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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调土地资源管理和土地资产管理并重,是建立社会主义土地市场体系必须坚持的原则之一,加强土地资源和土地资产的管理,既能保证农业基础的稳定,又能为国家积累大量建设资金,两者缺一不可、不能偏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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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市土地市场的形成与发展,是在改革中发展起来的,从1992年开始加大力度进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其核心是:实行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和转让制度,用市场机制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土地资源,以发挥土地资产的巨大潜力。石河子土地市场的形成与发展,适应了经济体制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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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确立后划拨土地使用权制度本身暴露的缺陷问题,试图从产权、制度变迁的角度讨论划拨土地使用权市场化的问题,对其产生的原因、市场化过程中各行为主体的目标、动机及主体的博弈行为进行分析.研究发现:应从土地产权的明晰界定、产权流转、收益权的实现以及土地资产的税租费改革和土地市场法规制度的健全等几个方面来完善和规范划拨土地使用权市场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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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土地使用权价值的确认及其会计处理的探讨刘世斌,彭莹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土地作为商品、不动产和基本生产资料等多种属性的复合体,其使用权和所有权正以有偿征用、转让、买卖、入股等多种形式,参与市场交换,已突破了土地非商品论的界限,引发出土地升价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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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市场面临五大难题刘伟,林文怡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现已自发地进入市场,其流向纵横交错。纵向流动主要在国家与集体之间进行,有征用、购买、出让、回收等形式;横向流转即使用者之间相互转让及再转让行为,表现为买卖、出租、抵押、入股、联营等。流转内容由空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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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经济的市场化主要在于农民和土地(使用权)的市场化,承认农民土地使用权为物质利益获取权,给予其合法的参与市场流动配置的空间。逐步使广大农民携带其土地使用权真正进入市场经济,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顺应市场经济要求,进一步释放农民积极性和农村生产力。利用土地流动,优化农村资源配置并全面提高农村经济面对城市(镇)化和加入WTO而受冲击的市场生存与应变能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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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我国土地所有权市场 总被引:3,自引:2,他引:3
略论我国土地所有权市场黄贤金一、土地市场的理论残缺与现实完整性我国理论界一直认为我国的土地市场就是土地使用权市场。据此,有些学者甚至认为,研究土地所有权问题已经没有必要,更重要的应是研究土地使用权问题,更有甚者认为一定意义上土地使用权行将取代土地所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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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土地信托制度促进农村建设用地合理流转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农村建设用地必须转为国有以后才能进入二级市场流转”,是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根据这个法律规定,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包括农民不再需要使用的宅基地,都不能进入土地二级市场进行使用权的流转,农村集体和农民也不能以土地投入建设,不能获得土地开发建设的合法收益。在土地没有转为国有之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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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兵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探讨张立才侯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要求建立规范有序的土地市场体系,扩大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的范围,进一步发挥土地的资产效益。目前,我国城镇国有土地的有偿使用制度已初步建立,并通过多项法律、法规不断规范化。然而在兵团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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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农村土地集体产权资本化流转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由于土地权利的不确定性和法律的诸多限制,农民的土地权利不能在市场上自由流转这种土地的市场价值不能充分实现.应当在物权法框架下,按照产权资本化的要求,对农村土地产权进行市场经济条件的适应性构造,进一步完善承包经营土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的资本化流转机制,以充分发挥农村集体土地的资产效益,促进农业化和农村工业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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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产权一个市场--山东省临沂市开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经验介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深化,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能流转的制度已经与当前农村经济特别是小城镇的建设不相适应。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几乎与国有土地市场同步,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以各种形式自发进入市场的情况已大量发生,在城郊接合部、小城镇及道路两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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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土地集约利用与土地置换 总被引:27,自引:0,他引:27
我国土地资源特点和城市规模控制、基木农田保护区划定决定了我国城市发展必然要走集约用地的道路,而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用地结构不合理状况又为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提供了空间,土地置换是现阶段市场经济下调整甩地结构进行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的重要手段。发挥土地级差地租效益是深化城市改革的经济保障.推进城市土地置换应搞好城市规划,明晰产权和土地资产评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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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澄清股权转让与土地使用权转让之间的关系,为行政执法和司法中处理因股权转让引发的土地使用权纠纷提供依据。研究方法:综合采用规范分析、价值分析与案例分析等方法。研究结果:以股权转让方式转移土地使用权的合法性问题产生的根源在于对股权与实体资产之间关系的认识分歧。应当将土地使用权主体变更与否作为判断是否构成以股权转让之名行土地使用权转让之实的一般标准,但是,在公司法人形骸化、公司股权与土地使用权实质同一的情形例外。《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的规定为效力性强制性规范,应当有限度地适用于股权转让行为。研究结论:以股权转让方式转移土地使用权行为的效力不可一概而论,需要平衡股权转让自由与土地市场流转秩序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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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国有企业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现实分析,按照国家土地管理局土地资产处置管理的基本思路,以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发展方向作指导,结合本地实际,提出了“以低标准起步收取年地租为主导的资产处置管理途径,然后逐步过渡到‘年租一批租’并轨的土地资产管理体制”的处理方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