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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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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良  陈晓红 《上海金融》2004,(4):58-59,61
支票作为一种即期支付工具,给人们交易以很大方便。但是,由于支票是由商业信用作为保证的,所以持票人会承担空头支票的风险,对此国外支票立法中规定了支票保付制度,以增加支票的作用并防范空头支票的发生。我国的票据法没有规定支票保付制度,阻碍了支票的推广和发展。因此,我们应该借鉴国外票据立法建立相应的支票保付制度。  相似文献   

2.
本文根据2005年7月至2008年6月上海市支票违法行为的基本数据信息,结合绝大多数单位发生支票违法行为的“非故意性”特征,实证分析了开展空头支票保护性垫款业务的可行性,阐述了突破“银行不垫款”结算原则,开展空头支票保护性垫款业务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3.
《中国工会财会》2005,(11):56-56
为保护持票人的合法利益,提高社会信用,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应依法对签发空头支票、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以下简称签发空头支票)的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4.
银发[2005]114号2005年4月30日为保护持票人的合法利益,提高社会信用,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应依法对签发空头支票、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以下简称签发空头支票)的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对签发空头支票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一)实施处罚的主体资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实施对签发空头支票出票人的行政处罚。《支付结算办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二百三十九条规定停止执行。(二)处罚依据和标准《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相似文献   

5.
白彦梅 《甘肃金融》2009,(12):26-28
人民银行自2005年行使空头支票行政处罚权以来,有关"空头支票"、"与银行预留印鉴不符支票"(以下简称空头支票)的处罚数量较大,引起的行政争议时有发生。为进一步提  相似文献   

6.
限额支票     
限额支票是一种同城结算办法。付款单位为了对固定的运输单位或批发单位支付运费或货款,可以把一定时期内要支付的款项预先交由银行保管,银行按其所交金额开给一本限额支票簿,付款单位就可在限额范围内对收款单位签发限额支票,收款单位拿着这种限额支票到银行就能进账使用。简单地说,就是付款单位向银行购买限额支票簿,银行保证在限额范围内及时支付。这种结算办法的主要优点,在于保证付款单位及时支付货款,巩固支付纪律,杜绝商业信用。此外,对收、付双方也是很方便的。就收款单位说,把限额支票交到银行后可以及时进账,不会发生空头支票。就付款单位说,签出限额支票后就能启运货物或提取商品。因此它是一种优良的同城结算办法。  相似文献   

7.
什么叫支票结算方式支票是付款单位签发的通知银行支付款项的凭证,采用支票进行的转账结算,叫做支票结算方式。支票分为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两种。现金支票是用来向银行提取现款的。使用现会支票必须严格遵守现会管理制度。转账支票主要是用于各单位之间商品交易等款项的支付。支票结算方式的特点是简便、灵活。购货单位只要签发一张转账支票交给销货单位,就可以把货买回来;然后销货单位把这张支票送交银行转账,结算过程就完了,因此较受用户欢迎。但是,银行对使用支票结算必须严加管理,对于签发空头支票、远期支票、出租出借支票等违反规定的行为,银行要给予结算纪律制裁。  相似文献   

8.
《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对空头支票、印鉴不符支票和支付密码错误等支票,明确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条款。如:《票据法》第88条和第89条规定,“禁止签发空头支票,支票的出票人不得签发与其预留本名的签名式样或印鉴不符的支票。”《支付结算办法》第125  相似文献   

9.
1.为什么规定支票金额起点为三十元? 同城中采用现金结算或通过银行转账不使用现金结算,应该从节约(这是主要的)和简化手续两方面来考虑。大宗款项收支,如果用现金就会浪费人力和物力;如果通过银行转账(即非现金结算)只要用一张凭证到银行划账就行了。相反的,如果一、二十元也使用支票,那就比使用现金费事得多。因为使用支票,收款人既要跑到银行取款,而银行也要为这小额款项办理很多手续。支票金额起点定得低,对开支票的单位可能省事些;但对收款单位来说,那就需要办很多的手续。而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随着支票在企业和个人间广泛使用,签发空头支票的行为也随之增加。2005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关于对签发空头支票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人民银行及共分支机构为实施空头支票行政处罚的行为主体。随着空头支票报告逐步增多,被处罚人采取的手段也在不断变化。为了进一步加大对签发空头支票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监督管理力度,建设一个集行政处罚与信息处理于一体的应用管理系统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11.
当前,在银行票据结算过程中,一些不法分子采取各种手段盗窃空白支票(盖有印鉴),或利用假支票(伪造或变造)、作废支票、丢失支票以及开据空头支票,套取银行信用进行诈骗犯罪活动,严重干扰了社会正常的金融结算秩序,给企事业单位造成资金损失,不利于经济的发展。为了规范银行票据  相似文献   

