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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国家粮食局近日发布了关于印发《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新修订的《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办法》与2004年发布的《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暂行办法》相比变化比较大,其中9个方面的亮点值得有关部门及粮食收购者予以重视。亮点一:制定的背景和目的不同《管理办法》强调,办法制定的目的是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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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进“粮食行政执法年”活动,方便社会粮食经营和人民群众了解国家粮食流通法规和政策,在《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7号])(以下简称《务例》)颁布实施两周年之际,特请山东唐粮食局吕晓琰、张丸菊同志结合学习贯彻《条例》及《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国粮检[2004]230号)、《山东省粮食收购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04]168号)、《山东省粮食收购资格审核暂行办法》(鲁粮调字[2004181号),撰写了《粮食行政执法知识问答》。现刊出供大家学习参考。[编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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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立法。首先应加强立法工作,争取粮食法早日出台,并修改《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暂行办法》中"年收购量低于50吨的个体工商户无需申办粮食收购资格"的规定。主要法律依据有两点:一是从法理上看,法律明确规定不得增设违反上位法的条件。《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是国务院颁发的法规性文件,而《暂行办法》属部门规章。部门规章效力低于法规性文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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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实做好粮食行业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宣传是行政执法的基础。依法行政离不开良好的法制环境,离不开全社会的参与,要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加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办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的宣传力度,让粮食生产者、消费者知道通过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利益,让粮食经营者依法经营,让执法者依法管粮。[第一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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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去年9月国家粮食局对2004年颁布实施的《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订,主要精神是第三条规定"农民、粮食经纪人、农贸市场粮食交易者等从事粮食收购活动,无需办理粮食收购资格"和第三十条规定"本办法中粮食经纪人是指以个人或者家庭为经营主体,直接向种粮农民、其他粮食生产者收购粮食的经营者"。据了解,现有的粮食经纪人大多是农民,大多办理了个体工商户执照,以个人或家庭为主开展经营,按规定无需申办《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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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战略物资,粮食问题已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是一个亘古不变的永恒话题.在粮食市场全面放开的新形势下,如何对其监管,做到有序流通、质量合格、食用安全是当前粮食工作的一项全新课题.《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下称条例)以及《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下称办法)的颁布实施,为粮食商品的依法规范管理提供了法规依据,但在具体执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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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国粮政〔2016〕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为深入推进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粮食,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结合粮食行业实际,制定本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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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0年晚粳稻收购工作中,洪泽县粮食局对粮食收购资格进行了一次全面核查。一是查被许可人所申报的材料和有关证件是否真实、有效,有无隐瞒事实、欺骗等行为。二是查被许可人的资格条件有无发生重大变化,是否符合《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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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下发了第666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其中《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修订中所做的"两改一删除"条款,对提升粮食管理部门职能,强化粮食流通监管具有重要意义。首先,有利于降低经营者审批成本。粮食收购资格前置许可审批改为后置许可审批,大大简化了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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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场全面放开,收购主体多元化格局形成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四川省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全川已审核发放收购资格许可证3493个。其中:国有粮食企业662户,占19%;民营企业688户,占20%;个体工商户2143个,占61%。粮食市场全面放开,多元主体入市收购,小春粮油市场活跃。二、粮油收购分流,国有粮食企业主渠道作用明显截止6月25日,全省共收购小麦48.1万吨。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收购34.9万吨,占73%。全省油菜籽收购18.9万吨。其中: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收购10.3万吨,占总收购量的54.6%。内江、资阳、乐山、宜宾、达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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