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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确立的股东表决权排除制度,对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防止控制股东对资本多数决原则的滥用,预防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不公平关联交易的产生具有重要的意义。但现行立法对该制度的适用范围、主体和救济措施等规定尚不完善。从加强中小股东利益保护的角度来看,应针对以上方面进一步完善我国股东表决权排除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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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经济(哈尔滨)》2019,(7)
股东行使表决权是其行使公司控制权的体现,也是实现利益最大化的有效手段。然而,资本多数决原则决定了小股东"股微言轻",参与决策成本与效益的严重失衡降低其参与投票意愿,话语权的缺失导致小股东的利益为大股东"控股权之争"所裹挟。以小股东利益保护为视角,通过梳理其表决权行使成本高效益低的困境及成因,分析实践中常见的代理权征集、表决权委托对于小股东利益保护的影响,进而提出引入代理权信托制度的完善建议。表决权信托作为一项利益平衡机制,对于集中中小股东分散股权,制衡控股股东进而实现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具有重要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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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表决权作为股东最为重要的权利之一,它是股东干预公司经营决策及平衡公司各方利益的有效手段。股东表决权诉讼则是因公司剥夺或限制某一股东或某一类股东表决权,或对其它股东表决权行使的效力争议而提起的诉讼。从公司治理的角度来看,股东表决权诉讼对于保障股东表决权实现,维护公司利益平衡,促进公司治理提供了司法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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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害关系股东表决权回避制度体现了现代法律所追求的实质公平,弥补了一票一权原则的不足。它最基本的功能在于防止控股股东滥用控制权利,为实现个人利益的最大化,损害公司利益和其他中小股东利益。我国公司法中的表决权回避制度的构建,应以此为基本指导,借鉴国外先进立法的经验,明确利害关系股东表决权回避的事项,并使其能有效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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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权信托是一项具有多种功能的法律制度。尤其可以有效保护公司中小股东利益,从而确保公司经营管理的安全与持续,促进我国公司制度的完善。因此,在我国提出表决权信托制度的构建就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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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将反收购的决定权赋予了股东大会。但我国股权结构的特殊性决定了控股股东完全可以操纵股东大会,损害中小股东及收购方的利益。为了防止目标公司控股股东在公司收购中滥用权力,维护私利,应该从根本上优化股权结构,加强公司内部各相关主体的制约,建立股东表决权排除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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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适应上市公司在表决权代理的运作上的规模化需要,表决权征集应运而生.成为上市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实现表决权代理的一种特殊方式。表决权征集是上市会司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有效途径,而我国对表决权征集无论从立法上还是从实践上均不成熟。立法上的欠缺必然造成实践中的困惑。因此应在立法上对于表决权征集的主体资格、相关的信息披露与监管、是否允许有偿征集,委托人股东的司法救济途径等问题做出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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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营销(创富信息版)》2016,(6)
股东表决权作为公司所有与控制的连接点,是股东与管理层之间以及大小股东之间争夺公司控制权的工具。"双重股权结构"从"同股不同权"的途径争夺公司控制权,虽偏离了"一股一票"原则且不利于保护公众投资者,一方面能在股权稀释中保持公司控制权,另一方面有利于抵制恶意收购。鉴于尊重意思自治、产业发展和国企改革需要,我国公司制改革可以适当借鉴双重股权结构,并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以保护中小投资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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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适应上市公司在表决权代理的运作上的规模化需要,表决权征集应运而生,成为上市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实现表决权代理的一种特殊方式。表决权征集是上市公司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有效途径,而我国对表决权征集无论从立法上还是从实践上均不成熟。立法上的欠缺必然造成实践中的困惑。因此应在立法上对于表决权征集的主体资格、相关的信息披露与监管、是否允许有偿征集,委托人股东的司法救济途径等问题做出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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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权信托与小股东利益保护研究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由于现行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利益保护方面存在诸多制度缺失 ,致使小股东利益受到损害现象非常普遍。本文认为 ,损害小股东利益现象是控股股东利用其表决权的“垄断”地位控制公司及经营管理层的原因所致。表决权信托是改变这一现象的有效方式 ,能起到保护小股东利益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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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权信托制度肇始于公司制度发达的美国。在美国公司运作的实践中,表决权信托制度发挥了诸如确保公司管理的稳定和连续、保障债权人的利益并协助公司的重整、防止与本公司相竞争的其他公司获得本公司的控制权、保护公司广大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独特作用,建议立法者在今后修订《公司法》、《信托法》等相关法律时应完善相关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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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决议制度的一般表现是一股一权、多数决原则。但是,为了防止股东大会沦为大股东会,必须坚持股东平等原则,对股东表决权进行再分配,并在法定情况下由法院介入,从而保护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使"变质的"公司恢复其应有的含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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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作为一种激励机制,是通过产权赋予和责任配置的方式来对行为主体进行激励,股份公司股东表决权蕴藏着重要的激励因素,表决权归属、超级表决权和累积表决权,都有着特定的激励结构.本文对此进行分析,并对我国公司法进行相应的评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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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目前大股东滥用其优势地位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现象,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已迫在眉睫。我国新《公司法》强化了对中小股东的法律保护,但在具体制度方面还缺乏必要的规范。通过对累积投票制度、表决权回避制度及独立董事制度方面对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予以分析提出以下建议:在累积投票制度,应采取强制主义的立法态度,规定行使累积投票权的前置程序;在表决权回避制度,应扩大我国表决权回避制度的适用范围;在独立董事制度,应设立独立董事制度并完善独立董事的设立资格、选任程序以及相应的职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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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上市公司股权高度集中导致公司治理结构存在严重弊端,上市公司控制股东损害公司和弱势股东利益事件频繁发生。本文认为,在国有股“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下,我国公司治理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是控股股东或大股东恶性掠夺中小股东利益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通过立法对控制股东课以诚信义务,是完善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必然选择。本文还提出,我国可引入控股股东债权劣后受偿制度和表决权信托机制,以加强对控制股东违反诚信义务的规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