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04 毫秒
1.
在商事责任形态中,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最为常见。这两种责任在多数法律事件中单独出现,但在符合一定构成要件时会产生竞合。本文从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基本概念出发,探究商事纠纷法律责任竞合的内涵及意义。  相似文献   

2.
崔毓珊 《现代商业》2013,(34):264-265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是长期困惑民法学界的一个疑难问题。民事责任体系自罗马法以来即建立在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双轨体系上。现行德国民法与我国民法也继受此项传统,以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构成了民事责任体系的两大支柱。随着商品经济的日益发展,保证人们绝对权的侵权法和保证动态交易安全的债权法也日益完善。而立法历史的局限性造成的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之问题却是积重难返,愈趋复杂。对这种竞合行为如何规制至今还是两大法系的立法者们孜孜不倦的所探索的一个问题。摆在法学家面前的道路有四:1.以侵权行为法规制;2.以契约法规制;3.以特别法规制;4.承认竞合,对侵权法与契约法的边界进行重构。但是,究竟谁是谁非,孰优孰劣,却一直莫衷一是、尘埃不落。本文拟就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3.
洪东冬 《消费导刊》2009,(14):151-151
旅客运输合同中第三人侵权时会出现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现象,界定清楚第三人侵权造成旅客伤害的情况下,承运人的违约责任、侵权责任、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范围,对于在审判实践中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案件的法律适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4.
王贞 《市场论坛》2009,(1):81-82
1999年新合同法的颁布使缔约过失责任在我国正式建立.但缔约过失责任是一个独立的民事责任,还是属于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的范畴? 其次,如果承认缔约过失责任是独立的民事责任类型,会不会与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存在竞合? 存在竞合又当如何处理?这都是仍需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5.
当旅游者权益受到第三人侵害时,旅游合同的特殊性使得依照《合同法》来进行类推处理无法达到完全公平,往往不能对旅游营业人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进行合理有效的保护。在界定相关概念的基础上,阐述了第三人侵权时旅游营业人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及归责原则、旅游营业人赔偿责任及责任形式、合同义务及违约责任,并对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进行了竞合分析。  相似文献   

6.
夏东昌 《商》2014,(3):151-151
一、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竞合问题的概述和特征 1、责任竞合问题概述。所谓竞合,是指一个行为同时符合两个不同的概念,在民法上是指一个法律事实同时导致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民事责任的产生,同时各种民事责任冲突,导致追究责任的时候只能选择一个来进行追究的情况。其实竞合责任就是一个二选一的过程,权利人不能同时要求在两种方式中得到补偿,只能从中选出对于自己最为有利的补偿方式。其实民事责任的核心就是补偿损失,而不是让权利受侵害者所得到的补偿超过其受到的损失,这样将于民法的基本精神相违背。请求权是指权利人有要求他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但是如果权利人同时拥有多项相互冲突的权利,那么权利人只能实现其中一种补偿方式。[1]债权与请求权的竞合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情况:(1)合同请求权与侵权请求权的竞合,例如在加害给付的案例中,消费者购买商品,因为商品的质量问题造成消费者受伤,就构成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这种竞合最为典型;(2)合同行为的请求权与不当得利的请求权竞合;(3)侵权行为请求权与不当得利请求权的竞合,例如侵权人借用他人的动产,而后又将动产擅自转让给第三人从而构成善意取得的情况。  相似文献   

7.
违约责任制度是保障债权实现及债务履行的一项重要措施.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是指合同的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又称债权)时,依法应承担的一种民事责任.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分别从违约责任的概念与特征、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违约责任的形态、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以及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别来分析合同法中的违约责任.  相似文献   

8.
本文通过分析肯德基秒杀门事件,试图从实例中简单剖析民事责任的认定方法。具体通过民事行为性质及发生的时间等方面对事件中常见的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进行区别。在同一事件中并存多种民事责任的情况下,既考虑到民事责任部分相容又不完全相容的特点,又解决了因其违法行为引发的多种损害后果承担民事责任的问题,同时又防止了其依不同的责任方式承担双份责任的可能;对受害人而言,则能够使多种损害全面兼顾地得到补救,且又不会双重获利。这样,在立法和实际操作方面,意义深远。本文还寻求责任竞合的解决之道,不仅有助于从理论上更加清晰地界定民事责任,而且有助于司法实践中更好地适用相关法律,从而更好地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9.
王蔚 《商场现代化》2011,(12):122-123
我国《合同法》中所规定的附随义务应为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包括通知、保护、协助、照顾、保密等义务。但《合同法》中诸如第256条规定的通知义务应属于给付义务,而不是附随义务。违反附随义务原则上属于违约责任的范畴,在加害给付的情况下构成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并适用过错归责原则。  相似文献   

