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信息与经营》2016,(4):188-189
李克强:5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扩大到地产金融等行业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中表示,从5月1日起,将实施营改增的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合增值税纳入抵捆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上海深圳同日出台楼市调控新规3月25日,上海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  相似文献   

2.
2011年,我国税收实施"营改增"。2016年5月1日,将试点范围由交通运输业、现代服务业扩大到建筑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同时将企业新增含增值税的不动产,也纳入抵扣范围,这就标志着"营改增"工作基本完成。本文通过对建筑业实施"营改增"进程及现状进行简要介绍,归纳总结"营改增"试点对全国总体税负和个别企业的影响。本文在理论结合实际数据变化的基础上,以泸州市某建筑企业税负进行测算,分析造成企业税负变化的因素,探讨当前计征增值税对企业的影响,为企业应对"营改增"提出相应措施。结果表明",营改增"会消除重复征税,降低企业税负,实施"营改增"对建筑业有利。  相似文献   

3.
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全面推开"营改增",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全部纳入试点范围。全面实施增值税打通了制造业的服务业增值税抵扣链条,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大部分行业税负减轻,然而由于融资租赁业的特殊性,"营改增"后企业税负不减反增,给融资租赁业造成了一定负担,本文认为可以从完善税制、拓宽融资渠道、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等方面予以改进。  相似文献   

4.
《商》2016,(12)
2016年3月18日下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明确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其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税率确定为11%,按照方案要求,营改增后要确保所有行业不增负。房地产企业有必要以税制改革为发展契机,未雨绸缪,作出应对措施,实现企业的跨越式发展。  相似文献   

5.
为了优化税制结构,促进我国经济结构化调整,遵循税收效率和税收公平原则,自2016年5月1日起,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及生活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范围。"营改增"后,对房地产企业的利润、企业税负、现金流量、财务管理都产生影响。房地产企业应抓住此机遇,加强内部控制,合理运用"营改增"所带来的优惠,更好的发展企业。  相似文献   

6.
2016年3月5日召开了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本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了在2016年5月1日需要全面实施"营改增",将建筑安装业、房地产业、金融保险业及生活服务业全放开进行试点,特别是对于所有企业的不动产所含增值税也纳入了可以抵扣的范围,李克强总理也明确全面"营改增"后需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相似文献   

7.
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税人由原来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本文从营改增的目的及推进路线出发,重点分析"营改增"政策对房地产企业税收负担的影响,并提出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的重点。  相似文献   

8.
《信息与经营》2016,(4):199
营改增李克强提出,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大力度,全面实施营改增,从5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的税负只减不增。"链家"金融近日链家陷入了公司成立以来最大的危机。事发上海公司出售问题房源。交易过程中,链家隐瞒了交易房产已被法院查封的信息,并为促成交易向客户提供高息贷款等违规行为,有两宗交易被上海消保委曝光。  相似文献   

9.
随着经济水平的高速发展、产业结构的调整,我国的第三产业站在了经济发展的舞台中间。而房地产企业作为第三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动我国经济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李克强总理在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宣布全面实施"营改增",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虽然2017年经济压力较大,但政府扩充的财政赤字也为"营改增"提供了空间。以常德地区为例,结合理论知识,借助参考文献,就税负影响进行分析,并针对其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相似文献   

10.
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全面推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下称"营改增")改革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已全部纳入试点范围。建筑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本文通过分析"营改增"后建筑业的税负变化和现阶段面临的挑战,对建筑业提出几点应对的税收筹划策略。  相似文献   

11.
自国务院2016年5月1日宣布我国全面实施“营改增”政策开始,所有企业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扩大到包括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日常生活服务业等在内的各个行业当中,令所有企业税负基本都能实现有效降低.由此完成了我国税务制度史上的一次重大变革,营业税从此正式宣告退出我国的税收舞台.“营改增”政策的有效落实,降低了企业的税负,节省了企业的经营成本,增强了企业的经营活力,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有力的促进作用.相应的,“营改增”政策给企业带来发展契机的同时,也让企业会计核算工作迎来了较大的变革.本文分析了“营改增”政策对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提出了在“营改增”新形势下,企业进行会计核算的应对策略.  相似文献   

12.
<正>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新政之前,二手房交易需要交纳的营业税税率为5%,而改革后,营业税被取增值税取代,虽然税率不变,但计算方式的不同让税负所有减轻。以售价100万元的一套房屋为例,过去征收5%的营业税时,计税公式为100万元×5%,即需要缴5万元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虽然税率还是5%,但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  相似文献   

13.
王芳宜 《光彩》2016,(5):16-17
2016年5月1日,随着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四行业纳入营改增(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全国范围内原来缴纳营业税的所有行业已全部改为缴纳增值税.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指出,下一步将在此基础上制定增值税法案,交全国人大正式批准,即按照税收法定的原则废止营业税.  相似文献   

14.
《商》2015,(41)
营改增从2012年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始试点,到2015年10月份只剩下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还没纳入增值税范围。通过营改增,大多数企业都受益匪浅,重复征税问题等到了解决,税负得到了减轻。本文通过对比和案例分析方法对建筑业营改增在税务处理方面的影响,对进项税额的抵扣、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纳税地点的确定、纳税期限的确定、对企业税负的影响及企业如进行税务筹划进行分析,进而对营改增给建筑企业即将带来的影响给企业提出一些合理化的建议。  相似文献   

15.
我国的"营改增"已经历时三年多,目前我国已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四大领域纳入"营改增"版图。房地产业既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营改增"的实施对其的影响如何。为此,在对增值税原理分析的基础上,进而思考了"营改增"对房地产企业的影响及应对措施,并据此对房地产企业财务管理活动提供相应对策和合理建议。  相似文献   

16.
经国务院批准,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四个行业全部纳入试点范围。鉴于建筑业自身的特殊性,建设周期长、耗费资金大、生产环节繁琐、流转环节多的特点,营改增的落地将面临诸多问题和困难。建筑行业应积极推行"机器换人",提高企业可抵扣项目;合理选择上游供应商,降低税负成本;完善建筑企业的发票管理制度,同时,政府也应加强税制管理的宣传力度,以此促进企业能够更好的适应税制改革,健康持续的发展。  相似文献   

17.
2016年3月24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财税[2016]36号文,明确从2016年5月1日起,将房地产业、建筑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纳入营改增体系,金融业由原来5%的营业税率改为6%的增值税率。为了解营改增政策实施后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影响,对乌海银行缴纳营改增增值税开展相关调研。  相似文献   

18.
2016年5月1日,我国全面"营改增"正式实施,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最后四大行业加入,营改增试点全面展开。早在2012年1月1日,上海已率先成为"营改增"试点,试点范围涉及到交通运输业和部分服务业。此后营改增试点城市由点及面再扩至全国,试点范围也不断扩大。  相似文献   

19.
一、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背景是什么? 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印发的《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明确了新纳入营改增试点行业的跨境免税政策,规范了此前已纳入试点的跨境服务范围.  相似文献   

20.
<正>2011年,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首先进行营改增试点的是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2013年8月1日,我国将营改增的范围由局部推广为全国。今年初1月份,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提交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从5月1日起,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