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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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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商法,指的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商事关系,或者与商事行为有关的法律,其中主要有保险法、企业法、海商法、票据法、破产法等等。我国的商法和西方的商法有很多的不同之处,由于社会结构和历史传统不同,使得我国的商法也经历了不一样的发展历程。但商事立法模式的形成和选择除了与国情、立法背景、经济状况有关,还取决于其他很多方面的因素。笔者针对商法独立化进程与我国商事立法模式的选择进行了探讨,希望能为广大的相关工作者提供一些参考依据。  相似文献   

2.
赵龙 《企业导报》2012,(2):162-163
在商法的基础理论研究中,商法的本质居于核心地位,它制约着商法的理念与价值选择,是商事制度和法律规则设计的内在依据,本文从商法的基本理念、商法公法化等不同视角对商法本质进行论述,明确商法的本质,进一步推动商法理论的研究和商事实践的立法。  相似文献   

3.
<正> 一、商法理论基础和商法固有原则的界定商法是调整商事关系的基本法,商事关系包括商事组织关系和商事行为关系。因此,商法就是调整商事组织关系和商事行为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商法固有原则集中体现商法凋整商事关系的基本法性质,是根据商事活动的客观要求所确认的,调整商事关系所必须遵循的准则。历史唯物主义认为,对法不能从法律现象本身或人类发展的一般精神,而应当  相似文献   

4.
由于长期的封建历史社会闭塞、商品经济不发达等,我国没有形成私法传统,缺乏商法理念。商法理念对于引导商事立法的制定、培育私法文化、促进商品经济发展与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商法理念应是商法的最高价值与终极宗旨,具体表现为以营利为核心、商人意思自治、保障交易安全。  相似文献   

5.
在现代社会,商事信用逐渐成为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重要基石与强大动力。商事信用制度是进行商事立法研究时不可回避的话题之一,虽然在我国商事立法中散落分布,但是尚未形成清晰规范的制度体系。然而,随着科技的进步与现代经济的发展,建立出符合实践需求的商事信用制度非常必要。文章在分析企业商事信用缺失的基础上,从民商法规制的角度,构建出具有我国特色的商事信用制度,这不仅有利于我国企业的发展,促进经济的进步,而且对于完善我国的商法体系具有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6.
商事登记制度是商法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商事主体和商事行为类型逐渐明确、确定,其内涵与外延已有根本变化的今天,我国分散、复杂的立法登记制度已经不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为完善我国的商事制度,应在立法的价值取向上,重安全的同时更突出效率,借鉴国外的经验制定一部更完善的《商事登记法》。  相似文献   

7.
在频繁提起"供给侧改革"的背景下,加强商品质量必须提到应有的高度,为强化市场经济的竞争能力而不断做出努力.市场经济的稳健运行,离不开商事法律的调整,商事法律的运行有其自身特有的模式,与民法相比有其特殊性,因此不能将商法和民法一盖论之.因此,商事立法主要针对的是市场交易活动,调控的是交易模式,商事立法理念的创新不仅仅涉及到交易主体之间的利益分配,更是为了做大做强市场经济.  相似文献   

8.
建立统一商事登记法律的制度设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根据现代商法的发展趋势及我国商事登记制度的现状,分析了现行商事登记制度的体制性环境和制度设计方面存在的缺陷和问题。从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商事主体准入制度出发,商事登记立法的重点应着眼于商事登记的范围、登记事项、公告与年检、商事主体退出制度等的规制和创新。  相似文献   

9.
随着民法典制定步伐的加快,有关我国商事立法模式的选择分歧越来越大。本文通过对现存争议的分析, 主张实行民商分立的立法模式,制定《商法通则》。  相似文献   

10.
陈莉 《企业导报》2013,(10):170-171
传统商法认为"商(事)主体"又称为"商人",是指依据商法的有关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营业性商行为,享有商事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的自然人和法人组织。而"商(事)主体"也被定义为"各种商事活动的参加者和商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但是也有不少学者对于这个观点提出了质疑。笔者认为当前我国商法范畴下,"商人"仍然是一个文化词汇,并没有被赋予正式的法律含义,因此自然不能当然认为"商人"的内涵等同于"商(事)主体"。但未来我国《商事通则》制定完成,完全可以存在商法体系中关于"商人"等同"商(事)主体"的概念等式,但是同时在建构商人概念时,应该注意商法应以商行为为核心,并且区分"商事法律关系主体"、"商行为主体"和"商(事)主体"三者的概念。  相似文献   