12.
几年来,支票结算在组织同城交易,节约现金使用等方面曾起了一定的作用。但另一方面,由於支票结算是没有和商品运动及银行信贷紧密结合的结算方式,并且,在使用范围和具体做法上存在某些缺点,因此,如何改进支票结算就成为改进同城结算的重要课题。当前支票结算中的问题,主要是银行不能通过支票结算发挥对结算过程的监督作用,不能清楚地反映商品流转情况。此外,由於空头支票以及‘阳春户’先开支票后存款的产生,反而在某种程度上助长了企业经营的盲目性,不利於国营经济的计划管理,便利了私商投机取巧,套用国家资金,并增加了银行内部许多不应有的票据交  相似文献   

13.
自2005年《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签发空头支票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实施以来,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认真组织辖区内各分支机构查处签发空头支票及印鉴不符支票违规行为,截至2012年9月底,云南省人民银行系统共报送了签发空头支票违规案件5703件,报送金额51960.33万元,实施处罚5113件,处罚金额6806.63万元,并已缴纳了罚款4218笔,金额1172.52万元,有效地维护了辖区内支付结算秩序。但空头支票的行政处罚工作不仅涉及银行机构还涉及到众多的企事业单位,7年多来,人民银行空头支票行政处罚工作也反映出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突出表现在罚款滞纳金的缴纳问题上。按照《通知》要求,对于逾期拒不交纳罚款的出票人,人民银行可以采取每日按罚款额加处3%的罚款,还可以要求银行停止其签发支票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但停止出票人签发支票的措施因为部分银行不配合而无法落实,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由于程序多、罚款额度较小、部门之间协作不畅通等因素造成执行难。  相似文献   

14.
王琴 《时代金融》2009,(2X):49-50
本文从支票使用的特点和造成空头支票的成因分析入手,根据对云南省几年来的空头支票行政处罚情况,分析支票使用的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引导社会单位财务人员合理使用支票,避免签发空头支票,使社会信用得以提升。  相似文献   

15.
人民银行自2005年行使空头支票行政处罚权以来,有关空头支票、与银行预留印鉴不符支票(以下简称空头支票)的处罚数量较大,引起的行政争议时有发生。为进一步提高执法效率,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化解行政复议,节约行政资源,笔者认为,应从产生行政复议的原因入手,积极采取对策。  相似文献   

16.
过去由于“四人帮”对金融工作的干扰破坏,企业签发空头支票的情况十分严重。去年我们帮助企业采取了权责利相结合的办法加强了支票管理,使空头支票大为减少。1978年有  相似文献   

17.
《金融纵横》2005,(11):57-59
近年来,支票作为经济结算的主要方式,在同城货币结算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空头支票的长期大量存在影响了转帐支票的信誉度,反映了社会信用的薄弱及监管当局对空头支票惩处措施的乏力。2005年6月1日起人总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并下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签发空头支票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相似文献   

18.
支票这一概念,在人们生活中可能并不会陌生,使用支票结算己成为我们广泛采用的方式,支票使用改变了人们携带大量现金交易的麻烦和风险。据统计,在欧州支票的普及远远超过信用卡的使用。我国随着票据法的颁布,支票已逐渐成为结算方式中重要工具之一。一、我国目前支票使用情况及现状现实中我们经常会遇到持支票结算,收款方要求倒进(支票在付款方银行进帐)或待款项收妥后发货的问题(这种现象在中小企业和私企存在较为普遍),加上社会上某些单位和个人盗用银行信誉签发空头支票,从而影响了支票的信誉,制约了支票的使用。如何充分发挥支票的优点——结算方便费用低,避免其缺点——信誉不高,就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难题。目前我国结算票据中具有信誉度高的票据有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国外有旅行支票、保付支票等票据,这些票据共同的特点是以银行信誉保证票据的支付,从而收款人乐于接  相似文献   

19.
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通过打击经济领域的严重犯罪活动,发现有些地方对支票管理不善,使国家资财蒙受损失。为了加强对支票的管理,他们经过调查研究,最近在省政府支持下,向全辖人民银行发出通知,对加强支票管理提出以下意见。一、单位签发支票的金额,不得超过在银行的存款余额、贷款指标,拨款限额。如果违反规定签发空头支票,套取银行信用,银行应按票面金额处以1%的  相似文献   

20.
<正>福州市工商银行营业部把金融业务改革同“双增双节”活动结合起来,从5月份开始对5家商业企业试办理透支贷款业务.透支,是企业在银行存款不足支付贷款的情况下,占用银行资金的一种业务方式.这种方式,过去一直是被禁止使用的.根据规定,银行如果发现企业签发“空头支票”,即可处以支票总金额1%的罚金.这样一来,企业信誉也将受到一定影响.因此,企业,特别是商业企业为了保证经营活动中频繁的资金支付,往往不得不在银行帐面,保留一定的存款额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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