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提出:要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加强科技创新引领,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新的进展,力争农村全面小康建设迈出更大步伐。本文通过对本溪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问题的分析,提出农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把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一项重大战略,推动农业转型升级,提升农业整体竞争力。  相似文献   

2.
<正>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于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今年盐城市农村工作会议及市委一号文件要求,全市"三农"工作要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把包括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内的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要载体和主要抓手,充分发挥其引领带动作用。一、坚持质量兴农,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在农业  相似文献   

3.
<正>不久前结束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要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这为2017年和"十三五"时期农业农村工作指明了方向。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背景下,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规模经营市场主体,应当在农业供给侧改革中发挥引  相似文献   

4.
<正>日前,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文件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破解"谁来种地"找到了途径,是今后指导新型农业主体发展的重要政策文件。农业农村发展,说到底,关键在人。推进农业现代化,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大力培养新型农业主体。因此,要大力扶新扶强扶优,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更要通过培育新型主体带动农民、富裕农民、提高农民,让农民成为体面的职业。  相似文献   

5.
<正>新形势下,我国农业发展的主要矛盾已由总量不足转变为结构性矛盾,主要表现为阶段性的供过于求和供给不足并存,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供给侧,必须重构和优化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其中,优化农业经营体系至关重要。在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背景下,要把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不断推进,切实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农业发  相似文献   

6.
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四川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仅面临着全国性的一般任务,而且还面临着一些突出问题和难点亟待破解。在加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背景下,四川要明确改革推进的思路和方向,充分利用已有的基础和优势,重点通过精准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深化农村改革、提高科技创新驱动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等路径加快全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程并提高改革实效。  相似文献   

7.
<正>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强调,当前我国农业农村发展进入新阶段,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业现代化、深化农村改革、发展特色产业促进精准脱贫等,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亟需人才。各级农业部门要强化改革创新,加大工作力度,健全人才发现、培养、激励机制,培养大批农业科研专家、推广人才和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如何把握  相似文献   

8.
新世纪以来指导"三农"工作的第14份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近日发布。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对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了全面部署,对开发农村人力资源、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提出了新的要求。  相似文献   

9.
<正>去年12月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要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明确了今后农业农村工作的主线。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关键在人。近年来,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蓬勃发展,逐渐成为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力量。截至2015年底,全国经营面积在50亩以上的专业大户达到  相似文献   

10.
<正>面对错综复杂的农业问题,找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抓手是关键。中国农业经营的主体目前依然是一家一户为经营单位的分散的小农户,农业的大变革必然要体现在主体的变化上,新型的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包括各类农民合作社、农业开发公司和家庭农场等)规模化、组织化程度高,能更快适应市场变化,解决农产品供需矛盾,代表着中国农业的发展方向。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正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得力的抓手。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有助于解决小  相似文献   

11.
作为农业大省、粮食大省,河南一直比较重视农业结构性调整,近几年,洛阳、周口、鹤壁等地根据自身条件和市场需求情况,从产学研一体化、种养结合、互联网+农业、土地托管、农业"走出去"等方面探索出一些有利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模式。但在种植结构、资金支持、规模化经营、废弃物利用、产业化发展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调优品种品质结构、创新金融保险服务、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推进低碳循环发展、加快产业融合互动,在推进河南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同时,示范带动同类地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相似文献   

12.
正2016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把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重点任务。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应当充分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主导作用,更好调整政府行为,精准发力、稳中求进,为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在农业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大背景下,留在农业的传统劳动力会不断减少,但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正在蓬勃发展。2004-2014年,第一产业就业人数年均减少1204万人,而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超过250万  相似文献   

13.
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带动农民就业增收、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对大理州农业经营体系发展现状的调研,分析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办法;加大政府引导和扶持等措施,为构建构大理州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4.
<正>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新的历史阶段农业农村工作的主线。2月23日山西省审议通过《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实施方案》,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转型升级计划列入其中。因其一头连着农民,一头连着市场,要打赢这场农业改革硬仗,培育一批加工型、流通型、服务型农业龙头企业,引领农民自觉加入到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15.
紧密对接供给侧改革战略,积极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是打造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客观要求。研究阐述了供给侧改革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内涵与融合发展的意义;从培育特需人才,完善土地政策,优化投融资系统和推广农业产业技术应用等方面剖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供给侧要素;给出培育新型农业职业农民,市场化运作专业合作社和引导家庭农场扩大经营范围等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思路。  相似文献   

16.
<正>日前,中办、国办印发了《意见》,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将培育从事农业生产和服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到事关我国农业现代化的重大战略高度。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带动农民就业增收、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等找到了途径,更为当前一段时期培育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指明了方向。培育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一项关乎我国农业现代化的重大战略任务,  相似文献   

17.
<正>江苏省南京市将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坚持改革创新,强化政策扶持,积极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对推进全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带动农民就业增收、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发挥了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8.
深入推进稻米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根据今年中央一号文件部署,我国将积极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稻米是我国最重要的口粮,直接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当前,稻谷库存高,消化库存的任务很重,稻米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显得十分迫切。一方面,要继续执行并完善稻谷最低收购价,深化稻谷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另一方面,要促进稻米供给结构调整优化,实现稻米产业转型升级。为此,必须发挥好稻米收储加工经营等多个主体积极作用,确保稻米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新实效。  相似文献   

19.
资讯动态     
<正>近期关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京举行会议指出,要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放在突出位置,狠抓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品牌创建、质量安全监管;细化和落实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办法,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广辟农民增收致富门路。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在京召开2017年农业农村经济工作要紧紧围  相似文献   

20.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建设是现阶段实现乡村振兴的关键,对于现代化农业建设而言有着重要意义,必须要加快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才能不断地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从而带动全体农民走向致富的道路。本文立足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对其发展当中面临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农村治理法治建构的有效措施。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