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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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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税收征纳》2010,(5):50-52
为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税务总局制定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2.
《中国税务》2010,(6):35-3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税务总局制定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3.
咨询服务台     
●新认定一般纳税人还实行辅导期管理吗?对辅导期纳税人领用发票有何规定?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第十三条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对下列一般纳税人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  相似文献   

4.
政策背景随着自2010年3月20日起施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其中第十三条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对特定一般纳税人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那么纳税辅导期是多长时间,如何对纳税人进行辅导期管理等问题是当时政策未明确的地方(法规详见本刊4月号总第52期)。时隔半月后的4月7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40号,以下简称办法),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了细化。办法自2010年3月20日起执行。  相似文献   

5.
《中国税务》2010,(11):33-33
钟税官:我公司是一家新办商贸企业,2009年6月成立时向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税务机关经审核认定后,对我公司实行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在辅导期期间,我公司因会计核算不健全被税务机关责令进行整改,我公司经整改后,今年初被正式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相似文献   

6.
咨询服务台     
《税收征纳》2010,(11):36-37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在进项税额抵扣方面有什么要求? 答: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国税发[2010140号)第七条规定,辅导期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应当在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方可抵扣进项税额。具体到实际操作中,一般情况是,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认证专票或者采集申报的其他抵扣凭证信息必须等到下月(或以后月份)系统比对结果出来,并向主管税务机关取得认证相符证明后才能申报抵扣。  相似文献   

7.
增值税纳税人分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直接减免应当如何处理?本文结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相关税收政策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8.
《税收征纳》2012,(4):42-43
为解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扣税凭证因客观原因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问题,现将有关规定公告如下: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已认证或已采集上报信息但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抵扣;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及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稽核比对结果相符但未按规定期限申报抵扣,属于发生真实交易且符合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客观原因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允许纳税人继续申报抵扣其进项税额。  相似文献   

9.
钟税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增值税—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在180天内认证抵扣。我公司为一家处于辅导期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请问我公司是否也可执行180天的申报抵扣期?  相似文献   

10.
一般纳税人在辅导期账务处理有特别的地方吗?(江西省张青)  相似文献   

11.
《财会学习》2012,(9):8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110号)等相关规定,现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如下:一、试点纳税人差额征税的会计处理(一)一般纳税人的会计处理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试点期间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规定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其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价款的,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营改增抵减的销项  相似文献   

12.
唐剑 《税收征纳》2005,(12):16-16
近据部分企业反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在辅导期内增购增值税专用发票按次预缴增值税,资金占压问题较为突出。为进一步方便纳税人,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3.
《会计师》2013,(10)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出台之后,高校横向科研项目相应纳税事项的会计处理发生了重大变化,本文针对增值税价外税的特点,结合高校横向科研项目的核算主体和纳税主体不一致的特殊情况,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个方面提出纳税事项的会计处理方法。  相似文献   

14.
《会计师》2013,(12):81
<正>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现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纳税人,进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时,其小规模纳税人资格适用条件,按  相似文献   

15.
公告2013年第33号2013年6月2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现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纳税人,进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时,其小规模纳税人资格适用条件,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二十九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  相似文献   

16.
孙向阳 《中国税务》2012,(12):25-26
企业注销意味着终止了纳税义务。对注销企业的存货等有形动产是否征税,关系到企业存续期间的纳税义务能否得到完整履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第六条规定:"一般纳税人注销或被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在一般纳税人注销时,这条规定可作两种不同的理解:一是对有形动产既不征税也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二是对有形动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但应征收增值税。据了解,大部分税务机关是按第一种理解执行的,而笔者认为,第二种理解是正确的。  相似文献   

17.
《税收征纳》2013,(9):43-4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现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纳税人,进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时,其小规模纳税人资格适用条件,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二十九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  相似文献   

18.
《财会学习》2006,(12):52-52
我公司一家新成立的商业企业,处于一般纳税人辅导期,当月认证的发票不允许抵扣进项,那么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可以抵扣时如何处理?  相似文献   

19.
如何进行增值税筹划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筹划的法律依据。增值税纳税人依法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不同身份的纳税人适用的税率不同,税收优惠政策也不同,而且差异较大。现行税法对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有明确的界定: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纳增值税销售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且会计核算制度健全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经申请审批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享受一般纳税人待遇。符合一般纳税人标准而不申请认定的纳税人以上17%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并直接以销项税额作为应纳税额,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应纳增值税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个人、非企业性单位和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也划归为小规划纳税人。年应纳增值税销售额标准规定如下: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应税劳务为主(具体规定为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应税劳务的年销售额占其年总销售额50%以上),同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纳增值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为小规模纳税人,100万以上为一般纳税人;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纳增部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为小规模纳税人,180万元以上为一般纳税人。  相似文献   

20.
《税收征纳》2009,(3):I0014-I0017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政策规定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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