10.
针对电子认证机构在履行电子认证服务合同时对证书信赖人应当承担责任的定性上,学术界有三种观点:违约责任说、侵权责任说、专家责任说。该责任适用何种归责原则,学术界有无过错责任原则说和过错推定原则说,本文在分析论述不同观点的基础上,明确了我国电子认证机构应当对证书信赖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并采用举证责任倒置的方法。  相似文献   

11.
公志玮 《消费导刊》2014,(7):221-221
加害给付存在于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边界地带,涉及到责任的竞合和聚合问题。从其产生的那一刻起,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实务界都没有停止对它的思考,提出了不同的解决办法。我国学者也做了多种尝试,试图能够找到完全填补损失的办法。但是,法律作为事后的补救手段,恢复原状仅仅是一种期望,并不能完全达到损害发生之前的状况。因此,笔者认为,在寻求解决途径时,应当正视这一现实,而不能为了达到完全的赔偿而脱离法律逻辑。目前依据法律规定只能采取责任竞合说,但从加害给付的本质来看,应该是责任聚合。而应用责任扩张理论进行救济的方式是不可取的。  相似文献   

12.
刘利平 《商场现代化》2007,152(36):273-274
由于产品责任源自合同理论与侵权理论的结合,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构成了产品责任的基础。追究产品责任必须廓清和界分以合同责任为基础、侵权责任为基础以及两者竞合时的产品责任归责原则,只有在此基础上跟踪国际产品责任归责原则的新趋向,才能对我国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作出科学的定位和理性的抉择。  相似文献   

13.
<正> 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是民法中最基本的两种责任形式。由于不法行为人行为的多重性,使得同一违法行为出现了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现象。在国际经济贸易实践中,基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国际货物运输合同、国际租赁合同、国际劳务合同、国际技术转让合同等产生的  相似文献   

14.
在信息时代,信息可以成为信息产品,社会生活中已经存在,然而,关于信息产品缺陷的民事责任问题尚未有法律涉及,这无疑会给市场的交易安全带来一定的冲击。由于信息产品本身的特征及其缺陷,其产生的产品责任也不同于一般的产品责任,信息产品责任不是违约责任,也不是侵权责任,而是独立的第三种责任,即信赖责任,其归责原则是综合体系原则。  相似文献   

15.
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同属于合同法上的民事责任,二者既有联系也有区别,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责任发生的时间不同、保护的利益不同、赔偿的范围不同、责任形式不同四个方面。缔约过失责任和违约责任分别有自身的适用情形。在实践中,权利人有选择适用缔约过失责任还是违约责任的权利。  相似文献   

16.
所谓民事责任,是指进行了民事违法行为的人在民法上承担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以财产责任为主,同时又分为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对于违约责任,大家均无异议.争议的焦点在于侵权责任.   ……  相似文献   

17.
朱三英 《商场现代化》2005,15(21):32-33
在信息时代,信息可以成为信息产品,社会生活中已经存在,然而,关于信息产品缺陷的民事责任问题尚未有法律涉及,这无疑会给市场的交易安全带来一定的冲击.由于信息产品本身的特征及其缺陷,其产生的产品责任也不同于一般的产品责任,信息产品责任不是违约责任,也不是侵权责任,而是独立的第三种责任,即信赖责任,其归责原则是综合体系原则.  相似文献   

18.
消费纠纷一般分为民事侵权和合同违约两类,民事责任相应分为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受理的消费者投诉案件包括以上两类纠纷,其中以民事侵权案件为主。在进行调解的过程中,如何认定侵权责任归属是一个重要和关键的环节。  相似文献   

19.
黄劲 《商场现代化》2007,(28):281-282
价格欺诈行为不能产生违约责任;在经营者与消费者有合同上的联系的情况下,如果买卖合同有效,经营者对其价格欺诈行为只能承担侵权责任;如果买卖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者被撤销,经营者的民事责任则存在着缔约过失责任与侵权责任的聚合。  相似文献   

20.
《产品质量法》对违反产品质量义务的行为规定了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等三种法律责任,即“产品质量责任”。执行产品质量法要区别不同的法律责任。所谓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对其违反民事义务的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民法通则》规定了两种民事责任。一是“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构成“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也称“违约责任”。二是“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构成“侵权的民事责任”。《产品质量法》第四章针对违反产品质量义务行为的不同性质,也规定了两种民事赔偿责…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