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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新《预算法》增加了允许地方政府举借债务的正面表述和五个方面的限制性规定我国《预算法》的修订一波三折,终于在不久前修成正果。重新颁布并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实现了一系列立法进步,在完善"四本预算"组成的政府预算体系、健全全口径透明预算、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硬化预算支出约束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特别是在各方面高度关注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方面,新预算法总结国内外经验教训,顺应现实生活的客观需要和公债风险防控的规律,增加了允许地方政府举  相似文献   

2.
现行《预算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修订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994年颁布实施的《预算法》及1995年颁布实施的《预算法实施条例》,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部预算管理基本法,它明确规定了包括预算管理职权、预算收支范围、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审批、监督在内的预算管理的基本制度,为我国依法理财、依法治财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并促进了财政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逐步构建。《预算法》的体制性、制度性缺陷已日渐显露,越来越难以适应预算管理对法律的规范要求,亟须进一步修订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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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近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预算法的决定,修改后的预算法在明确立法宗旨、细化全口径预算管理制度、预算公开制度,以及完善预算审查、监督、强化预算责任等方面均有明显进步。预算法素有“经济宪法”之称,预算法规范明确的财政权力制度安排是现代国家公共管理运行的基础,因此凡涉实质性的修订,总是审慎再三,反复斟酌。  相似文献   

4.
2014年8月31日,20年来首次大修的《预算法》历经四审,高票通过.现代预算制度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新《预算法》承担着推进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使命与责任. 一、新《预算法》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法律保障 现行《预算法》自1995年实施以来,在加强国家宏观调控、规范预算管理、调配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经济社会各领域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变化,原《预算法》对预算内容的完整性、编制的科学性、执行的规范性、监督的严肃性以及活动的公开性等重大问题缺乏明确而严格的规定等缺陷与不足逐渐暴露,已经与当前的发展状况不相适应.同时,在实践中逐渐积累的关于转移支付、预算公开、地方政府负债等方面的问题也需要以法律形式予以确定.修改《预算法》将有助于推进我国预算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有助于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相似文献   

5.
正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近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预算法的决定,修改后的预算法在明确立法宗旨、细化全口径预算管理制度、预算公开制度,以及完善预算审查、监督、强化预算责任等方面均有明显进步。预算法素有"经济宪法"之称,预算法规范明确的财政权力制度安排是现代国家公共管理运行的基础,因此凡涉实质性的修订,总是审慎再三,反复斟酌。譬如本次修法历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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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人,161票赞成、2票反对、7票弃权。 8月31日,预算法修正案草案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高票通过。修改后的预算法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十年磨一剑。2004年预算法的修订工作启动,历经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今年4月,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要求,送交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三审”稿对预算法的立法宗旨、全口径预算管理制度、预算公开、做实人大预算监督、赋予地方政府发债权等方面做了大幅修改。  相似文献   

7.
随着我国地方政府建设进程加速,建设性财政支出规模日益扩大,加上中央与地方财权事权尚未达成匹配一致,地方政府本级预算财力无法满足经济发展与城市化发展的要求,而"旧预算法"并未赋予地方政府举借债务的权利,使得地方政府不得不依托各类事业单位、建设投融资平台公司等单位举借各类债务,导致债务规模迅速攀升、举债成本不断提高、债务类型日益复杂以及债务风险难以预计,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和积极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已经成为我国当前的重要议题。本文通过对新预算法中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相关法条的解读,展望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相关财政配套制度改革,分析了省级审计机关地方债务管理审计的要点。  相似文献   

8.
正辜胜阻、尹中卿,两位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向《中国经济周刊》深度解读预算法修改170人,161票赞成、2票反对、7票弃权。8月31曰,预算法修正案草案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高票通过。修改后的预算法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十年磨一剑。2004年预算法的修订工作启动,历经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今年4月,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要求,送交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三审"稿对预算法的立法宗旨、全口径预算管理制度、预算公开、做实人大预算监督、赋予地方政府发债权等方面做了大幅修改。在此基础上,  相似文献   

9.
经"十年磨剑",历四次审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预算法自1995年实施以来的首次修改。新修订的预算法明确:"预算、决算的编制、审查、批准、监督,以及预算的执行和调整,依照本法规定执行"。作为预算单位,全面理解新预算法,查找和改进预算管理中的薄弱环节,认真遵从预算法,严格预算约束,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必须要做且必须要做好的"功课"。  相似文献   

