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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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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供销合作社是农民群众集体所有的合作经济组织。它是由农民社员自愿入股组织起来,得到党和政府长期扶持的为农服务组织。经过五十多年来的发展,尤其是经过了改革改制,供销社的生存环境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变化,体制机制都有了根本性的转变。在这个新的起点上,供销社要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进一步加强民主管理,  相似文献   

2.
农村税费改革后,如何充分激发农民自发、自愿、自觉投入农村社区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的积极性,幸福社区农民的实践为我们提供了一个丰富的案例。他们推行和建立了一个符合农村社区实际的“自主决策投资的机制、自愿自觉投资的机制、自我管理投资的机制”。农民由于有了自主投资决策的权利,由“要我做”转变为“我要做”,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并能够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地建设自己受益的事业。  相似文献   

3.
据《农民日报》报道,天津市第一家由农民入股组成的农机合作社——武清区学兵农机专业合作社日前挂牌成立。该农机专业合作社是由农民按农机固定资产自愿组成的股份制合作社,社员地位平等,利益共享,按股分红,风险共担。  相似文献   

4.
为保障我国的农民政治参与权得以实现,进一步促进社会实现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定有序。应当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主要是加大农民政治参与的宣传力度,使农民能够清楚自己在政治参与方面的权利,从而提高农民行使政治参与权利的意识;改革和完善农民政治参与在程序方面的一些不足之处,以保障农民政治参与渠道的畅通。  相似文献   

5.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相似文献   

6.
谈谈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改革问题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农民等小生产者把钱存入信用社,可以获得比存入其他商业银行更多的实惠,合作制信用社以及所有合作制企业的建设,实际上也是一个伟大的资金倒流工程,是农民致富,发展农村,农业经济的有力资金来源工程。[编者按]  相似文献   

7.
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直接受益、建设。新农村建设的成效如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农民的积极响应和参与。建设新农村要引导农民依靠自己的努力建设自己的家园,鼓励农民办好自己的事情,使农民真正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在新农村建设中,如何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笔有以下四点体会。[第一段]  相似文献   

8.
《中国合作经济》2009,(7):47-47
农村信用社为三农服务是我们的办社宗旨,我们将继续支持三农经济,把信用社办成农民自己的银行。  相似文献   

9.
影响农民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积极性的因素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正在农村迅速普及,并取得了初步成效。建立新型农村医疗合作社坚持的首要的原则就是“农民自愿参加”,除了因农民贫困无力缴纳参合金以致不能参加外,该文从另外几个方面分析了农民参与积极性不高的原因,并提出了一些调动农民参与新农合积极性的措施。  相似文献   

10.
孙宝强 《珠江经济》2006,1(5):68-73
我国农民贫困有着诸多体制上的原因,多方面的不平等待遇是不容置疑的重要原因。农民为改革和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不公平待遇却使他们处于最底层。要改变农民经济和社会地位低下的现状,必须正确认识农民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撤消乡镇政府.降低行政成本;改革户籍制度,给农民平等待遇;完善农村土地制度,维护农民产权;加大农村各项投入,实施免费义务教育;发展农民经济组织,提高各项参与能力。  相似文献   

11.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正在农村迅速普及,并取得了初步成效。建立新型农村医疗合作社坚持的首要的原则就是“农民自愿参加”,除了因农民贫困无力缴纳参合金以致不能参加外,该文从另外几个方面分析了农民参与积极性不高的原因,并提出了一些调动农民参与新农合积极性的措施。  相似文献   

12.
正王小映:"虚拟"承包容易损害农民权益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王小映认为,土地确权是依法确认直接及于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这一用益物权的过程,需要确权到物(土地)和确权到人(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即是说要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归属、坐落、四至、面积等。能够承包到户的土地,应当首先选择发包到户,进而确权确地到户,这也是法律赋予农民的权利;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到户后农民自愿选择土地入股或统一流转的,再可以依据入股或流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来"确股确利",而"虚拟"承包往往很容易损害农民的土地权益。  相似文献   

13.
学者评说     
《中国老区建设》2014,(4):34-34
王小映:“虚拟”承包容易损害农民权益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王小映认为,土地确权是依法确认直接及于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这一用益物权的过程,需要确权到物(土地)和确权到人(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即是说要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归属、坐落、四至、面积等。能够承包到户的土地,应当首先选择发包到户,进而确权确地到户,这也是法律赋予农民的权利;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到户后农民自愿选择土地人股或统一流转的,再可以依据入股或流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来“确股确利”,而“虚拟”承包往往很容易损害农民的土地权益。  相似文献   

14.
因道路建设要占用基本农田和涉及土地规划的调整,8月2日,珠海市首次邀请18名农民代表参加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听证会。这也是首次让农民参与涉及自己权益的土地问题的听证会,无疑具有破冰意义。  相似文献   

15.
以基层社为主体,按照自愿、互利、民主、平等的合作制原则,围绕当地主导产业领办专业合作社,在从体制上解决与农民结合问题的同时,对基层社进行彻底的改造。这是在三代会上明确提出并予以充分肯定的作法。可以说,这是多年来基层社改革经验的提炼和总结,为今后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指出了路子和方向,是办成真正的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的战略举措,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6.
山东供销社积极参与和推动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取得了好的效果,为推进全国供销社系统改革提供了有益的经验。本文认为,供销社系统在推动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中发挥特殊功能和作用。供销社改革的重心不是将自己改造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而是要致力于为发展新的合作经济组织提供服务。  相似文献   

17.
在新一轮农村改革的过程中,必须尊重农民在土地流转中的主体地位,保障农民的话语权。因为,农民是自己土地的“主人”和利益获得者,只有让农民说了算数,新的改革才能成功。同时,政府应为农民的土地流转提供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切实支持农民维护自己应有的数量。  相似文献   

18.
自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政府管理体制的改革以及乡村社会自主性的增强,各种类型的农民合作组织在一定程度上得以复兴,并介入到乡村生活的方方面面,成为乡村治理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据统计,除了半官方的供销社和信用社之外,全国目前农村共有各类农民合作组织140万个。在广西,2003年有农民合作组织1867个,会员人数为22.3万人。  相似文献   

19.
当前中国土地市场化改革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困境,源于参与土地市场交易的各个利益主体之间利益不相容,导致现行土地管理制度运行费用奇高,并使地方政府成为其中矛盾的焦点。要破解这种困局,必须改革现行的耕地保护制度,其调整的方向是要建立农民自己保护自己耕地的机制,关键是提高土地农业利用的比较收益。  相似文献   

20.
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农民市民化,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不能侵蚀而应尊重农民拥有的各种权益。通过引入资产交易变现增值机制,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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