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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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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审批受理时间、损失申报时间、审批范围等政策,在实际工作中存在一定的操作难度。本文对《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中的政策难点做了阐述,认为正确理解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政策,能促使纳税人发生的财产损失依法扣除,也能促使税务机关健全相关制度。  相似文献   

3.
“请问,企业财产损失应如何申报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石油公司阳会计一见到税政征管科张科科长就急冲冲地问道,“按规定,年度终了45日内,应向税务机关报送会计结算报表和年度所得税申报表,在年度所得税申报前未经审批扣除的项目,我们要依法自行调整,可今天离申报期只剩最后两天了,新推行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又很复杂,所以真不好意思,刚上班就来打扰您了。”小阳一口气把说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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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简要说说,工会经费税前扣除的凭证问题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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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难免会发生各种各样的财产损失,如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的盘亏毁损、报废净损失、坏账损失、借款损失、投资损失等。但企业发生的财产损失如何在税前扣除,一直是企业很关心的问题。根据现行税法规定,不同种类的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的办法并不相同。笔者现就不同种类财产损失税前扣除办法进行具体分析说明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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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拟上市企业或上市公司中,采用股权激励方案,能更好地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但同时也会产生会计处理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本文首先指出企业股份支付的纳税问题,然后介绍了股权激励中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最后阐述了股份支付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问题,以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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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汶川县发生里氏7.8级强烈地震,给四川、重庆、陕西、甘肃等地造成了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灾情牵动着亿万国人的心,为了帮助灾区人民早日脱险,早日重建家园,社会各界人士及企业纷纷向灾区伸出援助之手,捐款捐物。税收历来鼓励企业和个人的捐赠善举,规定纳税人捐赠可在纳税时按一定比例税前扣除。为此,广大纳税人应注意以下几方面税收政策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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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就是企业必须要根据自身的生产、对外投资的需要,利用资本市场以及筹资渠道,快速有效地为企业筹集需要的资金活动。因其直接影响到企业是否能正常进行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因此,企业必须按照科学合理的原则开展筹资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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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学习》2010,(8):37-38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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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底,甲企业与乙企业协商,由甲、乙双方各出资5000万元,投资兴建一大型批发市场。考虑到该市场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因而,2009年1月1日,甲企业在当时流动资金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向金融机构贷款4000万元,用于批发市场的建造。贷款合同约定,该批贷款为期三年,年利率6%。批发市场于2009年6月30日完成并投入运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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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国际比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通过对部分国家的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制度、数额进行比较,可知:发达国家个人所得税的税前扣除额低于人均GDP和就业人口平均工资,甚至低于贫困线,但绝对额比较大,非标准扣除(据实扣除)项目多;发展中国家个人所得税税前标准扣除数额通常高于人均GDP和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但绝对额比较小,非标准扣除(据实扣除)项目也比较少,可供我国设计工资、薪金所得的税前扣除的绝对水平和相对水平时参考。建议在近期内将我国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的综合扣除额调整为每月1300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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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学习》2010,(7):34-34
没有取得发票,就不允许税前扣除吗?那么只要取得发票,就可以税前扣除吗?(江西省薛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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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0号,以下简称“30号公告”)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在委托税务机关代收丁会经费的地区,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也可凭合法、有效的工会经费代收凭据依法在税前扣除。这就是说,税务机关由于受委托代收工会经费而开具的代收凭据,也可以税前扣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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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与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B4号),《关于企业股权投资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B18号),从不同角度对企业股权投资具体操作作了规定,由于两存在许多差异,依照会计制度进行的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与依照税法进行的税务处理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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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背景《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09]88号)第四十二条中“企业发生非经营活动的债权;从事贷款业务以外的企业因资金直接拆借而发生的损失,不得确认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损失”,关联企业之间债权通常有两部分组成,第一,正常、真实交易行为形成的债权,第二,关联方往来(借款)或非经营活动性质的债权。因此,如果关联企业债转股过程中,存在上述规定不得确认为损失的债权存在,导致关联企业债转股形成的股权损失税前扣除问题存在争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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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学习》2010,(4):33-34
我企业在2009年向其他单位多次借款,没有签订借款协议,于2009年12月一并签订,我企业计划计提并缴纳印花税,请向我企业能否将此部分合同印花税计提在2009年(A企业09年账未结),现在2010年3月缴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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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辉 《税收征纳》2014,(2):24-25
《企业所得税法》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债权性投资,是指企业直接或者间接从关联方获得的,需要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或者需要以其他具有支付利息性质的方式予以补偿的融资。权益性投资,是指企业接受的不需要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投资人对企业净资产拥有所有权的投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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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对"两法合并"后外资企业税前扣除政策的重大变化进行归纳总结:合理工资可以据实列支且不再需要审核;建造期超过12个月的存货借款费用应计入资产成本;汇兑损失税前扣除范围有变化;福利费支出范围扩大了;业务招待费只能按60%扣除;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公益性捐赠有了扣除限制;与固定资产折旧扣除有关的规定有了变化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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