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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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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提货担保是当正本货运单据未收到,而货物已到达时,客户向银行申请开立的提货担保函,交给承运单位先予提货,待客户取得正本单据后,再以正本单据换回原提货担保函。[编者按]  相似文献   

2.
潘琦 《中国外汇》2010,(13):60-61
在进口信用证结算方式下,如果信用证项下要求的单据包括全套提单,当正本单据尚未收到而货物已到港时,为避免昂贵的仓储费用,进口商可以向开证行申请出具以承运人为受益人的提货担保。承运人凭提货担保向进口商先行交付货物,待信用证项下单据收到后,再以正本提单换回提货担保。  相似文献   

3.
在国际贸易中,进口方银行往往需要按照客户要求放货,如货物先于有关单据前达到目的地,需要进口方银行出具担保,或者是货运单据以银行为收货人或银行指示抬头时需要进口方银行授权或背书放货。本文从实务操作出发,阐述了提货担保的意义和特点,分析了银行办理提货担保业务面临的风险,对提货担保失效时限进行了探讨,并引申分析了货运单据以银行为收货人或银行指示抬头时银行授权或背书放货后的责任,最后依据银行实务提出了防范提货担保业务风险的对策。  相似文献   

4.
提货担保是在进口贸易结算方式中,货物先行到达目的地而代表物权的承运货物正本提单尚未收到,进口商为了减少滞港压仓费用且能够先行提货,委托银行向船公司(或其他运输公司)或其代理、或船长出具的保证书。从国际结算方式角度划分,提货担保分为信用证项下的提货担保和托收项下的提货担保,无论办理何种提货担保业务,银行面临的风险都较大,都必须承担第一付款人的责任,对船公司而言,银行向船公司出具了提货担保书,进口商办理了提货担保,银行信用就代替了商业信用,完全的责任人就是银行;对国外议付行而言,由于进口商在银行担保下…  相似文献   

5.
丁朝霞 《新疆金融》2004,(11):33-34
进口押汇业务是指信用证开证行在收到出口商或其银行寄来的单据后先行付款,待进口商得到单据、凭单提货并销售货物后再收回该货款的融资活动。它是信用证开证行对开证申请人(进口商)的一种短期资金融通,期限一般为一至三个月。进口押汇业务的一般操作流程为:进口商提出押汇申请,开证行审查进口商的资信情况确定押汇金额;双方签订进口押汇协议;开证行对外付款;开证行凭信托收据向进口商交付单据;进口商凭单据提货及销售货物;进口商归还贷款本息,换回信托收据。  相似文献   

6.
周宁 《新金融》2001,(3):24-25
提货担保是指在货物先于相关提单或其它所有权件到达的情况下,银行在接受进口公司申请后,向船公司出具的书面担保用于进口公司提货,属一项独立的银行中间业务。该业务开展不仅可使进口商及早提货,节约仓储费用,银行也可在不占用资金的情况下增加手续费收入。但如果银行疏于对其管理,一旦出现风险,其即由表外转入表内,成为银行不良资产。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步伐加快、贸易壁垒的逐步养活、现代物流业的迅速发展、企业全球一体化的经营策略建立,国际贸易必将得到进一步发展, 这为以国际贸易为背景的提货担保业务大发展提供了外部基础环境,也迫使商业银行从自身利益出发,重视对该业务风险管理控制。  相似文献   

7.
一、信托提货 信托提货亦称信用提货,是银行对客户的一种进口融资,即银行收到进口单据后,进口商接受银行的委托,同意以银行名义办理提货和销售或处理货物,银行即可在进口商暂不付款的情况下向其交单,待双方约定的时间到期时,再由进口商向银行办理付款。使用这种方式,银行须承担一定的风险,待到期时客户不予付款或逃之夭夭。  相似文献   

8.
在进口信用证业务中,尤其是大宗货物进口,进口商没有大笔流动资金作为保证金开证,往往到银行融资或授信开证。这样,开证行对外承担了第一性付款责任,对内向进口商予以了资金融通。现今的进口信用证 业务往往包容着银行的受信融资,而银行在进口信用证业务中进行授信融资就要承担很大的风险。进口信用证业务本身是一种政策性强、技术要求高、风险性大的较为复杂的业务。进口融资业务主要有授信额度开证、进口押汇、信托收据和提货担保。进口开证融资业务涉及的风险主要有。  相似文献   

9.
提货担保业务是银行比较常见的一项贸易融资业务,本拟对提货担保业务中银行承担的责任进行分析,并提出注意事项。  相似文献   

10.
所谓信用证进口押汇是指信用证项下单据到期并经审核无误后,开证申请人因资金周转关系无法对外付救赎单,以该信用证项下代表货权的单据作为质押,并同时提供必耍的其他担保,由银行先行代为付救,待开证人资金回笼后再行偿还。从本质上讲,押汇是一种以运输中的货物为抵押,要求银行提供在途资金融通的票据贴现。其安全程度对银行而言耍较一般贷款和贴现为高。但是由于法学理论界和银行界对进口押汇的看法相当混乱,使银行感到进口押汇业务中的法律风险巨大,导致了银行在实务操作上踌躇不前。本文拟对进口押汇风险点及其防范做简要分析。[编者按]  相似文献   