11.
商法是现代发达国家法律体系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法律部门之一。本文研究了商事信用法律制度的特征及实现。  相似文献   

12.
探析商事登记公告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商事登记法旨在使政府和公众掌握商主体的有关信息,一方面加强政府的监管,另一方面实现交易的安全、便捷,维护社会经济关系的稳定。商事登记公告以公开告知的方式,有效地实现商事登记法的这一宗旨,成为商事登记的必经程序。然而,对于商事登记公告的法律效力,随着我国台湾现行的《商业登记法》19条明确将“公告”字样删除,仅以登记为准①,出现了重登记轻公告的立法例,形成了与以德国商法为代表的重公告立法例相并存的局面。这使我国今后在制定商事登记法时,就有必要仔细思考我国商事登记公告应借鉴何种立法例。因此,下文就商事…  相似文献   

13.
商事立法模式的选择是我国法学界探讨的热点问题。我国实行的是完全意义上的民商合一,制定民商法典或单独的商法典,这都是不切实际的想法;只有我国商事立法模式采取第三条道路——即在制定民法典的同时,制定一部《商事通则》用以规范基本的商事法律关系,才是立足现实和着眼未来的最佳选择。  相似文献   

14.
潘京川 《企业导报》2012,(12):150-151
商行为是商法的核心概念,商行为制度是商法的核心制度。各国商法典对商行为的法律界定不尽一致,但其营利性的本质终究是不变的。结合我国商法发展现状,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立法模式是我国商行为立法的理性选择。  相似文献   

15.
商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商法的现代理念在根本上立足于商事实践并体现法治的精神。商法的现代理念之主要内涵是:效益至上、地位独立、与时俱进、促进效率,保障安全、维护公平。商法的现代理念有利于构建现代商法理论和商法制度,有利于推进商事实践。  相似文献   

16.
反思商事登记法律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龚恒超关媛媛《反思商事登记法律制度》一文认为,我国应采用体系化的商事登记立法模式,将法人登记与营业许可分开。文章从商事登记作用及我国立法现状、我国现行商事登记立法存在的问题、完善我国商事登记立法的建议等方面进行了深入分析。本期有关市场准入方面还刊登了徐茜、王平、刘孟河同志的三篇文章,供相关人士参考。  相似文献   

17.
事实关系是营业资产转让中的核心,由于其依附性及价值性虽未被法律所确认,但地位依然重要。从我国商事实践的三个典型案例来看,事实关系在实践中并未明确约定移转,但却是受让方看中的资产价值核心。事实关系的移转从合同义务上来说是主合同义务,而非附随义务;从区分行为理论看,是分别处分行为,营业转让协议统一的负担行为。借鉴中国澳门地区、日本、德国的制度现状,结合我国实践现状和立法传统,指出事实关系的移转规则应当进行商法上的特殊规制,在尊重商事惯例和当事人约定的前提下,对事实关系的具体客体进行具体移转规定。  相似文献   

18.
一、现代企业制度下的企业登记与商事登记之比较 广义上讲,现代企业制度是以规范企业主体及其行为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经济制度。狭义上讲,“现代企业制度是与现代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相适应的企业组织形式”,“是以公司制度为主体的市场经济体制的最基本的成份”。从法律角度看,现代企业法律制度属于商法调整的范畴。商法中的主体法,如《公司法》、《合伙法》、《独资法》规范调整商事主体。商法中的行为法,如《经济合同法》、《商品交易法》、《竞争法》、《证券法》等规范调整商事主体的行为。  相似文献   

19.
浅议商主体     
随着时代的发展,传统意义上的"商人"已不同于现代意义上的"商人"。商法是我国经济发展进程中不可或缺的法律学科,而商主体是商法学科的核心,是整个商事法律体系中最基础的内容,因此学者对商主体的探讨需更加深入。商法与民法的关系之争基本以商法独立论为通说,然而商法是以何种意义独立存在,其与民法的具体关系如何,尤其是在我国民法典正在编纂的背景下,还需进一步探讨商法理论,尤其是作为商法核心的商主体问题在研究进程中显得尤为突出,因此文章立足于商主体的概念与特征,基于商主体与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探讨商主体的独立性及小商贩是否为商主体等问题。  相似文献   

20.
商事登记制度是是对市场经济的一种保障,目前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商事登记立法极为分散,且法律之间存在冲突;登记体制上,我国"统一主义"登记模式的弊端突现;登记之后公示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因此我们需完善商事登记制度的立法,采取统一主义"与"分离主义"登记模式并立并建立公示透明体制来推进市场经济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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