据,关键的问题是,我们如何准确地去求证和解读现有的法律“资源”。  相似文献   

12.
自2009年5月1日起,财政部颁布的《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财政部第54号令,以下简称“54号令”)开始施行。54号令规定金融国有资产应当在省级产权交易进行,这是产权市场制度的突破。  相似文献   

13.
2008年10月28日通过的《企业国有资产法》向社会表明:我国产权市场诞生20年来,告别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无法律依据的时代,也说明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在国务院国资委选择(备案)、以及省级国资委认定的产权交易场所进行的活动终于得到国家法律认可。《企业国有资产法》也向社会发出了信息: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场所公开进行。  相似文献   

14.
2016年7月1日,国务院国资委会同财政部制定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对外公布,文件要求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国有企业增资以及重大资产转让应当通过产权市场进行,实现公开、公平、公正交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再上新台阶,产权交易行业发展迈入新征程。  相似文献   

15.
《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国资法》)的颁布与实施,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历程中的又一伟大的里程碑,是中国改革开放30年来法制建设方面取得的又一伟大成果,是中国产权市场20年来实践的又一结晶,是我国国资管理和产权市场法规体系建设的又一重大突破,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完善的又一体现,必将为我国的国资管理和产权市场的建设与发展带来新的历史机遇。  相似文献   

16.
谭志刚 《产权导刊》2016,(12):40-42
距《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以下简称 "3号令")发布12年之后,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联合发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以下简称 "32号令")出台,为在新一轮深化国企改革中优化国有资产配置、推动产权市场向真正意义上的资本市场转变提供了实操性更强的制度保障.32号令正式明确了将企业资产转让和增资纳入产权市场业务范围,赋予了产权市场更多的资本市场功能,标志着产权市场迈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同时也对产权市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相似文献   

17.
1988年5月武汉市体改委批复同意成立“武汉市企业兼并市场事务所”,全国第一家产权交易机构诞生,以此为标志,我国产权市场已经走过28年的不平凡历程。在发展中,得到过三次“福音”。第一次是2003年12月31日发布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规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进行”。进场交易,为国有产权规范转让提供了保障,为通过产权市场发现合格投资者、发现价格提供了前提。执行数年后,从全国来讲,基本解决了场外交易大问题,并由此带动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进入产权市场交易(财政部令第54号,2009年),带动了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涉诉资产活动进入产权市场办理(法释〔2011〕21号、法〔2012〕30号),带动了中央文化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进入产权市场交易(中宣发〔2011〕49号、财文资〔2013〕5号),以及其他许多权益类产权的进场交易。第二次是2009年5月1日企业国有资产法的施行,确立了“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场所”的法律地位,第三次就是中发〔2015〕22号文件的出台。  相似文献   

18.
财政部3月17日公布、5月1日起施行的《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不但为近40万亿的金融国资交易提供了行为准则,而且为产权市场融入多层次资本市场又打下了一块坚实的基桩.  相似文献   

19.
《企业国有资产法》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我国对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已经形成了由法律、法规、规章构成的一整套制度规范体系。以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为指向,《企业国有资产法》对国家出资企业的国有资产监管作出了相应的法律规定。然而,除国家出资企业之外,该法对国有资本参股公司所出资企业的产权管理规定尚不够明确,这对量大面广的含有国有权益的企业产权的监管,尤其是处于多级次出资链上的含有国有权益的企业产权转让,提出了亟待研究解决的新课题。  相似文献   

20.
解析国资法4大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年5月1日,《企业国有资产法》将正式实施。自2008年10月该法通过之后,近半年时间.全国各地掀起了学习该法的高潮。但笔者在各地的演讲过程中,发现大家对有些问题仍然没有清晰认识.也有些问题是由于《企业国有资产法》本身规定不够清楚引起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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