11.
林建煌 《中国外汇》2011,(19):54-55
在提单代表货权的情况下,收货人须凭正本提单提货。但是,单据的流转,与货物的运输并不同步。极少数时候,单据到达收货人手里,会晚于货物到达目的地,这就是通常所说的"货等单"。"货等单"的时间长了,往往会产生巨  相似文献   

12.
在提单代表货权的情况下,收货人须凭正本提单提货。但是,单据的流转,与货物的运输并不同步。极少数时候,单据到达收货人手里,会晚于货物到达目的地,这就是通常所说的“货等单”。“货等单”的时间长了,往往会产生巨额的滞港费,吞食进口商的利润,并可能延误进口商生产和出货的机会。  相似文献   

13.
尽管目前银行提货担保业务总体开展情况良好,操作比较规范,风险相对可控。但提货担保业务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及提货担保业务背后蕴含的无单放货固有风险不容忽视。本文通过对提货担保的法律关系以及司法实践中案例的分析,认真总结了开展提货担保业务需注意的主要法律风险点,并进一步提出了风险防控手段。  相似文献   

14.
一、信用证项下融资业务的常见风险在进口贸易信用证业务中,如果进口商没有大笔流动资金作为保证金开证,可以到银行融资或授信开证。向银行申请开证额度、叙做进口押汇、凭信托收据索单或出具提货担保等是进口商在贸易往来中常用的几种进口融资业务形式。其涉及的风险主要有:(1  相似文献   

15.
<正>打包放款是国际结算融资业务中的一项业务。是出口企业在货物装船之前取得了银行资金的融通,是有关公司接到国外银行开来信用证——国外银行付款保证,凭信用证正本向银行作抵押,预借一定数额的资金,用于收购或生产产品和打包装船,出口企业将货物装船后,把单据送贷款银行叙作押汇业务(即将单据抵押给银行),除了扣除押汇利息外,剩余资金归还银行贷款,或者提交单据给贷款银行以后,等货款收妥结汇以后,再把款项归还银行。实际上也是一种抵押贷款。 贸易融资业务是一种带有风险与损益的业务,在国际上,大多数外汇银行都广泛采用。相对而言,押汇、远期票据贴现,只要付款银行资金可靠,融资银行牢牢掌握着货款主动权,风险较少。而打包放款是用信用证作抵押,具有一定风险性,因为开证银行的付款保证是有条件的,要享受这种保证,只有在受益人履行了信用证的各项规定,所提交的单据也达到了单证相符,单单相符的条件下才能给予,融资银行只有等出口商将货物发运后,才能掌握其货款主动权,而当出口商将款项挪作他用,设有按信用证要求按时交货,或者没有履行  相似文献   

16.
在国际贸易中.海运提单具有极为重要的法律地位和作用。作为物权凭证,谁持有正本海运提单。谁就可以向船公司或船代理提取货物。因此.在信用证结算方式的正常情况下,都是受益人按信用证规定,将全套正本提单及单据提交银行.由开证银行通知开证人到银行付款或承兑后方能由开证行将提单转交给开证申请人.由其向船公司提取货物。然而,近年来国际贸易信用证业务中,由于种种原因.频频出现“正本提单径寄开证申请人”的条款。  相似文献   

17.
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已经成为我国商业银行拓展国际市场的重要契机 ,正因为如此 ,一些银行致力于新型贸易融资业务的发展。由于贸易融资品种丰富多样 ,其风险各异防范措施也需要相应地变化。下面就打包放款、出口押汇、进口押汇、提货担保、票据贴现、国际保理、福费廷等业务的主要风险及防范对策分别进行探讨。打包放款打包放款 (PACKINGLOAN)是与信用证有关的贸易融资形式之一 ,指出口商收到进口商开来的信用证后 ,因需要资金支付材料、生产费用、装运费用等信用证交到银行 ,以信用证为还款保证 ,向银行申请出口货物装运前融资 ,…  相似文献   

18.
知识窗     
进口押汇是指信用证项下单列并经审核无误后,开证申请人因资金周转关系,无法及时对外付款赎单,以该信用证项下代表货权的单据为质押,并同时提供必要的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由银行先行代为对外付款。进口押汇业务的特点(1)专款专用,仅用于履行押汇信用证项下的对外付款;(2是短期  相似文献   

19.
现实中LOI单据会越来越频繁地被使用,其蕴涵的风险不容小觑。我们应审慎地对待LOI单据,尽量将其弊端最小化。LOI(Letter of Indemnity),即海上运输担保函,又称索赔保证书。其是在国际贸易中为达到特定目的,由托运人或收货人或第三方(通常是银行)或其中的多方,向承运人出具的、使其在一定条件下具有索赔权利的协议书。LOI单据能有效避免货物压船滞港,加快货物提货和结汇的时间,推进贸易的顺利进行,是国际贸易海洋运输中  相似文献   

20.
A公司委托托收行N银行办理了两笔D/P30DAYS AFTER SIGHT的出口托收业务,提交的出口单据中包括全套正本海运提单。几日后代收行I银行以MT410报文通知N银行已收到托收单据。但之后一个月N银行未收到款项,数次催收I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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