10.
连乞丐都应该关心《预算法》,因为用乞讨来的钱买东西也在给政府纳税。耗时8年《,预算法》修订草案二审稿终于公布。一个月时间,草案征求意见之多、争论之激烈,均属历史罕见。以下三篇文章,本刊记者将从"国库归谁管""、授权立法"和《预算法》修改的尺度等三个角度为读者详解此次《预算法》大修的焦点问题。  相似文献   

11.
2014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同年9月23日,《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发布实施。此后,国务院、财政部、银监会等部门陆续印发了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地方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系列政策,对于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切实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同时,新的政府融资模式及债务管理要求也对疏导和化解政府存量债务风险提出了挑战。本文从当前内蒙古地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分析出发,就财政新规背景下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防范提出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2.
蔡亮 《产权导刊》2014,(10):9-11
正8月31日,新修订的预算法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获通过。这次是预算法施行近20年来的第一次修改,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一项重大举措。8月31日,新修订的预算法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获通过。十年的规划等待,跨越三届人大,历经四审博弈,征求30余万条意见,在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部署的推动下,被称为"经济宪法"的预算法终于完成首次大修。预算法实现第一次大修,剑指部门利益和地方政府小金库,力促财政账本完整性,从而使约束全覆盖。  相似文献   

13.
曹文  伏开丽 《山东经济》2012,(3):126-130
过去国家明确禁止地方政府借债的“规则”现在已被普遍借债这一“潜规则”所替代。我国地方政府债务呈现规模过度膨胀、负债日益隐性化、债务追究机制不健全等特点。地方债务问题面临严重的财政、金融、政治、社会隐患风险,有可能会危及中国经济的安全。我们应当保持高度警觉,提高财政透明度,严格预算管理;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的金融控制;完善立法机关对地方预算的监督和地方政府的行政管理,化解债务风险,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相似文献   

14.
袁海霞 《首都经济》2014,(12):27-29
2014年以来,我国财税体制改革加快推进,8月预算法修正案通过,10月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二者勾勒出了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基本框架,具有里程碑意义。 新修订的《预算法》和《意见》在举债主体、运作模式、存量债务处理、风险防范处置等方面做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在地方债务运作模式、防范道德风险等诸多方面均有所突破。  相似文献   

15.
新《预算法》对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支出管理提出了规范收支管理、预算刚性约束、全面公开预算、细化项目管理、强化预算监督、讲求预算绩效和落实责任追究等新要求。文章分析了目前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支出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从深化预算支出管理改革、完善预算项目库、建立预算绩效考核奖惩机制、强化预算资金监管和提高预算信息化水平等方面提出了加强预算支出管理的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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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康 《改革与开放》2014,(13):14-15
《预算法》对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明显的促进作用,但由于各种条件的限制,《预算法》存在的一些问题,束缚了其本身的发展,也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服务型政府的建立造成了不同程度阻碍。本文分析了现行《预算法》和预算制度的不足和缺陷,并提出了一些改进和解决意见。  相似文献   

17.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预算是财政的核心。近些年,我国通过推进部门预算、决算评价、国库集中支付、收支两条线、政府收支分类、预算公开等一系列改革举措,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工作得到不断创新,特别是2015年1月1日实施的《新预算法》,对预算、决算的编制、审查、批准、监督,以及预算的执行和调整做出了严格规范,为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奠定了法理基础。文章从预算管理的对象和内容入手,阐述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在编制、执行、监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借鉴发达国家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了改进建议。  相似文献   

18.
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体现了新的《预算法》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法律精神,为将地方政府债务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在新的形势下,明确政府性债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健全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加快形成“规模可控、权责明确、偿债有序、监管有力”的管理体系,合理有效利用政府性债务,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促进全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9.
新《预算法》规定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不能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意味着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最重要功能的缺失;很多学者据此认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完成了其使命,应该退出历史的舞台。基于新《预算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专长和未来城市建设的需求,指明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在未来的生存空间,并据此分析了各类融资平台的发展前景和未来的业务发展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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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由财政部牵头起草的有关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方案,已提交到国务院待批。一直以来。我国对地方政府举债采取了相当谨慎的态度。按照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28条明文规定,“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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