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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90 毫秒
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人事厅(局):国务院今年1月22日发布的《失业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8、259号)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失业人员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现就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两个《条例》和所在地区的有关规定,在单位所在地进行社会保险登记,按时申报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各主管部门应当督促所属事业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相似文献   

2.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失业保险司关于印发《2002年失业保险工作要点》的函劳社失业司函[200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现将《2002年失业保险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切实做好今年工作。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相似文献   

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为提高失业管理和失业保险宏观决策水平,按照金保工程建设任务安排,根据《关于全面实施金保工程统一建设劳动保障信息系统的意见》(劳社部函[2003]174号)要求,我部决定建立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监测制度。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近期,中国人民银行下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商业银行办理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基金人民币协议存款的通知》(银发[2002]369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基金办理协议存款的政策,对做实个人帐户  相似文献   

5.
各市地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人事局,省直各部门,各高等院校,中央驻鲁有关单位: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2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省政府鲁政发[1999]103号文件精神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和支付实行市地统筹。中央驻鲁单位、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济南军区、省军区所属事业单位及其非军籍职工,失业保险费的缴纳,由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集中、统一办理登记和征收。具体征  相似文献   

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劳动局:根据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6个部委《关于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中有关违纪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财社字[1998]52号)精神,结合全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清查情况,现就有关问题的处理补充通知如下:一、1993年11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国有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办发[1993]76号)下发后,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为参加统筹企业离退休人员垫付的离退休费,可以从基  相似文献   

7.
各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今年1月22日,国务院发布了《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对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推动企业改革,促进社会保障体系和市场就业机制的建立与完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贯彻好《条例》,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国家机关除公务员(含参照执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人员)以外的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必须参加失业保险,依法缴纳失业保险费,其失业人员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二、各级经办失业保险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  相似文献   

8.
十、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是如何规定的? 失业保险关系的转移包括以下三种情形: 1.参保单位失业保险关系的转移。按照《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参保单位及其职工的失业保险应实行属地管理。在这种情况下,参保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其失业保险关系应随之转移。因此,《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  相似文献   

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以下简称《通知》)和《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  相似文献   

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规范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参加失业保险和履行缴费义务的行为及经办机构的管理服务程序,准确  相似文献   

11.
各市劳动保障局、财政局:现将《山东省失业保险省级调剂金管理暂行办法》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六年九月十二日山东省失业保险省级调剂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省级失业保险调剂金(以下简称“省级调剂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根据《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和《社会保险  相似文献   

1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计委、经贸委(经委)、监察厅(局)、财政厅(局)、建设厅(建委)、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物价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总工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经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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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计委、经贸委(经委)、监察厅(局)、财政厅(局)、建设厅(建委)、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物价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总工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关于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对象的认定和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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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教育厅(局)、监察厅(局)、民政厅(局)、财政厅(局)、建设厅(建委)、农业厅(局)、商务厅(局)、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国资委(经贸委)、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统计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总工会、共青团、妇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以下简称《通知》),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相似文献   

15.
《山东劳动保障》2015,(6):58-58
鲁人社发〔2015〕24号各市人民政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24号)精神,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失业保险缴费费率动态调整机制,减轻企业负担,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失业保险缴费费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在国务院修订《失业保险条例》调整缴费费率之前,各市统一执行1.5%的失业保险缴费费率政策。二、国务院修订《失业保险条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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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为支持失业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现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金)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明确如下: 一、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个人按照《失业保险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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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为贯彻《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失业保险条例》落实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金征缴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的任务,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全面落实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和加强基金征缴工作的目标任务当前贯彻两个条例,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金征缴工作的目标任务是:4月份基本完成对新参保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工作,5月份全面实行缴费  相似文献   

18.
《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已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为此,本刊记者采访了山东省劳动保障厅厅长矫学柏。问:哪些单位和职工应参加失业保险? 答:城镇企业及其职工,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国家机关和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中的工勤人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驻鲁部队所属机关、事业单位中  相似文献   

19.
劳社部发[2006]5号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制度促进再就业的功能,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的要求,自2006年1月起在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7省、直辖市开展适当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以下简称试点)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试点地区要按照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与促进再就业统筹兼顾、失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合理安排失业保险基金与促进就业财政资金的原则,在…  相似文献   

20.
〔按:根据《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开展专项财务检查情况报告的通知》(国发〔1997〕4号)要求,最近,国家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审计署、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出通知,对侵占、挪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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