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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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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股权分置改革在我国证券市场已经全面展开,股改能不能得到全面胜利的关键在于非流通股股东对于流通股股东的对价补偿是否合理。而且关于当前关于股改争论的焦点也集中在对价补偿方案上。本文首先对股改中各种对价方案进行一个大概的论述,然后以极具代表性的宝钢为例,详细的分析其股改方案及实施后市场的反应。试图总结出其方案的一些问题和经验。这些问题的提出对于即将进行股改的上市公司具有一定的指导和参考作用。  相似文献   

2.
傅传海 《财会通讯》2005,(10):79-80
证监会于2005年4月29日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启动了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目前试点方案主要采用非流通股股东通过送股、缩股等方式向流通股股东出让部分股权,或进行现金上的补偿,从而获得非流通股的流通权。笔者仅就送股、现金补偿支付流通对价的情况进行分析。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减少了股权(或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的权益)或现金,但获得了非流通股的流通权,非流通股转为流通股,从而增加了其持有的股份的价值。流通对价即是减少了的股权的账面价值(或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的权益)和现金,构成了…  相似文献   

3.
本文从理解对价内涵的角度出发,提出了股权分置改革中有关会计处理建议。笔者认为,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具有一定的补偿性质,而且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获取流通权后所带来的流通溢价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特别是当试点上市公司的股票市价已经低于其净资产时,基于谨慎性原则的考虑,非流通股股东应将对价直接计入当期或以前年度损益,而不宜直接将对价作为一项资产确认。  相似文献   

4.
股权分置改革是新形势下出现的新事项,对于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的方式获取非流通股的流通权的会计处理,相关部门做出了明确规定。但与此密切关联的股改费用应如何处理尚未有统一规定,在现实中也出现了不同的处理方法,究竟采取何种处理方法值得探讨。  相似文献   

5.
李祥 《财会月刊》2007,(26):74-76
本文针对股权分置改革进程中的股东利益机制进行了分析,讨论了股改前非流通股股东与中小流通股股东利益间的对立及行为差异,并对股改中影响对价支付的因素进行了实证研究。  相似文献   

6.
股权分置改革的会计处理主要是针对持有股改公司非流通股股份的、通常情况下属于企业性质的非流通股股东而言的。本文针对这些非流通股股东的会计处理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7.
李祥 《财会月刊》2007,(9):74-76
本文针对股权分置改革进程中的股东利益机制进行了分析,讨论了股改前非流通股股东与中小流通股股东利益间的对立及行为差异,并对股改中影响对价支付的因素进行了实证研究.  相似文献   

8.
股权分置改革正如火如荼地展开,其实质是通过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一定的“对价”取得相应的流通权。支付“对价”的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送股;二是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现金补偿;三是非流通股股东缩股。尽管法律形式表现不同,但这三种  相似文献   

9.
“对价”是股权分置改革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就经济本质而言,股权分置实质上就是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在利益上的分置。股权分置改革的过程则是非流通股股东对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的过程,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在本质上是一个对价支付方案。目前全面股改已经展开,上市公司只有根据自身情况和具体实践确定可行的对价方案,才能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转和股改的顺利进行。从总体上说,我国股市正在朝着好的方向发展,在试点公司中,一些企业成功地进行了股权分置改革,但是,也有一些试点企业的方案不理想,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1、…  相似文献   

10.
股权分置改革(简称"股改")是通过非流通股股东以一定形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获得流通权,从而实现全流通.股权分置方案的核心是对价的支付,对价是股改能否成功的关键因素.  相似文献   

11.
股权分置改革会计处理浅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非流通股股东的会计处理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相关会计问题实际上就是对价的会计处理问题。对非流通股股东而言,支付对价其实就是购买所持股份的流通权,因为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导致经济资源的流出可以通过未来实现流通权而得以补偿。从会计角度看,通过支付对价获取  相似文献   

12.
从2005年4月开始至今,我国证券市场轰轰烈烈的股权分置改革(以下简称"股改")运动已基本结束,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其所持股份获得了可以上市流通的权利.  相似文献   

13.
股权分置是指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一部分股份暂不上市流通,这一情况为我国股市所独有,而股权分置改革是通过非流通股股东以一定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以获得所持股份的流通权的改革。支付对价一方面是因为非流通股股东所获股权的单位成本一般来讲均低于流通股股东,另一方面是因为,在市场需求一定的情况下,流通股总量的增加势必会造成股票价格的降低.从而影响原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因此,非流通股股东需要以支付对价的方式给予流通股股东相应的补偿以获得股份的流通权。  相似文献   

14.
股权分置是我国资本市场成立之初就存在的特有现象,上市公司的股东分为两类,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股权分置改革的目标是要消除流通权溢价,实现同股同价。本文探讨对价补偿的合理性、如何补偿以及补偿的量化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补偿的三条原则:(1)不能损害流通股股东 (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2)不能使国有资产严重流失;(3)应该借助股权分置问题解决的契机使中国资本市场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实现其价值定位和资源配置的功能。基于上述三点原则,一个改革方案就相当于求解一个数学规划问题,即在保证流通股股东将要丧失的流通权溢价得到足够补偿的基础上追求非流通股尤其是国有股价值的最大化,并且在方法上要有助于上市公司提高业绩和资本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5.
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导致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内部构成和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持股结构发生变化,进而对其财务目标产生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16.
目前证券市场中对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有几种方案。在目前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应当对上市公司的历史遗留问题、投资者持股成本问题以及全流通后的冲击成本问题有正确的认识。应当以市场冲击成本为依据,充分考虑流通股股东利益的对价方案,并对非流通股股东所应支付的对价进行测算。  相似文献   

17.
股权分置改革的会计处理主要是针对持有股改公司非流通股股份的、通常情况下属于企业性质的非流通股股东而言的.本文针对这些非流通股股东的会计处理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8.
本文对股权分置改革前后上市公司实行增发的效果进行了理论分析,研究发现:股改前的增发存在财富转移效应,非流通股股东侵占流通股股东权益,非流通股份占比与增发后市场累积异常收益率存在负相关;股改后增发财富转移是老股东的财富向新股东发生转移,并且增发价格的折扣率越高,老股东损失越大。  相似文献   

19.
廖玉 《会计之友》2008,(9):65-66
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导致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内部构成和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持股结构发生变化,进而对其财务目标产生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20.
关于股权分置改革中对价问题的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股权分置改革是2005年中国最重要的经济事件之一。解决股权分置问题,让非流通股变成可以流通的股份,必然存在非流通股股股东为换得流通权而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的问题。本文阐述了实施股权分置关键性问题,探讨影响对价的因素以及对价支付方式的问题,对几种主要的支付方式的优缺点进行了具体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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